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价交换与经济运行——兼论不同市场条件下的价值规律


 

《等价交换与经济运行》    一文提要: 用马经解读社会经济运行,大家读过N遍了,用西经解读社会经济运行,大家也读过N遍了,用我们自己的眼光看社会经济运行,情况是怎样的呢?在此不妨为常吃山珍的人们端上一盘咸菜,换一换口味。

本文写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时的写作目的是想对市场规律作一个极简单明确的表述,并企望以此告诫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在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应以维护公平竞争为基础的市场正常秩序为最高标准,切勿只为照顾某个局部的利益而损害了全局,更勿以一己之利而视市场正常秩序于不顾,不管白猫黑猫自己逮到财神就算了,管它市场运作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这是个极其严肃的问题。本人认为,就一个国家来讲,主要任务不在于何时以货币和财政拉动需求,何时给企业制造上市圈钱的机会,何时给某些社会群体以获取更多收入的特权,而在于如何从制度上杜绝一切与有效劳动无关的收入和暴利取得路径,让所有人把对财富的追求都付诸于从事有效劳动的实践中。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你还怕人们不努力劳动吗?你还担心人们的劳动不讲效率吗?可惜我的良苦用心无人理会,当时我曾将《劳动与需要》、《论需要劳动观价值原理》和这篇文章先后寄给了某经济类杂志社,结果均未被采纳刊出。这使我感到发表文章比写文章更难,我们这个谈改革叫创新叫得最响最多的民族不仅在物质生产领域的创新能力不及外国人,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创新能力情况更糟,我几乎想把这些手稿扔掉。但这件事确使我停止了原打算做的税收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源政策和外贸政策等对市场正常运行的影响的研究。

     这篇文章决不会是所有的人们都喜欢的,因为它只属于劳动阶级,它反对一切特权,反对一切形式的巧取豪夺,只为那些真正以勤劳致富的人们呐喊。在我看来,那些勤于劳动而又善于劳动的人们,才是这个社会最可宝贵的财富,才是最可尊敬的人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离开了他们的努力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正文: 

第十一章  等价交换与经济运行

——兼论不同市场条件下的价值规律

 

 

交换活动是商品经济时代最普遍最经常每天都要发生亿万次的活动。毫无疑问,人们相互之间由此建立起来的交换关系,也就是商品社会里一种最重要最基本的经济关系,整个商品经济的运行,主要地就是由这种关系联结起来的。如果我们把整个商品机制体系比做一部机器,每个独立的社会团队或个人比做这部机器的各个零部件,那么,交换关系就是这各部零件的相互联结关系。因此,正确认识交换关系的性质及特点,是我们正确理解整个商品机制运行规律的契机。

交换的内涵是指什么呢?一般地说,人们通常所说的交换,是指各个具有独立权益的社会团队或个人,为着各自特定的需要,依照某个社会关系准则,相互对换各自特有的物资或权益的行为。如商品交换、劳务交换、权益的交换(如资源所有权、技术专利权和土地使用权等等)以及商品、劳务和权力之间的相互交换等等。

交换活动自古有之。[wbl1] 在我国西周时代的一件青铜器上,就刻有五个奴隶等于一匹马加一束丝的文字,它表明我国奴隶制时期交换的一些内容和情形。除此之外,象家禽、野兽、粮食、陶器、纺织品等等也是当时人们相互交换的内容。只是那时交换的形式非常简单,常常是以物换物,交换的行为也只是偶然才有的事。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特别是每个人的生产经验和生产技术的有限性与人们客观需要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不断促使着人们相互间各种交换活动的发展。到了商品社会的今天,交换活动已是极其普遍的现象,交换的内容几乎无所不容,交换的形式也是无奇不有了,以至可以说离开了交换,人们将难于生存,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也将快速下滑直至崩溃。

交换的基本作用有哪些呢?一、帮助人们及时处置自己不需要却仍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以提高各种空置资源的利用率;二、方便人们随时从市场上换取自己所急需或喜欢的东西,以调节个人和社会的资源配置;三、能使绝大多数人一生只须提供某种专业的劳动或服务,甚至只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从而促进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发展,促使各行各业劳动生产率的快速提高;四、帮助人们改善消费结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五、打开资源及财富的流通渠道,使其能够通过市场快速便捷地远销世界各地,便于政府或势力集团集中各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和生存资源;六、为一切经济权力(包括部分政治权力)直接进入市场参与社会财富的分割开辟道路,特别是为市场各方“诸侯”的自由逐利提供了绝佳场所;七、为“自由博弈”大开方便之门,为财富和价值大规模向少数人聚集开辟通道,亦使人间的利益博弈花样叠出,无奇不有。可见,交换的作用具有“双刃”的性质。交换的上述作用既导致了社会分工高度细化,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和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亦导致了一个专门以商务和市场博弈为业的社会群体的产生和迅猛发展,并加速了社会的两级分化。

应当指出:交换关系所体现的不只是纯粹的经济关系,它在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的同时,无不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政治权力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确切地说是人与人之间权益关系的具体体现。在政治上绝对权威的奴隶主与毫无权力可言的奴隶之间,是无需进行交换的,奴隶主可以凭借其政治特权任意支配奴隶们的劳动和劳动成果。在政治上有了那么一点自主权的农民与并非绝对权威的地主之间,情形就不一样了,地主必须出让自己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权,方可从农民那里换回一定数量的租谷。在政治上享有平等权益的奴隶主与奴隶主之间,封建贵族与封建贵族之间,资本家与资本家之间,工人与工人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工人与农民之间,或者社会各阶级在不受任何特权影响的场合,则可以建立完全平等、独立、自主的等价交换。没有平等、独立、自主的政治权益关系,就不可能有真正平等、独立、自主的等价交换。平等、独立、自主的人权关系是等价交换的政治前提,等价交换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独立、自主的权益关系的具体体现。

由此可见,所谓“等价交换”就是指各个相互之间具有平等、独立、自主权益关系的社会集团或个人,为着各自特定的需要,依据等价值商品(或劳务)互换的社会关系准则,相互对换各自劳动或劳动产品的行为。如一个简单劳动日的收割换一个简单劳动日的插秧或纺织品等等。

从上面的定义可知,能以等价原则进行交换的东西,只能是人们的劳动或劳动产品了,而且是那些有价值的劳动或劳动产品。没有价值的东西是不能以等价原则进行交换的,如无效的劳动或报废的产品等等。

各种天然的使用价值,当它只为少数人私而有之的时候,也可以拿去与他人交换。如捡来的宝石(假定社会对捡到的东西立即赋权认可),夺来的土地和其它私人占有的自然资源等,都可以拿去与他人的劳动或劳动产品相交换。还有各种能够左右他人政治经济生活的权力,一但只为少数人私而有之的时候,同样可以拿去与他人的劳动或劳动产品相交换。但是,这种凭借资源所有权和纯粹政治权力进行的交换,只能是以非价值原则进行的,且在资源公有、人权平等和政治权力相互制约的文明社会条件下,这些东西的交换是受到法律和制度的严格限制的。

具有相同价值的两种不同使用价值互换,是等价交换的实质。在等价交换过程中,交换双方实际对换的东西,只是各自劳动或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而各自劳动或劳动产品的价值并无丝毫转移,仍归自己所有。交换双方都是以完全平等的关系对待他人的劳动价值的,谁也不能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所以,在真正的等价交换过程中,并不存在剥削、奴役和霸权的痕迹,交换双方的权力和意志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剥削,决不是等价交换的产物,恰恰相反,它是非等价交换的产物,是土地、矿山等各种自然资源和重要生产资料只为少数人私而有之的特权社会制度的产物。工人从资本家那里领回的工资并不等于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工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一部分要用于购买资本所有者的生产资料的使用权(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这种权与劳动的交换是不能以等价原则进行的,其交换价格随工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对生产资料的依赖性大小而变化。因而,即使将扣除这部分价值后的余额全部以工资形式返还给工人,也不能证明这一过程是按等价原则进行的。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它还存在只为少数人私而有之的足以左右他人生存和发展的特权,那么它就不可避免地将存在权与劳动的交换,不到这种特权彻底消灭之日,也就不可能彻底消灭剥削。当今社会的各种腐败问题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一些不法官员将国家赋予的部门权力私有化,直接介入对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分配和交换,或者将约束规范人们行为的各种政策法律制度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法码。在对这种特权与资本积累关系的认识方面,难道还有那一个时代的人们会比我们对它的认识更清楚吗?

所以我们说等价交换的市场制度,是一个在商品经济时代保障每个社会成员劳动成果和经济利益不受侵犯的制度,是一个普遍尊重劳动尤其尊重有价值劳动的制度,是一个坚持自食其力反对剥削寄生的制度,是一个坚持收益与付出平衡,利得与代价统一的制度,是一个讲求公平竞争促进经济效率的制度,说到底它是一个既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又能维护社会公平的制度。在社会主义企业内部实行的按劳分配(这里所讲的按劳分配并非是指那种按劳动时间或按劳动者的文凭或职称等所进行的分配,而是指按每个人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或称价值量进行的分配。而且按劳动的价值量进行分配在操作上远比按等价值量进行交换要容易,原因就在于劳动是外显的,对它的数量统计和质量考核都比较容易,而商品的价值量则是内在的,对它的准确估算在一般普通民众来说实在是勉为其难的)与等价交换所贯彻的是同一原则。这一制度的全面推行,必将促使全社会的人们努力从事生产经营,致力于价值的创造。换句话说,在等价交换的社会条件下,能富裕起来的必定是那些勤于劳动而又善于劳动的人们。因而,它是一个极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经济和谐快速协调发展的制度。

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要设法用制度去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力,用制度去维护社会的基本公正,用制度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用制度去约束一切掠夺、侵占、欺诈和剥削行为。其实,要获得这种效果最重要最理想最有效的措施莫过于将各种自然资源产品的分享与每个人的基本人权(天赋人权)保持最大联系,将各种劳动产品的分配尽可能地(不可能是绝对的)与每个劳动者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大联系。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就是实行市场制度的国度里体现这一愿景的最理想最根本的原则之一。等价交换的市场制度等于是告诉人们:你想致富吗?那就劳动吧,那就多做有益于人们客观需要的事吧!任何社会都没有这么简单明晰的制度,任何政治说教也都没有这么朴实而有效。在等价交换的市场制度下,劳动者个人的利益对市场关系准则的要求与社会经济发展对市场关系准则的要求达到了自然统一,生产者的利已动机与实际上的利人效果达到了自然统一。

所以,等价交换市场环境和相关制度,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市场环境和制度,虽然这种环境和制度远远高于现实,但这个目标却是商品经济时代各个国家的政治家们必须努力去追求和致力去实现的。政府组织全社会的经济运作就如同组织一场运动会,要使每个运动员都竭尽全力赛出成绩,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规则和坚持公正执法[1], 保证真正有实力的运动员获胜。假如最后获胜的不是最优秀的运动健将,而是作弊高手,那么,就说明这个规则和运作机制是一个有利于作弊高手的规则和运作机制,这种规则和运作机制施行的最终结果,决不会是全民体育素质和运动水平的全面发展,相反,只能是作弊队伍的不断壮大和作弊手段的全面提升。同理,在某个社会制度下如果富裕起来的不是真正的致力于劳动的人们而是那些擅长于投机钻营的人们,那么这个社会的经济制度、政策及其运行机制就是一个有利于投机钻营的制度、政策和运行机制,这种制度、政策及其运行机制的执行结果,也决不会是各个经济实体劳动技能、劳动效益和竞争能力的整体提高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而只能是投机钻营队伍的不断扩大和投机钻营能力的整体提高。在此种社会制度条件下,国民经济的发展只能是尔谀我诈投机取巧以劣逐良的,有时甚至还是很血腥的。《西方经济学》及其传道士们总是不厌其烦地吹捧自由的市场制度是如何天然地具有“优胜劣汰”优良机制,可稍有市场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过于“自由”的市场到处都存在“以劣逐良”这种“逆淘汰”现象。只有在一系列强有力的国家政策措施保障下真正实现了“公平等价交换”的社会制度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整个社会的劳动竞争规则才会变得十分简单明晰且又有利于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和谐快速协调发展。

当然,总会有这样一些政府,作为经济游戏的组织者,并不认为组织生产和发展经济中政府的最重要职责是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并不重视也不提倡始终坚持和极力维护市场公正公平这个最高原则,而是根据自己的眼前需要甚至个人喜好经常制定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以关照他们想关照的部门或行业,比如为了“招商引资”或“拉动”房地产市场,就会出台一系列名目繁多花样别出的“优惠”政策,而这些政策通常都是无视公平的。以这样的思想去指导经济建设,并把这种政策美化为“效率优先”,这无异于说充满“特殊关照”和“特殊优惠”的运动会是最有效率的运动会。凡是有组织比赛经验的人都知道,离开了“公平公正”这个组织竞赛的最高原则的运动会,是不可能真正有效率的。

在等价交换成为处理一切独立经济单位和个人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的社会条件下,任何一个独立经济单位或个人要想获得价值,除了努力从事有效劳动外别无它法。换句话说,劳动是获取价值的唯一途径。因此,一切劳动集体或个人,要想在地球上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按照下列创增价值的原则组织生产:一、努力使自己的劳动在内容、数量、质量、时间、空间、轻重缓急及其变化等各个方面充分地适合于服务对象的客观需要;二、积极采用性能更优的机器生产,充分利用各种自然力[2],努力提高自己的劳动技术,保持必要的劳动强度,加强对劳动生产的科学组织与管理,尽最大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三、珍惜劳动时间,在相对于个人来说总是有限的劳动时间内实行满负荷工作。

在上述原则的规定下,一切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资源、技术、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充分有效利用,重视科学的经营管理和灵活应变的经营方式,反对一切僵化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反对一切浪费和厉行节约,力求以最少的物资和时间耗费去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非如此而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因此,在等价交换的市场制度条件下,价值对一切独立经济单位或个人均有着天然的强制的约束性。

在上述原则的规定下,一切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新产品的开发和新技术的研究,自觉加大对新的科学技术的运用开发力度,主动与专业科研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和长期合作,不断提高产品的性能和更新产品的功能,不断扩大服务项目和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的有效值,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生存竞争能力,非如此而不能在自由竞争中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赢得竞争胜利。所以在等价交换的市场制度条件下,价值对一切独立经济单位均有着永恒的激励性。

在上述原则的规定下,任何企业对一切重大经济决策,都必须认真搞好市场调查,全面掌握市场动态,无论是进行投资建设,还是从事生产经营,从其方向的选择到规模的确定,从产品的研发生产到转产时机的把握,都决不可以是主观随意的凭想当然办事,而必须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视市场可否来决策,随需求变化而变化。谁要是不想这样做,硬要无视市场作用,偏要去生产那些不为市场所需要的商品,那么无论他有多大能耐,都将被市场无情地逐出竞争行列。因此,在等价交换的市场制度条件下,一切企业均要自觉按照市场需求情况,自动调节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方向、规模、起止时间、轻重缓急秩序和各种劳动的比例等等。可见,在等价交换的市场制度条件下,价值对各个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有着天然的强制的调节性。

实践证明:只要在比较注重公平的市场制度条件下,价值这一神奇的怪物也常常能让那些能够自觉按照上述原则办事的企业和个人获得发展,同时,又必然迫使那些违背上述原则办事的企业或个人难于生存,这就是等价交换条件下那个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价值规律,就是它迫使一切劳动集体和个人自觉按照创增价值的原则从事各种劳动。

值得欣喜的是,在等价交换的市场条件下,那些能够获得发展的企业和个人,一定是我们的社会所需要的能够不断为社会提供有效供给的优秀企业和劳动者。那些效益低下处境艰难的企业也大多都是社会所不需要的不能为社会提供有效供给的企业,即一些对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造成过大耗费或无效耗费的企业,就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说,对于这类企业除了叫它立即改进生产工艺、改进产品性能或停止生产改作它业外别无选择。由此可见,在等价交换的市场制度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一致的,与社会整体效率的提升目标也是一致的。

需要特别提醒一下的是,这里所讲的市场“三性”不是完美无缺的。由于自由市场供求关系的快速变化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又由于与此相关信息的收集相对滞后,常常导致市场制度对生产和投资的所谓 “自发调节”也严重滞后,有时要待到供求严重失衡之后,它才以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这种痛苦的形式和巨大的代价来实现。来自市场的 “永恒的激励性”也不是那么美妙无比,它在积极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率的同时,也会促使各生产企业盲目快速扩张,并经常造成产能和产品的严重过剩,为引发经济危机埋下伏笔。经验证明:再完善的市场也不可能做到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因而市场“三性”是要大打折扣的,有时甚至是很残忍的。

所以,即使是最理想最公平最完善的市场制度,也存在盲目生产,盲目扩张,信息不够及时准确和完整,自发调节严重滞后,大小危机周期连绵不断等问题。加强生产和投资的计划性,加强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始终是市场制度下的一项极重要任务,当然也是一项令所有政府头痛不已的任务。当危机来临时,政府应当怎样实施调节?怎样的调控才是理性的,调控的具体目标是什么?是保过剩行业的企业生存还是保结构调整的平稳实现?是尽量维护价格与价值的相对一致还是力保价格的稳涨不跌(用滥发货币的方式来维护过剩行业的生产企业不亏损倒闭而逼老百姓平价购买滞销商品,通胀使得民众不得不高价购买一切不过剩的商品)?保企业效益还是保社会的公平?保政府收入还是保社会民生?保资本的增值还是保劳动者利益不受损失?保货币信用还是保扩张性政策的到位?等等等等,经济学家们从来没有谁说清楚过,政治家们常常是顾此失彼。所以,再完善的市场机制也会运行出轨,再有能耐的政府也会调控失策。

我用前面这许多话来说明一个并不存在的“等价交换的市场机制”,目的只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真实生活中的市场运行规律并不象有些人所吹捧的那么美好。等价交换的市场机制犹如一条“真空中的弹道”,它是我们正确认识 “地球上各种特殊环境和气象条件下”射弹飞行规律的基础。[w2] 本文着重要讲的还不是市场机制的理想状态而是真实状态,真实生活中的市场机制的运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甚至可以说是很糟糕的,这里的交换除了存在某种特定意义上的“自由”(即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随意砍价的)之外,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遵循等价值互换这个人间关系准则,当然不排除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偶然地等价一回。在这里,影响等价交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就整个社会而言,对各种商品的内含价值量,目前人们还无法作出统一的大家都一致认可的价值评估。尽管在各个企业的生产环节上,企业管理者对工人劳动价值的考核极其严格,计时间、计数量、验质量等等,它与工人工资报酬的联系也是十分紧密的,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和绩效奖励等等,尽管世间一切超自然的享受都来自于劳动,但是,由于社会各阶级的阶级利益不同,其对社会财富分配的意志也同样有别,体现到价值理论上就出现了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等等。价值理论上的这种多元化,造成了商品交换中价值标准的混乱。又由于除各种劳动服务外,各种商品中所包含的有效劳动量都是隐形的,非普通民众所能准确估算的,而各生产厂家对自己生产的商品之各种耗费都严加保密,这就使得购买方无法对商品中的劳动价值量知根知底,在这种情况下,以劳动价值量为标准的交换绝无可能,也从来没有谁在某桩具体的交易中询问:“这件商品的劳动量或价值量是多少?”。

其次,在自由的市场上,供求关系对市场交易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一般地说,市场中绝大多数商品的供给速率与需求速率总是不可能绝对均衡的,总有那么一些商品供不应求,也有一些商品供过于求,其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也随之涨跌。当供给速率大于需求速率时,我们可把这种情况视为劳动有效值的降低对劳动价值的正常影响,它对抑制企业盲目生产和盲目扩张产能都会起到很好引导调节作用。而当某些商品出现供不应求时,情况决不是相应价格有个小幅的上涨,从而自发地刺激相关产品的生产这样简单。只要政府放任市场调节,则总是会有许多唯利是图的商人积极利用市场上某些商品供给的紧俏和短缺来哄抬物价,这也是那些奸商获取暴利最常用的方法,也是中国历史上许多朝代重农抑商的主要原因。市场越是对某种重要商品一时短缺,商人们就越是有货不买,并且积极屯囤积奇居。如果这种短缺一旦发生在粮食、住房、煤炭、燃油等重要生产生活必须品上而政府不加控制,它的价格则会大大偏离它的价值,从而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的公正性和良性运转,人为制造市场的恐慌和混乱,并造成市场交易的极大不公。

再者,生产资料特别是自然资源的公有或私有,对交换公正性的影响十分突出。任何有形商品都是由一定的自然资源和人类劳动的混合体,这类商品的交换无不与资源的交换相联系。在资源平等共享的公有制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大都只需为对方提供的有效劳动量而付费,一般不需为自然资源而另外付费,即使象购买住房这样的商品,也无须为土地支付费用。如上世纪八十年代前,我国农村的土地都是村里集体所有,社员盖房子只要经生产大队批准即可(完全是一种规划性行政审批),根本用不着花钱买地(做了房子也只对房产有所有权,而土地仍然是国家的)。而在资源私有的社会制度里,象土地这样的重要自然资源从来都是有价的,它的易手从来就是要向原所有者付足费用的,尽管它在总量上直到今天仍然能够支持人数极其庞大的世界人口的正常需求,但人类为使用土地而支付费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尽管那时人口比现在要少得多,根本谈不上什么稀缺。我们说,只要土地私有制还存在,人类为使用土地支付费用的历史就将持续下去。也正是资源的私有制度造成了一部分人对土地的严重稀缺,同时又造成了另一部分人对土地拥有量的大量剩余,于是才有了土地资源的市场买卖。只要世界上各种生存资源掌控在少数人手里,人们对生存资源的极大依赖性就转变成对少数人的极大依赖性,在此社会条件下,要让资产阶级与广大工人讲等价交换是不可能的,为了生存和就业工人们要不向资产阶级屈膝让权也是不可能的。

真实生活中能影响交换公正性的因素还远不止这些,除上述原因之外,还有许多政治的、经济的和市场的因素都会对市场交换产生影响。如货币政策的扩张与紧缩、税收政策的优惠与惩罚,物价政策的抑制与保护,一些不法商人的欺诈使假,一些私营企业的“策略”营销(如使用商业贿赂手段等),一些黑恶势力的强买强卖,某些集团对某个行业或某种商品的垄断经营等等。特别是在阶级社会里,由于每个人对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同,也由于每个人所在的社会地位不同,真实生活中每个人的实际人权状况是极为悬殊的,硬说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与资本家、老百姓与大官僚的权力是完全平等的,那是睁眼说瞎话。在人权不平等的社会里,决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等价交换,也不会自然产生和自然遵循等价的交换的原则,相反,社会各阶级和各种社会势力总是要积极利用政治的权力或经济的权力迫使人们接受它的强制。

所以,真实生活中的市场只是一个社会各方“诸侯”自由利用自己在政治、经济、资本(这是主要的占统治地位的)、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竞相逐利的场所。 “各人顾各人”的私有制度和残酷竞争的市场博弈迫使每一个市场中人首先替自己打算,甚至“只为自己谋先富,那管他人死与活”。只要政府允许或控制不住剥削,则一定有许多人以剥削为生,只要政府允许或控制不住投机,则一定有许多人以投机为业,只要政府允许或控制不住制假诈骗,则一定会有许多人以制诈骗为乐。胆大的发财”正是这种制度环境下的自然产物,如果再辅之以“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谁发家谁光荣,谁穷谁狗熊”的文化氛围,上述恶劣的社会现象就会变本加厉。所以,我们就看到了“有权的以权欺人,有势的仗势欺人”,掌握资本的以财欺人,掌握财经信息的也要以信息坑人(如股市)。不要以为市场制度是法制社会,什么都讲公平。不要以为只要实行了私有化和所谓的“市场化改革”就会自然形成一个完美的市场。实际上,包括法律规章等在内的整个市场制度和游戏规则无时无刻不受到市场强势利益集团自身利益和意志的影响。资产阶级学者曼昆也曾说过:“公共政策不是由天使制定出来的”,“有时所设计的政策只是为了有利于有权势的人”,不要幻想它会始终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实生活中的市场游戏规则大都是充满歧视、充满霸权、充满欺诈的。比如税收政策中的民族歧视(给外国人以超国民待遇),招商政策中的本地歧视(各地招商政策中只对外地引入企业提供土地和财政优惠),国际贸易中的货币歧视、市场准入歧视和区域歧视,社会分配中的文凭、职称、职业歧视等等,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人们相互间的正常平等关系。霸权与反霸权、歧视与反歧视、垄断与反垄断、封锁与反封锁、欺诈与反欺诈的斗争在自由的市场中从来就未停止过。

由于各种权力对市场交易的积极参与,由于各方“诸侯”利益对市场规则的强烈干扰,更由于市场自由交易的浓烈博弈性质(曾有人把市场经济称为“赌博经济”),生活于市场制度下的人们,其实际获取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多寡与他的劳动付出多寡的联系是不紧密的,而与该社会的具体经济制度、政策措施、人权状况和博弈方式等等相关因素则保持着最为直接最为紧密的联系。不仅博弈和诈骗等会转移价值转移财富,许多政策(如税收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源政策、物价政策等等)本身就是分配财富的工具,都具有转移财富和转移价值的功能。所以,生活在市场制度下的人们,为了自身需要,为了适应现实市场环境下的竞争,为了取得更多的财富和价值,其对劳动的关注度远不如对市场制度和博弈规则的关注度,这就导致了在不同的市场制度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也不一样。

当市场上还存在诸多的不公平的人为引导调节因素时,当市场上的游戏规则及其运作实际上是由各个强势利益集团控制时,价格与价值的背离只是一个特权特利特惠的信号,并不反映市场供求信息。所以,我们就看到了:当价值向某个职业倾斜时,人们就争相谋取某个职业;当价值向某种文凭或职称倾斜时,人们就争相谋取某种文凭或职称;当价值向各种稀缺资源的倾斜时,人们就会争相去占有各种稀缺资源;当价值向囤积土地、倒卖房产倾斜时,人们就会争相囤积土地、倒卖房产;当价值向各种形式的市场垄断行为倾斜时,人们就会争相谋求各种形式的垄断地位;当价值向上市公司倾斜时,人们就争相把自己的公司弄上市;当价值向实施高额回扣营销的企业倾斜时,人们就争相实施更高额的回扣(这种情况在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尤甚,许多这类企业一方面给药品起个新名字,以逃避物价部门的监督,然后大幅提高价格,另一方面积极推行高额回扣的营销策略,以迫使那些诚实生产经营企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当价值向制假、走私、偷逃税款行为倾斜时,人们就争相制假、走私、偷逃税;当价值随政府的优惠政策而来时,人们就会争相谋取政策的优惠而不择手段;当价值向腐败、投机、钻营、舞弊行为倾斜时,人们就争相腐败、投机、钻营、舞弊;当价值向货币发行部门倾斜时,人们就会争相谋取国内(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发行权并不在政府手中)、国际货币发行的权力。毫无疑问,如果某种社会制度能保证价值向一切合乎人们客观需要的有效劳动和科技创新倾斜时,人们也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去努力从事有效劳动和科技创新。永远记住一句话:“按照需要行事是每个人的本能”。人们追逐价值的心里和行动就像江河之水流向大海一样自然。

经验证明:在一切充满特权的社会里,许多能够影响他人政治经济生活的权力大多为少数人私而有之,各种特权又总是要以其特有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对劳动价值的交换与分配的。资本家在其握有对生产资料的特权时就会对工人的劳动成果进行剥削;封建贵族和地主则凭借其政治特权和土地特权对农民进行压榨;奴隶主则凭借其在政治上的绝对权威任意支配奴隶们的劳动力、劳动成果及消费标准,贵族等级体制下的各级官僚则利用手中权力恣意盘剥平民百姓。在此社会条件下,价值向特权倾斜,劳动虽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泉源,却不是获取价值的唯一途径。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对权力的依赖性远大于对生产劳动的依赖性。人们对争得权力的兴趣远胜于对从事劳动的兴趣。权益斗争的日趋激烈,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诚实劳动者日益贫困,不法官员和投机钻营之客的频频暴富,社会风气的日益腐化和堕落就是这种特权社会的必然发展规律。

价值是水,制度是堤。修筑大堤可以调节水的流向,完善制度可以引导价值的最终归宿。我们的各项经济制度就是要保证价值之水始终流向广大诚实的劳动者,若能如此,我们的社会就不愁无人愿为劳动尽智尽力了。以等价交换建立起来的市场机制,就是一个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市场机制,如果这个机制有一个地方出现了更为便捷的、无须以辛苦的劳动就可以连续地获得价值的方式和手段,那么就会像江河缺了一个大口子一样,大部分的水都要改变原来的流向,而从这个更为便捷的出口流向各类“湖泊”和“洼地”。只要是在不完善的市场制度条件下,就会有许多的人们总是想以较少的劳动获得较多的利益,所以就会自觉看准各种特权特惠和法律制度空当的所在。无论是谁,都会努力寻找现行制度的缺陷,而一些强势集团则常常利用其影响力故意人为地制造或打开一些制度缺口,以便获取更多利益。这是文明社会在设计市场制度时不能不提高警惕的。当整个市场运行机制一旦出现某种特权或特惠的港湾时,人们就会立刻群起而至之。这并非是人性本身的弱点,而是市场或制度本身的缺陷。

在以货币为基本交换媒介的市场经济时代,货币作为社会各方参与社会财富分配和资源交换的基本“权证”,通过市场可以对换成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商品、劳务、知识、技术、信息、艺术等等,从而满足人们各方面的需要。由于货币的这一特殊功能,促使人们把追求幸福追求价值的本能愿望具体地转化为追求货币的直接行动,并终生为此奋斗不息。可以这么说,在市场经济时代,人们总是什么挣钱就做什么,怎样挣钱方便就怎么做。因为在市场经济时代,货币对于社会每个成员来说,得之者存,失之者亡,钱已经成为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命脉。

所以,各种不同市场制度下的价值规律大致可以简要表述如下:在商品经济社会,人们对自身需要的注重具体地转化为对劳动付出和货币获得的注重。当货币(包括其它价值实体)的取得与每个人支付的有效劳动量或称每个人所创造的价值量在实际生活中必须保持一致时,人们追求货币的行为必定是从事有效劳动或称创造价值的行为。当货币的取得在实际生活中并非一定需要与所支付的有效劳动相对应时,人们则总是在市场运作所允许的条件下,尽自己最大努力,力求以最小的劳动耗费去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弄清了上述这些问题之后,我们就不难看出:在不同的市场制度条件下,人们追求货币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在任一市场制度条件下,绝大多数人们追求货币的方式是由这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市场实际运作所允许的最便利的方式所决定的。然而,绝大多数人们追求货币的方式又总是直接造成了该社会的经济运行方式及相应的经济发展速度,并不断加深着该社会制度本身所包含着的社会基本权益矛盾,这种矛盾又反过来经常影响和动摇着该种社会制度赖以树立的基础,引起那些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陈腐落后的社会制度的不断变革和发展。

 



[1]在一定条件下,执法环节的不公比起政策法律制度上的不公更为可怕,政策法律制度上的不公起码在统治阶级内部大家是同等的公开的相对公平的东西,而执法环节的不公则是相对隐蔽的因人而异的东西,极具随意性。它如果同公开公平的政策法律制度结合在一起则情况更糟,更具杀伤效率。因为明的东西是完美的公平的,善良的人们则以此为行动准则;但暗的东西是不平等的丑恶的,一切狡滑的人都以此为行动准则,最终使善良的人们吃亏更多。

 

[2]尽管自然力的创造理论上应当社会共享,但自然力的创造只要是以开发新技术为前提的,这类劳动就会倍受文明社会的尊重和法律保护,并在该技术还未为社会普遍掌握之前的一定时期内享受着专利待遇,但要注意的是,这种制度如果对专利权的保护弄过了头也是不好的。

 


大概私有制的历史有多长,交换的历史就有多长。

资源所有制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物价政策、人权政策、以及市场势力的影响、交易博弈的影响都只能算是风、气温、湿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