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为什么会选择不利于自己的制度


到学校的学管中心去说寝室的灯坏了,半年都得不到解决;系里发的教材是已过时多年的废书;老师在讲台上讲十几年前的自己用的老讲义稿,或根本不备课、不上课胡乱布置作业打发完事;食堂的菜里有苍蝇;学校派出所收钱办身份证,然而在入校时收去的,却要等上四年在离校时才能拿得到等等。这一些现象都是对我们学生不利的,然而多年来同学们一直就这么默认了。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从校方和学生方为什么都不进行改善现有的不利制度来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不利于自己的制度。

    一、 校方不改善的原因。
    1)委托—代理问题
作为委托人(国家)的目标始终与代理人(学校的工作者)追求的目标不一致。国家追求的是学校(企业)能多培养出合格的人才,而大多数学校的工作者(各部门的经理)追求的是收益(工资、休闲和晋级的综合)最大化。如此一来,我们可以看看民营学校,他们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为了自身的生存,以培养符合市场的需求的学生为目标在外挣口碑,以“满意后再交学费、本期不会下期免费再学”来鞭策自己不要忘了共同目标;他们取得的成绩告诉我们解决委托人--代理人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并创建运用好一个最优的激励与监督机制。

    2) 激励机制不明了
    因学校的工作者工资为刚性即只有少量的调资的可能性,且其没有作为剩余索取者的权利,导致成本收益制度的可信度低,不能使败德现象降到最低。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排除那种合法但不合理的工作作风,也不能避免使国家投入的资源不能发挥到最大价值的错误配置方式。
    一方面学校的工作者工资为刚性,导致领导者很难指挥其下属。从人类本性而言,如果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行为做出结果明确的保证,但又不给前者以权力(或经济)来指挥后者的工作,那是行不通的,或是不合常理的。换种说法,如果没有这种保证,后者也不会听从前者的指挥。如果下属没有晋级的想法或是根本没有晋级的希望,则这种由国家定级的工资则给效率上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作用。
    另一方面学校的工作者作为剩余索取者的权利受到限制,即干好干坏一个样,他们会改用各种替代方式(如多休闲、多在外面活动以带来经济收入)来调整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由此造成他们的工作背后的财富格局,这种资产专用性用于其它方面必然造成二种结果:一是生产的无效,二是加大成本。

    3) 逆淘汰式集体败德现象
    我们必须承认败德现象在这种工资定级及工资刚性的组织中一定会大量存在,我认为败德现象会向更深一层的逆淘汰式集体败德现象迈进,因为这种败德现象会将以往的败德现象约定成俗的变成合理的事实。
    逆淘汰式集体败德是指由一个小团体内大多数人都存在败德,并互相之间包庇且排斥极少数非败德的人,这样易形成团体集体败德的趋势。如我在宿管科要求订水的整个过程,当我在上午上班的时间去找人,说某人还没来,再过1个小时来,但情况突变,又让我下午来;如此再找几次,终于找到了,却说告知饮水机已用完,让过几天再来;几天过后再找到该人,饮水机本是供给本科生用的,何况你们寝室(套间里的另一间寝室中)已有一台,我说那台饮水机我根本不可能用到,但最终我没能得到。
    由此可见,这种败德现象隐蔽性极强,从表面上看每个员工都很卖力且本不合理的事情也变成了合理的事情;由此引起了负的外部性即员工的生产成本高于社会成本,造成了的极高交易成本。

    4)潜力控制的成本太高
    为了发挥每一个校方员工的潜力,即将投机取巧行为降低到最合理的水平,必然会产生潜力控制的成本;该成本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学校的组织形式,二是决定员工工作的技术条件。
    我们知道学校的组织形式是垂直式的管理,而要对每一位领导逐级划分合理的控制权,又不会造成权力过度是件很费时、费钱的事情,决不是某个人随便想想就能付之实施的;同样各系的头头大多数并非本系的学术专家,而要这些人给其领导下的专家制定授课标准的激励也是不现实的事。
    以上告诉我们无论是从组织形式还是从技术条件方面看,为降低败德现象而采用监督机制的成本是很高的;更何况有不少的保守派极力阻止改革事件的发生已是自古由来的陋习。

    二、 学生方为什么不去解决。
    1)没有标准化,造成信息不对称
同样是交6000元的学费,为什么各大学的学习、生活的条件相差那么大?如果有人将这个问题与校长谈,恐怕是自讨没趣,其根本原因是没有标准化。既然企业有ISO的标准,进入211有其特定的标准,各大学收费有最高限价,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各收费标准下的学习、生活的最低标准呢?
    既没有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也不存在学生退学费或转学的危机感,各大学就各自为政,朝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制定标准,也就是说校方各部门都在自定所谓的标准,而完整的标准只有制定者知道;为了逃避风险或是责任,他们会死守这个标准的,或者在保证不出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干脆就不为自己制定行为准则,以不变应万变。
    这样一来,每个学生根本没有兴趣在每换一个学习环境的情况下,去了解每一个校方该怎么做才是合乎准则的,更一步说也无法得知这些“密秘”。由此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及获取信息的成本太高。

    2)保卫成本高,存在极大的负效益
    当同学们隐约感到校方的所为、所不为对自己不利时,就会为了捍为自己的合法利益付出成本,这种成本称保卫成本,保卫成本因其是额外附加的而有别于交换成本。对于公共物品来说,保卫成本是非常之高,以致保卫者非常少。
    如我对某位老师的教学方式不能接受,我既不能向有关部门或该老师提出自己的看法,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不上该老师的课;如我坚持这么做,定会造成该老师施压的风险,造成进行我在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因为该老师或部门主管会说:“既然我上的不好,那你为什么还要到这来学习,要不你来给我上课。”或说:“既然我上的不好,那你以后可以不用来上我的课。”但这种老师大多会败德到不给学分,更别提为此退学生该门功课的学费。听听,这是多么幼稚的话啊!同样可气的是下年度还要重修该老师的课,你可以不信,但事实总是如此。
    扩大的情况是,如我对某部门的行为感到不爽,要求有个说法,就会出现上面提到的逆淘汰式集体败德现象,让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得不到结果;总是一头雾水,甚至怀疑自己的能力。
    制度本身是公共产品,而只要是公共物品必然存在搭便车现象;但由于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抽象物品,就应该将他与楼道的灯这种具体的公共物品区分开来,因为后者是一种有实价的东西,做交易有章可循,类似的公共物品最能说明的是一个人道德方面的问题;而制度这种抽象物品,因其保卫成本可低到零,亦可高至几代人的努力,不能简单地以道德标准来衡量。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制度上的搭便车现象等同于生活中的搭便车现象,而指责学生的觉悟不高,事实上是因为学生对自己的保卫成本及最终收益的不确定性而在徘徊。换句话说,如果保卫成本微不足道,且收益的信息是可以得知的,我想太多数人还是乐于去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