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经济系列之二
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的制约因素分析
郭民生
(2004年8月)
摘 要
本文结合河南省实际,简要论述了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的制约因素,主要集中在观念、体制、结构和管理等四个方面:一是在观念方面存在的“三大精神桎梏”:重国内生产总值和经济增长的速度,轻视经济增长的内涵,轻视区域核心竞争能力的累积;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重硬环境改善,轻软环境建设。二是在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程度方面存在的“三大制约因素”:技术、人才、中介和资本市场发展的严重滞后;体制改革和政策环境再造的滞后;政府的“缺位”现象仍然突出。三是在产业结构、人才结构和城市化步伐方面存在的“三大突出矛盾”。四是知识产权事业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成为制约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上述四个基本问题是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更是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内实现中原崛起必须迈过的“门槛”。
在最近召开的“河南省科技大会”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 促进中原崛起的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知识产权经济是一种紧密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能有效地创造和配置知识产权资源、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作用、提高资本运用效率、提升经济增长质量、体现科学发展观、促使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级经济形态。河南既是我国人口和经济大省,又是经济相对落后、“三农”问题比较突出的内陆大省。没有河南的全面小康,也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没有中原的崛起,就不会有中部的崛起。对于河南省来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是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布局。但是,制约知识产权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主要集中在观念、体制、结构和管理等四个方面:
一、观念滞后
在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科技创新、国企改革、劳动力转移等重大战略的决策方面,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思维模式仍然是制约我们多数领导干部精神桎梏。主要表现在:
——重国内生产总值和经济增长的速度,轻视经济增长的内涵,轻视区域核心竞争能力的累积。人们很容易受到传统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左右,眼睛总是盯在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长速度上。GDP数量小,发展速度慢就没有政绩。其实,判断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是看GDP的构成,看经济增长的质量,看环境,看科技、教育和文化,看综合实力,其实质是区域核心竞争能力。区域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培养和发展能使区域在未来市场上居于有利地位的核心竞争能力。
——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从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到凯恩斯的主流经济学的理论,认为构成经济活动基础的是土地、资本和劳动。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本世纪初,熊彼特的“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长波理论”揭示了在时间上不均匀分布的技术创新群是造成经济波动的原因。1983年,美国著名经济学教授保罗·罗默提出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对知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理论概括,指出必须承认知识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在计算经济增长时,必须把知识直接放在生产体系中考虑,也就是说必须把知识列入生产函数,这就是我们今天计算科技对经济贡献率的理论依据。我国正处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产权经济的“三元”经济形态共存期。三种经济的区别主要表现主导要素不同、经济规律不同、竞争对象不同、投资的重点不同和资源形态不同。
——重硬环境改善,轻软环境建设。硬环境在对外开放、招商引资过程中的确重要,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决定一个地区发展快慢的关键因素是软环境。跨国公司、高级人才、国外资金和技术进入的主要条件是:法制环境、科技创新及创业的人文环境、教育环境、市场环境、交通、通信、居住和生活环境等。当修路、建房、铺光缆等硬环境的建设基本解决后,再要做的,就是我们目前最缺、最弱的,就是创新创业环境的营造。一个好的创业环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制度、引进和激励机制(最重要的是知识产权奖励机制等);浓厚的创业文化(如鼓励冒险、容忍失败的创业氛围等);优秀的“政策环境”(包括改革政府行政体制,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效率,各种优惠政策,完善的法规法制等);完善而活跃的、大量的中介服务机构和金融支持体系(包括大量的信息服务、技术产权交易、风险投资、创业板市场等)。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一个区域政府要做的事情,不是直接去投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而是要努力去营造一个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域的竞争,也是一种创业环境的竞争。国内外许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功的地区的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总之,受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程度的制约,河南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传统思想观念要比沿海发达地区更普遍、更顽固、更难改变。
二、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程度不高
党的十六大要求到2010年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20年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是实现我省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是我们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发展阶段。然而,我们河南在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河南在大力发展商品市场的过程中对要素市场的发展重视不够,尤其是技术、人才、中介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市场化率较低。这就迫切要求加快发展以知识产权为主的要素市场,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与资本、货币、人才等生产要素的相互脱节和市场化问题。
二是政府体制改革滞后。根据河南企调队2002年7月对全省350家企业做的专项调查显示,在WTO背景下,企业对自身问题的热点主要是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市场反应能力较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缺乏,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水平不高,WTO及有关规则意识、公平意识、透明意识、产权意识、法律意识淡漠等。很明显,企业对自身问题关注的焦点已不再是资金、设备等有形资产,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人才、管理和规则等知识资产的累积和运营。可以说这是我省企业的一种“质”的飞跃,尽管这种需求已经滞后,但已与跨国公司的需求保持了同步发展的趋势。但是我们的政府部门以及多数管理者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式,习惯于分资源、管项目、搞鉴定、收罚款等等,不一而足。
河南企调队的专项调查还表明,企业对政府的“越位”现象比较敏感,归根结底就是希望营造一个宽松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主要体现在:希望政府部门加快改革步伐,完善市场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呼吁政府转变职能,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期盼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尽快清理不符合WTO的有关规则,创造一个公平、安全、自由、非歧视的制度政策和投资环境等。“越位”问题是政府体制改革必须要减政放权、透明高效、无为而治;该退不退、该减不减、该让不让,政府就不能取信于民,就不能革除我们体制中的弊端,更不能实现体制的转轨。
三是政府的“缺位”现象仍然突出。“缺位”是指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政府职能、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性投入等方面的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并将对以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社会各界对政府的“缺位”现象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政府的“缺位”现象往往容易被忽视,并常常被一些籍口所掩盖。由于体制惯性和观念滞后,河南在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编制调整、政策性投入和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改革总是滞后沿海地区,从而造成经济发展的滞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必须先入世,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自身角色的转换:政府应由规则、计划、资源、权利的制定者、指令者、分配者、游戏的参加者,向导向型、管理型、服务型政府转变。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个带有浓厚计划经济痕迹的行政管理体系,必然对市场经济管理产生“盲点”或阻力,不仅难以支撑起一个快捷反映市场变化的高效政府,也更难解决“缺位”问题。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之前,政府必须尽快解决“缺位”问题。如果该进不进、该管不管、该引导不引导,该投入不投入,政府就会丧失好多发展的机遇,就不可能会有所作为,更不可能建立敢于负责的强势政府。从经济管理学的“木桶理论”可知,只有尽快补上我们体制中最短的管理“木板”——如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规则、知识产权战略、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等等,才能实现政府角色的转换,提高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率。
总之,在我国入世过渡期内和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既要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我们更要建立有关激励政策和措施,用以调动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创新成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区域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加快改革步伐,大力推进市场化进程是河南经济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三、结构性矛盾突出
从上界政府开始,河南省在结构调整方面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河南的结构性矛盾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几十年累积的结构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奏效,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
一是产业结构层次低。河南的省域经济已经由建国初期的几乎纯农业经济状态进入工业经济中期阶段。1978年,河南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为39.8∶42.6∶17.6,1997年为24.7∶47.1∶28.1,2001年为21.9:47.1:31,基本跟上了我国快速的工业化步伐。80年代以后,河南在第二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第三产业加速发展,1978—2001年,第二产业平均年增长13.0%左右,第三产业则达15%左右。但与全国产业结构相比(2001年,全国三个产业比例是15.2/51.2/33.6),第一产业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左右,第二产业比重落后全国平均水平4个多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落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左右。在1995-2001年的7年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下降了3.5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下降了0.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仅上升了3.69个百分点;同时,河南的经济外向度仍然偏低(2001年,河南的外贸依存度只有4.1%,全国为44.1%),特别是工业尚以传统工业和一般技术、初级产品、资源型产品为主(约占2/3以上),经济效益不够理想。科技在一、二、三产中的贡献份额不断增加,但比重较低,传统产业比重过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品不多,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不快。同时企业的规模小,经济集中度低,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在国际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不多,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状况短期内很难改观。
二是人口数量多、素质较差。我省的人口总量过大,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不足,并且大约65%的人口仍然从事第一产业。全省常住人口达到9700多万人,大致相当于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六个省区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14%,由于人口基数大,每年仍出生130万人,净增70万人以上,相当于一个中等县。但河南的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2000年,仅具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2%,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不足1%。由于人口多,省域经济总体规模虽然较大,但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4左右(2001年,河南人均GDP只有全国的78%,在全国列第18位)。
三是城市化步伐缓慢。城市化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上升的历史过程。城市化不仅包括城镇人口数量增加、质量提高,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经济社会活动的集约化、社会化、现代化。按照国际经验,依据人均GDP水平和制造业比重,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已超过70%以上,世界平均城市化率为47%。2001年,河南的城市化水平只有25%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13个百分点,在全国位居倒数第二位。河南的城市化严重滞后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长期积累的结果,是以牺牲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农民、农村利益为代价的历史产物,是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扭曲的重要因素。城市化既是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也是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矛盾的关键因素之一,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手段。通过加快城市化来促进工业化,促进结构优化,这是河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此外,河南省的产业发展主要建立在依赖自然资源的基础之上,受资源、环境、人口、体制、机制和实力的制约越来越严重,一旦国家和国际市场环境或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国民经济大起大落的现象就不可避免。
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严重滞后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与国际保护标准相一致,符合WTO规则的要求。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的,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是开放型经济受到制约,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大副上升。由于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不断上升,限制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此外,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原产地保护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商业秘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一批我国独有的技术(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流失等。由于知识产权主要掌握在跨国公司和西方发达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后,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垄断地位进一步增强,这种技术的独占将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从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最近中国DVD生产企业的遭遇就是极好的说明。
二是知识产权资源产出方面问题尤为突出。从整体上来看,2003年,全国的年专利申请量突破了25万件。可以说,我国已成为专利大国。但我省的情况却差强人意,主要表现为:一是专利申请量与沿海地区及周边地区差距拉大。2003年,全省专利申请量已达5261件,保持了连续增长的势头,但仅是广东的近1/9,山东的1/4,江苏的近1/4,周边的河北、湖北、湖南、陕西均已超过我们。二是专利申请增长速度连续多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1998-2003年,全国专利申请量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6.9%、14.2%、27.6%、18.1%、24.1%和22.2%;而我省仅为7.3%、9.1%、10.7%、7%、8.5%和18.5%。三是在大学、科研院所,“重成果、轻专利”、“重荣誉、轻市场”等传统思想观念仍然占统治地位。2000年,全国重大科技成果登记量为32858项,而同期全国指令和指导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国内发明专利仅1000件左右;全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产出率为(发明专利申请量/R&D投入经费总额)59.6件/亿元(我们河南只有24.6件/亿元),全国的发明专利授权产出率为40.3件/亿元(河南为20.7件/亿元);“九五”期间,全省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共获得科技成果奖646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1579项次,发表论文51362篇,但申请专利只有58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55件,专利申请量只占获得科技成果奖数量的 9%,也就是说近 2/3的重大科技成果完成后未纳入专利保护范围;2001年,据对全省50所高校和116家开发型科研单位的调查,当年高等院校的专利申请量仅有10件,科研单位的专利申请量仅有45件;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单位的只有8家,仅占5.16%。 四是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其“重有形、轻无形”、“重眼前、轻长远”等传统思想观念要比沿海发达地区更普遍、更顽固、更难改变。2003(2002)年,决定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只有1025(876)件,决定企业产品更新速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只有1017(785)件;全省企业的职务专利申请量只有1421(828)件(日本松下电器在我国当年的专利申请量是1845件);多年来,全省企业专利授权总数仅是广东省的7%。
同时,国外公司把在华申请专利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领域和中国国内市场需求量大的技术领域。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国外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光学、无线电传输、移动通讯、电视系统、传输设备、半导体、遗传工程、计算机、西药等高新技术领域,他们在这些领域的专利申请占到七成以上或更多,而源自国内的申请则不足30%。过去10年跨国公司在国内申请的专利,现在已成为一些迅猛发展产业的核心技术。外国公司在华注册商标、申请专利,一部分是打算由此开路很快带进产品、投资和服务等;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主要是专利,他们并不急于在中国实施,只是为了占领中国在这一技术领域的创新空间,扼制由这种技术运用形成新的产业,同时也是为了加大中国在这一技术领域进行国际合作、引进技术的成本。
三是政府在宏观层面上并未真正建立起一套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是在宏观层面上,政府的相关政策及制度并不协调、配套,有利于知识产权产出的政策还远没有到位,体制改革和政策配套仍然任重道远。此外,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没有真正建立,全省98%以上的县(市、区)没有人员(部门)管理知识产权工作,98%以上的工业企业是“零”专利,80%以上的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工作处于“四无”(无人管、无制度、无经费、无专利)状态,占全省专利申请量的80%是非职务发明,广大非职务发明人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动处于自生自灭状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水平较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较差,产学研脱节的现象仍然严重。
上述四个基本问题是转型时期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这四个问题解决好,河南经济就能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经济总量就能迅速扩大,实力就能明显提高。同时,我们还必须审时度势,抓住机遇,采取切实可行的战略举措,通过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把经济大省强省的大厦建立知识产权资源大省强省的基础之上,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的制约因素分析
郭民生
(2004年8月)
摘 要
本文结合河南省实际,简要论述了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的制约因素,主要集中在观念、体制、结构和管理等四个方面:一是在观念方面存在的“三大精神桎梏”:重国内生产总值和经济增长的速度,轻视经济增长的内涵,轻视区域核心竞争能力的累积;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重硬环境改善,轻软环境建设。二是在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程度方面存在的“三大制约因素”:技术、人才、中介和资本市场发展的严重滞后;体制改革和政策环境再造的滞后;政府的“缺位”现象仍然突出。三是在产业结构、人才结构和城市化步伐方面存在的“三大突出矛盾”。四是知识产权事业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成为制约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上述四个基本问题是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更是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内实现中原崛起必须迈过的“门槛”。
在最近召开的“河南省科技大会”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 促进中原崛起的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知识产权经济是一种紧密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能有效地创造和配置知识产权资源、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作用、提高资本运用效率、提升经济增长质量、体现科学发展观、促使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级经济形态。河南既是我国人口和经济大省,又是经济相对落后、“三农”问题比较突出的内陆大省。没有河南的全面小康,也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没有中原的崛起,就不会有中部的崛起。对于河南省来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是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布局。但是,制约知识产权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主要集中在观念、体制、结构和管理等四个方面:
一、观念滞后
在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科技创新、国企改革、劳动力转移等重大战略的决策方面,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思维模式仍然是制约我们多数领导干部精神桎梏。主要表现在:
——重国内生产总值和经济增长的速度,轻视经济增长的内涵,轻视区域核心竞争能力的累积。人们很容易受到传统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左右,眼睛总是盯在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长速度上。GDP数量小,发展速度慢就没有政绩。其实,判断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是看GDP的构成,看经济增长的质量,看环境,看科技、教育和文化,看综合实力,其实质是区域核心竞争能力。区域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培养和发展能使区域在未来市场上居于有利地位的核心竞争能力。
——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从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到凯恩斯的主流经济学的理论,认为构成经济活动基础的是土地、资本和劳动。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本世纪初,熊彼特的“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长波理论”揭示了在时间上不均匀分布的技术创新群是造成经济波动的原因。1983年,美国著名经济学教授保罗·罗默提出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对知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理论概括,指出必须承认知识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在计算经济增长时,必须把知识直接放在生产体系中考虑,也就是说必须把知识列入生产函数,这就是我们今天计算科技对经济贡献率的理论依据。我国正处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产权经济的“三元”经济形态共存期。三种经济的区别主要表现主导要素不同、经济规律不同、竞争对象不同、投资的重点不同和资源形态不同。
——重硬环境改善,轻软环境建设。硬环境在对外开放、招商引资过程中的确重要,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决定一个地区发展快慢的关键因素是软环境。跨国公司、高级人才、国外资金和技术进入的主要条件是:法制环境、科技创新及创业的人文环境、教育环境、市场环境、交通、通信、居住和生活环境等。当修路、建房、铺光缆等硬环境的建设基本解决后,再要做的,就是我们目前最缺、最弱的,就是创新创业环境的营造。一个好的创业环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制度、引进和激励机制(最重要的是知识产权奖励机制等);浓厚的创业文化(如鼓励冒险、容忍失败的创业氛围等);优秀的“政策环境”(包括改革政府行政体制,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效率,各种优惠政策,完善的法规法制等);完善而活跃的、大量的中介服务机构和金融支持体系(包括大量的信息服务、技术产权交易、风险投资、创业板市场等)。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一个区域政府要做的事情,不是直接去投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而是要努力去营造一个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域的竞争,也是一种创业环境的竞争。国内外许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功的地区的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总之,受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程度的制约,河南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传统思想观念要比沿海发达地区更普遍、更顽固、更难改变。
二、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程度不高
党的十六大要求到2010年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20年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是实现我省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是我们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发展阶段。然而,我们河南在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河南在大力发展商品市场的过程中对要素市场的发展重视不够,尤其是技术、人才、中介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市场化率较低。这就迫切要求加快发展以知识产权为主的要素市场,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与资本、货币、人才等生产要素的相互脱节和市场化问题。
二是政府体制改革滞后。根据河南企调队2002年7月对全省350家企业做的专项调查显示,在WTO背景下,企业对自身问题的热点主要是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市场反应能力较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缺乏,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水平不高,WTO及有关规则意识、公平意识、透明意识、产权意识、法律意识淡漠等。很明显,企业对自身问题关注的焦点已不再是资金、设备等有形资产,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人才、管理和规则等知识资产的累积和运营。可以说这是我省企业的一种“质”的飞跃,尽管这种需求已经滞后,但已与跨国公司的需求保持了同步发展的趋势。但是我们的政府部门以及多数管理者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式,习惯于分资源、管项目、搞鉴定、收罚款等等,不一而足。
河南企调队的专项调查还表明,企业对政府的“越位”现象比较敏感,归根结底就是希望营造一个宽松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主要体现在:希望政府部门加快改革步伐,完善市场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呼吁政府转变职能,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期盼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尽快清理不符合WTO的有关规则,创造一个公平、安全、自由、非歧视的制度政策和投资环境等。“越位”问题是政府体制改革必须要减政放权、透明高效、无为而治;该退不退、该减不减、该让不让,政府就不能取信于民,就不能革除我们体制中的弊端,更不能实现体制的转轨。
三是政府的“缺位”现象仍然突出。“缺位”是指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政府职能、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性投入等方面的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并将对以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社会各界对政府的“缺位”现象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政府的“缺位”现象往往容易被忽视,并常常被一些籍口所掩盖。由于体制惯性和观念滞后,河南在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编制调整、政策性投入和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改革总是滞后沿海地区,从而造成经济发展的滞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必须先入世,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自身角色的转换:政府应由规则、计划、资源、权利的制定者、指令者、分配者、游戏的参加者,向导向型、管理型、服务型政府转变。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个带有浓厚计划经济痕迹的行政管理体系,必然对市场经济管理产生“盲点”或阻力,不仅难以支撑起一个快捷反映市场变化的高效政府,也更难解决“缺位”问题。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之前,政府必须尽快解决“缺位”问题。如果该进不进、该管不管、该引导不引导,该投入不投入,政府就会丧失好多发展的机遇,就不可能会有所作为,更不可能建立敢于负责的强势政府。从经济管理学的“木桶理论”可知,只有尽快补上我们体制中最短的管理“木板”——如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规则、知识产权战略、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等等,才能实现政府角色的转换,提高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率。
总之,在我国入世过渡期内和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既要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我们更要建立有关激励政策和措施,用以调动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创新成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区域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加快改革步伐,大力推进市场化进程是河南经济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三、结构性矛盾突出
从上界政府开始,河南省在结构调整方面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河南的结构性矛盾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几十年累积的结构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奏效,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
一是产业结构层次低。河南的省域经济已经由建国初期的几乎纯农业经济状态进入工业经济中期阶段。1978年,河南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为39.8∶42.6∶17.6,1997年为24.7∶47.1∶28.1,2001年为21.9:47.1:31,基本跟上了我国快速的工业化步伐。80年代以后,河南在第二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第三产业加速发展,1978—2001年,第二产业平均年增长13.0%左右,第三产业则达15%左右。但与全国产业结构相比(2001年,全国三个产业比例是15.2/51.2/33.6),第一产业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左右,第二产业比重落后全国平均水平4个多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落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左右。在1995-2001年的7年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下降了3.5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下降了0.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仅上升了3.69个百分点;同时,河南的经济外向度仍然偏低(2001年,河南的外贸依存度只有4.1%,全国为44.1%),特别是工业尚以传统工业和一般技术、初级产品、资源型产品为主(约占2/3以上),经济效益不够理想。科技在一、二、三产中的贡献份额不断增加,但比重较低,传统产业比重过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品不多,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不快。同时企业的规模小,经济集中度低,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在国际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不多,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状况短期内很难改观。
二是人口数量多、素质较差。我省的人口总量过大,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不足,并且大约65%的人口仍然从事第一产业。全省常住人口达到9700多万人,大致相当于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六个省区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14%,由于人口基数大,每年仍出生130万人,净增70万人以上,相当于一个中等县。但河南的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2000年,仅具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2%,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不足1%。由于人口多,省域经济总体规模虽然较大,但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4左右(2001年,河南人均GDP只有全国的78%,在全国列第18位)。
三是城市化步伐缓慢。城市化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上升的历史过程。城市化不仅包括城镇人口数量增加、质量提高,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经济社会活动的集约化、社会化、现代化。按照国际经验,依据人均GDP水平和制造业比重,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已超过70%以上,世界平均城市化率为47%。2001年,河南的城市化水平只有25%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13个百分点,在全国位居倒数第二位。河南的城市化严重滞后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长期积累的结果,是以牺牲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农民、农村利益为代价的历史产物,是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扭曲的重要因素。城市化既是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也是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矛盾的关键因素之一,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手段。通过加快城市化来促进工业化,促进结构优化,这是河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此外,河南省的产业发展主要建立在依赖自然资源的基础之上,受资源、环境、人口、体制、机制和实力的制约越来越严重,一旦国家和国际市场环境或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国民经济大起大落的现象就不可避免。
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严重滞后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与国际保护标准相一致,符合WTO规则的要求。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的,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是开放型经济受到制约,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大副上升。由于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不断上升,限制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此外,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原产地保护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商业秘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一批我国独有的技术(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流失等。由于知识产权主要掌握在跨国公司和西方发达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后,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垄断地位进一步增强,这种技术的独占将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从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最近中国DVD生产企业的遭遇就是极好的说明。
二是知识产权资源产出方面问题尤为突出。从整体上来看,2003年,全国的年专利申请量突破了25万件。可以说,我国已成为专利大国。但我省的情况却差强人意,主要表现为:一是专利申请量与沿海地区及周边地区差距拉大。2003年,全省专利申请量已达5261件,保持了连续增长的势头,但仅是广东的近1/9,山东的1/4,江苏的近1/4,周边的河北、湖北、湖南、陕西均已超过我们。二是专利申请增长速度连续多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1998-2003年,全国专利申请量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6.9%、14.2%、27.6%、18.1%、24.1%和22.2%;而我省仅为7.3%、9.1%、10.7%、7%、8.5%和18.5%。三是在大学、科研院所,“重成果、轻专利”、“重荣誉、轻市场”等传统思想观念仍然占统治地位。2000年,全国重大科技成果登记量为32858项,而同期全国指令和指导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国内发明专利仅1000件左右;全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产出率为(发明专利申请量/R&D投入经费总额)59.6件/亿元(我们河南只有24.6件/亿元),全国的发明专利授权产出率为40.3件/亿元(河南为20.7件/亿元);“九五”期间,全省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共获得科技成果奖646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1579项次,发表论文51362篇,但申请专利只有58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55件,专利申请量只占获得科技成果奖数量的 9%,也就是说近 2/3的重大科技成果完成后未纳入专利保护范围;2001年,据对全省50所高校和116家开发型科研单位的调查,当年高等院校的专利申请量仅有10件,科研单位的专利申请量仅有45件;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单位的只有8家,仅占5.16%。 四是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其“重有形、轻无形”、“重眼前、轻长远”等传统思想观念要比沿海发达地区更普遍、更顽固、更难改变。2003(2002)年,决定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只有1025(876)件,决定企业产品更新速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只有1017(785)件;全省企业的职务专利申请量只有1421(828)件(日本松下电器在我国当年的专利申请量是1845件);多年来,全省企业专利授权总数仅是广东省的7%。
同时,国外公司把在华申请专利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领域和中国国内市场需求量大的技术领域。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国外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光学、无线电传输、移动通讯、电视系统、传输设备、半导体、遗传工程、计算机、西药等高新技术领域,他们在这些领域的专利申请占到七成以上或更多,而源自国内的申请则不足30%。过去10年跨国公司在国内申请的专利,现在已成为一些迅猛发展产业的核心技术。外国公司在华注册商标、申请专利,一部分是打算由此开路很快带进产品、投资和服务等;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主要是专利,他们并不急于在中国实施,只是为了占领中国在这一技术领域的创新空间,扼制由这种技术运用形成新的产业,同时也是为了加大中国在这一技术领域进行国际合作、引进技术的成本。
三是政府在宏观层面上并未真正建立起一套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是在宏观层面上,政府的相关政策及制度并不协调、配套,有利于知识产权产出的政策还远没有到位,体制改革和政策配套仍然任重道远。此外,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没有真正建立,全省98%以上的县(市、区)没有人员(部门)管理知识产权工作,98%以上的工业企业是“零”专利,80%以上的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工作处于“四无”(无人管、无制度、无经费、无专利)状态,占全省专利申请量的80%是非职务发明,广大非职务发明人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动处于自生自灭状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水平较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较差,产学研脱节的现象仍然严重。
上述四个基本问题是转型时期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这四个问题解决好,河南经济就能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经济总量就能迅速扩大,实力就能明显提高。同时,我们还必须审时度势,抓住机遇,采取切实可行的战略举措,通过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把经济大省强省的大厦建立知识产权资源大省强省的基础之上,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