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研究的范式和研究的对象总是相互关联,对象的存在形态,同时规定了我们用什么方式去把握这个对象。从中国哲学的研究看,在讨论用什么方式来把握中国哲学这个问题的同时,对中国哲学本身的存在形态也需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笔者在以前的一些文章中也曾涉及这个问题,这里再简要地提一下。在宽泛的层面上,我们也许可以从“形式”和“实质”两个维度来理解中国哲学的特点。从形式的方面看,中国哲学表现为既成形态和生成过程的统一。作为历史中的对象,中国哲学无疑已经取得了既成的形态,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哲学史对象(从先秦到近代的各种学派、学说、体系等等),都已在历史...
认同与承认:中国哲学的个性品格与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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