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提高化妆品监管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总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在总结经验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局制定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规程》(见附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局药化监管司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设立化妆品风险监测秘书处。
二、秘书处设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