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理解,在西方“律师”、“医生”社会地位、收入均相对较高,而在中国似乎是相形见绌,而且成为让社会误解的职业,医闹自不必说,律师也常常被冠以“讼棍”之恶名。理解!然而其实法律共同体之日也是缺乏理解的,正所谓“围城”内外,体制内的公检法当然认为你们律师好过,自己工作压力大、收入好像也低。甚至有时候认为律师是“麻烦主义者”,没有律师才可以一言堂。
律师,何为?
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这应该是无争议的。律...
作者文章归档:卢泽东
什么决定我们的一生:命即性格、运即选择
卢泽东律师 / 原创
什么决定我们的一生,这是一个既大又严肃的问题。
购房者在商品房交付中应注意的事项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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