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文忠为商纣王翻案


中国的历史向来是成王败寇,前朝的历史由后朝来书写,后朝之君与前朝之君不共戴天,后朝之君不会给前朝之君太好的褒扬,皆在理情之中,能够不给前朝之君抹黑,已经十分难得,客观公正的评价更是庶几难求。更多的时候,历史是胜利者的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纵是回到历史的现场,商纣王较之后代的君王,确实暴虐荒淫得举世无双么?否也。《尚书》有记载,周武王伐纣时,开列了纣王六条罪状:一是酗酒;二是不用贵戚旧臣;三是登用小人;四是听信妇言;五是信有命在天;六是不留心祭祀。 

  酗酒竟成讨伐的一个原因,有点莫名其妙;不用贵戚旧臣,那是打破用人唯亲;登用小人,那是唯才是举,起用平民子弟;听信妇言有何不可,只要言之有理,管它妇言还是夫言;信有命在天、不留心祭祀这算多大的罪状,真是难说。从这些罪状来看,很难跟暴虐荒淫划等号。 

  民间有句老话,尽信书不如无书,《齐民要术》、《本草纲目》这些技术类的书多信点无妨,由胜利者书写的历史书还是多几个疑问好点。其实,为商纣王翻案的并非钱文忠第一人,毛泽东曾多次说过,殷纣王很有本事,是个能文能武的人,后头那些坏话都是周朝人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