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鱼”病危了,该不该放弃对他的治疗?一些伦理和社会学方面的专家纷纷表示:抢救是最好的关怀,救人性命,即使是病入膏肓的性命,也是大夫的天职,更是人性。因此,安静让其离开是不能接受的。而且还举出古代“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人命至重,贵于千金”的名言,来说明他们救死扶伤的崇高精神。这次,我们的医院没有让人们失望,湖南省儿童医院也的确这样做了,可谓做到了仁至义尽。然而,我却怎么也感动不起来。不放弃对“小人鱼”的治疗,不让他安静的离开,在医院来说,确实尽到了职责,但这是否就意味着“小人鱼”幸福了呢?
是的,生命是需要关爱的,是需要救治的,但如果这样的救治并不能增加人的生命质量,相反,会增加人的痛苦,那么,无谓的救治何妨放弃呢?先让我们看看“小人鱼”在救治过程中所受的痛苦:
人鱼宝宝于11月9日出生,12日凌晨被抱入重症监护室。18日,在腹部放置两根管道,开始了首次腹膜透析;22日顺利完成肠造瘘的手术;25日,在肠梗阻梗阻解除和腹胀消失的基础上,护士开始为他做吸吮训练。11月28日,全身浮肿,面色灰暗,透析管的伤口和造瘘口周围皮肤发红,透析液里肉眼就能从中看见有象棉花一样的小块絮状物,意味着透析管不通畅影响腹膜透析的效果。在11月29日举行的中外专家讨论会上,专家们一致决定把宝宝的肾脏替代疗法从腹膜透析改为在国内外开展非常少、省内尚无先例的连续血液滤过净化;12月3日,因休克、出血、呼吸衰竭抢救两次才得以把生命体征初步稳定下来,一直靠呼吸机维持呼吸;12月4日,冒着极大的手术风险,新生儿外科专家在细如发丝的血管里进行了动静脉置管;12月5日,宝宝正式开始接受连续血液滤过净化。
尽管“小人鱼”还不会说话,不能用自己的语言把经受过的炼狱般的痛苦讲述出来,但我只要看一下这些名目繁多的手术,如果再经受一下术后的可怕感染,那我肯定已经吓晕过去了。如果我是“小人鱼”的话,先不必说长大后所要经历的人生苦难,就是眼下的这些大手术和术后感染,我就宁愿安静的离开这个世界,也不愿遭受救治的苦难。也许对“小人鱼”的抢救具有临床意义,但这样的意义是建立在“小人鱼”的痛苦之上,侵犯了“小人鱼”的生命尊严,这样的意义也未免太恐怖了吧!
我不愿相信专家医生们冠冕堂皇的大话,不管生命还有没有质量,不管病人要承担多少痛苦,都要一味的抢救,不让病人安静的离开。我不知道,除了增加医院的收入以外,对病人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不由得想起了华益慰医生的临终感悟,华益慰,北京军区总医院原外一科主任,医德、医术俱佳。2006年8月12日下午6点,华益慰与世长辞。作为一位从事癌症防治工作的医生,华益慰一生曾经给无数患者做过手术,但是当他自己成为胃癌患者,做了全胃切除手术,并接受了腹腔热化疗后,临终前却留下了无比沉痛的话语:“我从前做了那么多手术,但对术后病人的痛苦体会不深。没想到情况这么严重,没想到病人会这么痛苦……”在生命的最后几天,华益慰曾不止一次地对给他输液、输血浆的医生说:“别输了,别再浪费了。”也不止一次对老伴张燕容说:“我不想再撑下去了,我受不了了!”他从病人的角度对这一医学问题有了全新的理解:作为一名医生,在生活质量和疾病之间进行取舍时,主要看哪一方给病人的益处更大。如果胃全切除后活一年半,但病人要在痛苦中度过;胃不全切除能活一年,但病人可以活得快乐和充实,那么这时他宁可选择后者。(《报刊文摘》2006年12月1日)
华益慰医生通过当病人,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质量和疾病之间进行取舍时,如果治疗给病人的痛苦太大,即使少活几年也要生活质量,而不要无谓的治疗。这是多么朴素且具有亲和力的道理啊!如果要是由我等小人物说出来,恐怕又要遭到口诛笔伐了。可惜这样的道理却不能在“小人鱼”身上实践。
其实,这就又提出了一个几乎已经说滥了的问题:在病人重病不治的情况下,为减轻痛苦和家属的沉重负担,安乐死可能是病人和家属的一种自主选择。尽管中国医学界要求立法实施安乐死的呼声一直不断,尽管全国人大代表也曾多次联名提出对安乐死立法的议案,尽管目前荷兰、比利时已通过了有关安乐死的法律,尽管有关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被调查者赞成立法实施安乐死,但中国的安乐死一直提不上议事日程,让相当一部分人在疾病的痛苦中折磨的痛不欲生。不久前媒体就有一个报道,一老人在其九十二岁老母长期昏迷无法治愈情况下,请求医院实施安乐死,遭拒绝后将母电死,后被判刑五年。这是多么让人沉痛的报道啊!
“小人鱼”受的痛苦太多了,还是让他在天国安静吧!
200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