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强拆”,只为开发商?


昨天《中国新闻网》发布了一篇题为《北京数栋平房占据马路中央三年未被拆迁》的短文,并配有图片。该文报道:点击浏览下一张

近日,有网友曝光北京朝阳区曙光西路几栋平房占据马路三年未搬。因房屋未拆,新修的市政干道在此处被迫“瘦身”,一条双向8车道的马路,在这里只剩下2条车道,而这片房屋就像一个孤岛矗立在十字路口。房主张长福称,没人与其协商拆迁赔偿问题,他们也不知该去找谁。建筑方称,他们曾向上级汇报,但一直没有答复。相关部门称,该房屋未拆迁有一定历史原因,事情比较复杂,还需调查了解。

在我的印象中,北京也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不断发生“强拆”事件,有的矛盾还相当尖锐。而这些“强拆”的项目,都是因为房地产开发。

按说,房地产开发并没有涉及到公共利益,很多“强拆”其实是违法的。但我们的有关部门却非常乐意去做。

而面对这一市政建设,有关部门却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不愿意使用“强拆”,甚至“还需调查了解”,这就不能不使无关人产生疑问:北京市的“强拆”,只为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