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委托社会力量起草物业管理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9:06 大河网-大河报
我省首次由民间起草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日前揭开神
秘面纱:经过数月的辛勤工作,历经5稿,“中标”的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终
于完成使命。目前,代拟稿已提交郑州市人大法制室。
郑州市人大作为立法机关,面对成败难料的立法尝试和探索,其压力很大
;起草条例(代拟稿)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做指导工作的郑州市律师协会和司
法局,也都责任重大……
中标之后 律师事务所代拟条例
12月21日,省消协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汉生拿着《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
拟稿)》,向记者讲述了起草的前后。
据悉,这几年,郑州市常发生一些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甚至引发流血冲突。其中最典型的事件,莫过于2004年底、2005年初郑州物业
“罢收风波”。各种纠纷症结所在,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社会各界呼吁早
日出台新的物业法规规范各方行为,化解矛盾。
今年5月10日,郑州市人大办公厅发布委托社会力量起草《郑州市物业管
理条例(代拟稿)》公告。公告发布后,先后有5家律师事务所和两家社会团
体递交申请材料,最后,文丰律师事务所“中标”。而文丰律师事务所,又集
中了全市6家律师事务所32名优秀律师参与起草工作。
认真调研 众律师广纳多方观点
民间立法的消息见报后,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都非常关注。他们都希
望律师能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想想。
许多业主在聊宅网、大河网发帖,不乏“将军”之意: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使得物业公司有恃无恐,业主的权益得不到合法的保障。希望律师事务所尽
可能公平、合理地起草条例(代拟稿)。
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政府部门、行业商会、消费者协会等通过电子
信箱、QQ等,向文丰律师事务所表达着自己的观点。起草法规的律师分7个
小组,收集信息,深入相关行业、部门、小区进行立法调研。
文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鲁玉春说,公共设施收益被物业公司榨取、业委会
腐败等问题业主并不知道,早期的商品房和大多数房改房物业维修资金没有筹
集,房子没有“养老钱”……他们都认真分析,以求解决之道。
开放态度 市人大未设过多条框
郑州市人大对立法采取的是开放态度,除要求“不与上位法抵触、符合郑
州实际、可操作性强”外,未给出条条框框。
代拟稿在14个方面进行了40多处的完善:明确了业主大会垄断物业管理的
“立法”权,避免物业管理企业越位制定所谓的制度,约束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借鉴《合同法》买卖法律关系中卖方的交付义务,创造性规定了首次业主大
会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针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空白,利用地方立法的权限,
对社会反响较大、不按规定建设物业管理用房、损害业主公共收益、擅自改变
配套建筑设施用途、拒不交接或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等行为详细规定了民事
责任;详细规定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收益管理制度……
李汉生说,很期待新法出台。
立法尝试 首次尝试非部门立法
在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中,长期以来遵循“业务部门起草、立法主体批准
通过”的程序,使得一些部门、行业在立法中夹带上“本位利益”。
要改变这一现状,用郑州市法学会副会长胡天中的话说,律师事务所作为
法律共同体参与地方立法责无旁贷、极有价值。
李汉生和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张超说,可以说,这是河南省第一部行政干预
最少的立法,它体现了法治时代的慧眼。律师们不仅熟通法律、接近社会,更
是客观中立。
待遇问题 经费不高律师热情高
律师事务所深入调研,积极起草,但收入却一般。
按协议,郑州市人大根据立法起草工作进度,要向文丰律师事务所分期支
付1.5万元。目前,该所获得5000元,这也是我省有史以来向民间支付的最高
立法经费。
且不提外调、文印等费用,单说文丰律师事务所参与立法的12位律师,如
果把钱分配到每人头上,每人每月可获312.5元补贴。
鲁玉春说,参与立法的每位律师都没有考虑经济利益,都是在本着使命感
和责任感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们为此付出了庞大成本,为此,郑州市律师
协会提供资金予以扶持。
于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不得不面对:立法机关经费不足,再发出立法招标
时,律师事务所还敢“趟水”吗?
对此,鲁玉春说:“从经济上说肯定不干。但律师不是纯粹的经济动物。
再有立法机会,如果信任我们,如果是我们专长的领域,我们还会义无反顾。
“
讨论现场观点碰撞以求“火花”
经过数月的辛勤工作,历经5稿,律师们终于把11章、107条、11793字的
代拟稿提交郑州市人大。
这期间,除律师内部进行多次讨论、激烈争论外,郑州市法学会和郑州市
律师协会还联合邀请郑州大学、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财经学院知名教
授以及武汉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进行多次论证。
鲁玉春说:“法学巨人的参与,提高了立法层次,每次讨论,两种非常对
立的观点都在交锋。”9月29日,记者在郑州市人大采访时获悉专家论证会正
在讨论第四稿,记者以“实习生”的名义混进了对媒体设防的会议室。亲眼目
睹了对立观点的激烈交锋。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苗连营、河南财经学院教授王劲松等人认为,代拟
稿条文不要规定得像村规民约那样细,而要“拣稠的捞”。郑州市人大法制室
副主任李艳说,对于热点问题不要“穿靴戴帽”。
而律师们则认为,众多物业纠纷的发生,都缘于法律法规制定得太原则,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官处理纠纷时无所适从,条文
规定得越细,责任界定得越明晰,发生纠纷的几率也就小很多。
鲁玉春说,对代拟稿的每个热点问题,律师和法学家还在“打架”,这说
明可操作性太差。该律师事务所另一副主任胡宏伟也说:“大家‘打完架’,
我们又冷静下来进行了细致的修改,使得可操作性得以提高的同时,确保了法
律的原则性和概括性。”
河南财经学院原法律系主任王劲松再三抱拳向律师们致意:“律师们对立
法太重视了,用劲太大了。“
心理探访 此次尝试各方压力大
苗连营说,律师们对立法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在他见到的立法草案中,
这个草案工程最大,也最详尽。郑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徐星原说,起草律师是在
为郑州市1000多名律师的名誉而搏。全行业非常珍惜这“第一次机会”,力求
发挥专业律师的优势,为人大提供一份具有高度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立法草案
。
律师界对立法起草工作高度重视的背后,是律师行业对政治地位的渴求。
一位法学界人士说,委托立法使律师有机会参政议政,将有助于提高律师的地
位。
各界对民间首次立法的期望很高。有形和无形的压力让该律师事务所执行
主任王登巍心情沉重:“这件事做不好,我们今后在律师界就没法混了。”而
郑州市人大面对成败难料的尝试和探索,压力也是巨大的。双方为此还签订了
保密协议。自从6月份律师事务所接受起草的委托后,双方对立法起草相关事
宜严格保密,不接受媒体采访。
各方之所以压力巨大,还鉴于此前重庆市进行过一次尴尬的立法尝试,人
大最后通过的物业法规与律师事务所代拟的草案相比“面目全非”,草案被“
推倒重来”,又回到了“部门立法”的老路上。
“现在,郑州市房管局官方版的物业法规草案也提交人大,你们的代拟稿
会不会被否决?”面对记者提出的敏感问题,王登巍沉思一会儿说:“我们还
不能断定代拟稿会不会被否定,但会借鉴重庆在立法后期沟通不够的教训,会
通过各种报告、起草说明来解释我们的立法本意,毕竟任何制度设计都是从现
实中来的,都是争论出来的,都是有各种原因的,我们对自己的工作成果有信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