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等会儿,作为“专业”的吃瓜群众,“现有技术”怎么辩?咱得把这事儿好好捋捋!
简言之,这个事儿是被告提出来的,被告说了:我用的是现有技术,所以我不~侵~权!
所谓盐打哪咸,醋打哪酸?我们先瞅瞅这个事儿的前世今生。
现有技术抗辩最早起源于德国。1938年,原德国帝国最高法院针对Keller Fenster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作出的裁判——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限定在说明书记载的实施例,将现有技术排除在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解释之外。
美国把现有技术抗辩作为对等同侵权的限制。啥意思呢?就是说专利权人不能利用等同原则将本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