国旗终于要为普通公民的不幸离去而降了!——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汶川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损失最为惨重的自然灾害,而国务院决定为自然灾害的遇难者设立全国哀悼日,并在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致哀,亦是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这不仅填补了重特大灾难事故发生后国家级集体祭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