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2岁的安德烈娅?耶茨用浴缸溺死了自己的全部5个孩子,其中最大的7岁,而最小的仅有6个月。在2002年的庭审中,陪审团一致认定耶茨有罪,但他们没有接受控方的死刑建议。最终,耶茨被判终身监禁,40年不得保释。
2006年,由于控方所找的心理医生承认曾在庭上做伪证,耶茨得以重新上诉。这次陪审团选择了站在耶茨一边,接受辩方提出的精神失常这一说法,裁定她无罪。耶茨被释放后,住进一座高度设防的精神病院。
耶茨在精神病院的室友德纳?施罗瑟,也是一位残害自己亲生骨肉的母亲。2004年,施罗瑟在决定自残之前砍下11个月大小女儿的胳膊,称要把自己和女儿一起献给上帝。耶茨与施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