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影响
陈继勇 肖光恩
本文发表于《计划与市场》2001年第2期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E/C)通常是指通过因特网进行的一切商务活动。这是人类地进入网络时代而出现的的一种新兴市场交易方式,它的出现引起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注意。
一、我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及其制约因素
1、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滞后,但作为一种新兴的市场交易方式,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目前我国因特网用户的数量大幅度增加。1996年我国联网的计算机的2.4万台,网民只有10万,1997年联网的计算机增加到30万台,网民人数达到62万,分别增长了11.5倍和5.2倍;1998年联网的计算机又猛增到75万台,网民人数达到210万,分别比上年增加1.5倍和5.2倍。截止到1999年6月,全国上网的人数已达到400万,预计2000初将超过1000万。IDC对亚洲和中国的电子商务的前景也作出估计。亚洲将是电子商务网上商业活动成长最快的地区之一。中国电子商务的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243%,仅次于印度(其年平均增长率为246%)。从数量上看,2003年中国的网上交易额会达到38亿美元。尽管我国的电子商务增长很快,但是我国的电子商务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大约有50%的企业通过自己在网络是的站点来进行自我宣传,发布产品和服务的信息,从而进行网上销售。1998年我国网上的广告收入为1600万元,仅占全年广告收入520亿元中的很小比例;1998年网上购物金额过1000万元,但1999年网上购物却迅速发展。一家成功的例子是首都电子商城在北京图书大厦的网上书店,该书店从1999年3月份开业后,出现空前火爆的现象,每天点击连接上网的访问者高达30多万人次,每天收到的订单销售额6000多元。另一家成功的例子是8848――珠穆郎玛网上购物网站,从1999年4月份运营以来平均每天的销售额超过5万,而且每月以50%和速度在增长。另外,1999年6月份在联想的电子商务开通的首日订贷量就高达8500万元。这中以显现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巨大潜力。
2、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尽管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速度很快,但目前一系列因素却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因素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首先,在硬件方面的问题。如目前我国网络建立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严重,各行业自已组织建立网络,互不相通,影响网络之间的连通,而且,目前互联网传递信息的速度太慢,影响上网的效率。其次,,是软件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缺乏配套兼容的电子支付系统、电子认证系统和电子安全保障系统,进而影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三,网上内容的建设问题。我国网上的商务信息单调,缺乏吸引力,网上的商品品种有限,缺乏足够的选择余地,而且商品的配售渠道不畅,影响货物的交付,特别是实物商品的配送。最后,计算机普及的制约。受收入的教育程度的制约,我国绝大数家庭还缺乏上网的信息终端,我国家庭拥有的计算机不及美国的的1/10,目前上网的计算机仅有146万台,是美国的1/20,且这些计算机的分布是不均衡的,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
(2)电子商务的环境还没有形成。首先,人们传统的购物习惯难以改变。人们早以习惯了现场购物的传统模式,“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特别是一部分人把逛商店购物当作一种生活情趣,而电子商务受网上“虚拟商店”“虚拟”特征的影响,一些商品的品质难以在网上进行鉴别,所以,人们一时还难以适应在网上购物。其次,缺乏相关的法规政策来保障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网上的虚假广告、网上诈骗也呈出不穷,目前还有完善的电子商务法规对这些现象进行规范和约束,人们对风上购物的安全性尚有疑虑。第三,虚拟市场尚难形成。我国的上网人数还有限,真正购物的人数却更少,很难形成规模的电子“虚拟”市场。
(3)电子商务发展人才资源的制约。主要是指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缺乏下列人才:一是缺乏电子商务理论研究与从事实务的专门人才;二是缺乏既懂计算机硬软件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又懂系统科学管理、现代商务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三是缺少具有创新思维的网络经济、网络管理的人才。这三类人员的缺乏与不足将在今后直接影响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4)货物配送问题的制约。我国现在还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全国性货物配送系统,单件商品的长途运输或者邮递运输的巨大成本以及时间上延迟,足以使消费者和许多商家对电子商务望而却步。
(5)网络安全问题的制约。目前电脑病毒与黑客经常侵入国际因特网,造成整个商务活动的瘫痪,从而影响了电子商务活动的进行。
二、世界贸易组织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原则
电子商务是世界经济的一个崭新的增长点,也是未来国际贸易的重要载体和全新内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出现引起世界各国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关注,纷纷制订各种政策和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和促进网络贸易的发展。最为关心的问题是网上交易免税的问题。目前,世界贸易组织对电子商务发展所坚持的原则是零关税。
1996年1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由美国19个州政府参与起草的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报告,正式标志着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传统的商务活动发生了深刻变化。1997年5月克林顿又公布了一项免税区(Internet-Tax-Free-Zone)政策,即在全球范围内通过网络贸易所购销的商品不加税,包括关税和商业税,得到欧盟各国的支持;1997年7月8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由40多个国家参加的部长会议上,一致同意在网络贸易中维护自由贸易原则,各国不得自设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同意网络贸易不得征收新的税种,其中29个国家在通过的文件上签字。1998年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向WT0提交了一份提案,旨在规范全球电子商务,建立网络贸易的法律框架,网络贸易实行零关税;1998年5月17日至20日召开的WTO第二次部长会议上,132个成员方就网络贸易关税豁免问题达成一项单独临时性协议,即通过国际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从现在开始至少一年内免征关税,还同意下次特别会议就此问题将制订全面计划,以便检查所有与电子商务有关的问题,然后交给WTO第三次部长会议进行讨论。
一般认为,世界贸易组织目前达成有关网络贸易的临时性协定,即网络贸易零关税,将促进有关信息产品的国际贸易,提高全球的经济福利水平,但发达国家是主要的获得者。这是因为发达国家国信息技术、产品及电子商务应用方面享有很大的优势,获取的利益也就最多。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主要的利益受损者,这是因为:首先,在网络贸易中发展中国家一般为进口方,成为出口方的可能性小,,再加网络贸易发展十分顺速,因此对进口征税可以增加发展中国家的财政收入,弥补其资源的不足;第二,发展中国家能够从电子商务获得的是该国的高收入阶层,从减少贫富差距的角度考虑,发展中国家对其征税也是深谋远虑和公正的。
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影响
网络贸易的免税有利于全球电子虚拟大市场的形成,有促于缔造全球最大的网上自由贸易区,这对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网络贸易的自由化和国际化将起重用的推动作用。一般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我国的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将是一场革命,无论是对电子商务的内容和形式,还是对电子商务的文化与行为,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1、对我国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影响。我国电子商务正处在起步阶段,网络贸易的零关税有助于计算机软件进口价格在一定程度上的下降,我们通过网络贸易进口一些软件,在我国软件开发实践中,通过对国外先进软件的学习,即在“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 从而提高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水平,这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但与此同时,网络贸易的零关税对我国的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视听产品行业带来巨大的挑战。因为发达国家的信息技术及其产品具有强大的优势,如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产品的出口国,过去的10年,计算机软件、娱乐产品(包括电影、录象带、音乐、CD、游戏软件等)及信息服务等产业的年出口额超过4万亿美元,其中47%销往国外,而且能够顺速占领国外市场,从而窒息目标国的民族产业。我国的信息产业十分落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若网络继续实行零关税,国外的信息产品将通过网络贸易,顺速占领我国市场,这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基础--信息产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2、对我国电子商务经营的影响。由于世界贸易组织将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的开放作为最优先考虑的行业,再加上我国承诺外国电信公司可以投资中国的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而且允许占有49%的投资份额,自投资之日起两年后可增加到50%。所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将对我国的电子商务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由于市场的开放,全球大型电信企业、网络公司以及电子商务经营商将全面进入我国,如美国在线(AOL)参股“中华网”,从而提高我国电子商务的经营水平和国际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国外的网络投资多是采取跨国兼并与收购(M&A)或联盟的方式,这对我国信息技术网络行业自身的发展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3、对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与文化的影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由于国际网络公司的进入,中国网络接入瓶颈的制约将会大改善,网络内容的提供与信息传递的速度将大为提高,中国网民的人数将激剧增加,估计今后五年我国的网民会增加到2000万。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外的电子购物的消费习惯将会对我国的网民起着强烈的示范效应,再加上我国允许外国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也允许中国百姓以人民币兑换美元等外币,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运输、保险、商业、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开放,我国电子商务网上商店的网上支付、网下运输、网中平台、网络成本将迅速溶入世界的标准化,将极大刺激我国电子商务文化的发展,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外在环境。
4、对我国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影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出口将会部分替代传统销售渠道,精明的出口企业将都是互联网企业,届时,约2000亿美元的出口额将会有相当一部分转到网上进行。
三、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应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面对世界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的趋势,如何采取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措施与对策,把握住发展的机遇,积极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要大力普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教育,特别是培养我国企业家网络贸易的思想意识。目前,我国的计算机人才比较缺乏,特别是我国企业的计算机人才十分短缺,这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不相称,对我国经济后续发展不利,中国的企业要想在世界经济中占居一席之地,必须重视计算机的普及教育,对企业现有的管理人员进行计算机培训,使之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特别是企业的主管人员要重视利用网络来进行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开展网络贸易,开拓国内国际新市场。
2、要大力投资电信行业,进行网络通讯线路的建设。我国的因特网发展速度很快,但因特网的基础设施却十分滞后,特别是硬件设施制约了网络贸易的发展,如网络的通讯线路狭窄,上网速度很慢,影响了企业利用网络进行商务贸易的效率。因此,中国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都应重视电信行业的发展,特别是要推出向电信行业倾斜的一些优惠政策,加大对电信行业的投资,拓宽我国网络主干线的带宽,增加我国与国际因特网的接口,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与效率;同时要打破我国网络各自为政的状况,实行相互之间的联通,特别是要克服网络之间接口过窄的瓶颈限制。
3、要重视软件的发展,特别是开发针对中国的应用软件。目前制约中国网络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我国计算机软件十分落后,特别是不能独自开发适合我国支付习惯的信用卡和货款收付电子结算系统,不利于我国网络贸易的发展。所以要想在网络贸易方面取得重大的发展和突破,必须“引进来”,更要“吃进去”,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贸易支付结算系统。
4、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保证电子交易的合法性,保护个人隐私和防范网上犯罪,建立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的法律机制。电子交易由于信息的数字化和标准化,使其丧失了个性化特征,因此,确保交易中信息的身份特征和安全保密性是电子交易的关键所在,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电子商务的法律文件,如电子认证、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等。目前我国还没有立法明确说明数字化签名的有效性,以及立法保护个人信息的隐私。此外,由于电子商务涉及贸易、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金融结算、企业生产经营等各行业,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尽快实施信息立法,根据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成功经验,制定和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与国际接轨的法规,为网络相关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我国最新修订的经济合同法关于合同的形式可以是电子数据为网络贸易方面的具体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5、要创造网络贸易良好的国内环境。首先,要扩大对网络贸易的宣传,集中力量把国家重点的大型企业的名牌产品纳入中国商品交易网络中心,让各行各业都来参与和了解网络贸易的好处与优点;其次,要为网络贸易提供政策方面的优惠,如实行零关税和国内免税等措施来促进网络贸易的发展。总之,要为网络贸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