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获奖模式
LY获奖模式可形式化如下:
类A有3个子类,分别是子类b、子类c、子类d。
◆第一步:以偏概全,导致论题1真假未定。
㈠实践证明:
⑴子类b有属性p。
⑵子类c有属性p。
㈡逻辑证明:
∴类A有属性p(论题1)。
◆第二步:论据真假未定,导致论题2真假未定。
㈠逻辑证明:
类A有属性p。
㈡实践证明:
子类d为类A中的一个子类。
㈢逻辑证明:
∴子类d有属性p(论题2)。
◆第三步:观察与实验的结果证明论题2为假。
㈠逻辑证明:
如果子类d有属性p,那么属性q不存在。
㈡实践证明:
属性q存在。
㈢逻辑证明:
∴并非“子类d有属性p”(论题2),即“子类d有属性p”(论题2)为假。
◆第四步:大量实验的结果证明论题3为真。
㈠逻辑证明:
如果并非子类d有属性p,那么属性r1存在、属性r2存在、……、属性rn存在。
㈡实践证明:
属性r1存在、属性r2存在、……、属性rn存在。
㈢逻辑证明:
“并非子类d有属性p”(论题3),即“并非子类d有属性p”(论题3)为真。
◆证讫。
…………
分析如下:
◆在第一步的证明过程中,使用了归纳推理中的不完全归纳推理,由于以偏概全,导致论题1真假未定。
在子类不穷尽的情况下使用不完全归纳推理进行证明,即使在该证明过程中所使用的每一论据皆为真,且推理形式正确,但该证明的论题即论题1的真实性仍不能确定。
因此,在“子类d有属性p”既未被独立证明为真又未在证明过程中作为论据被加以使用的情况下,该证明的论题即论题1“类A有属性p”的真实性是未确定的,即不是已证明为真的。
◆在第二步的证明过程中,使用了演绎推理,由于论据真假未定,导致论题2真假未定。。
在该证明的论据之一即“类A有属性p” 真假未定的情况下,即使在证明过程中所使用的另一论据为真且该证明所使用的推理形式正确,该证明的论题即论题2的真实性仍不能确定。
因此,所证明的论题即论题2“子类d有属性p”的真实性是未确定的,即不是已证明为真的。
◆在第三步的证明过程中,使用了演绎推理,观察与实验的结果证明论题2为假。
在该证明的两个论据皆为真,且该证明所使用的推理形式正确的情况下,整个证明过程中的第二个论题即论题2“子类d有属性p”被确定为假。
因此,整个证明过程中的第一个论题即论题1“类A有属性p”由此也被确定为假。
◆在第四步的证明过程中,使用了演绎推理,大量实验的结果证明论题3为真。
虽然在该证明中的所有论据皆为真,但由于所使用的推理形式为假言推理推理形式中的肯定后件进而肯定前件的推理形式,因此,整个证明过程中的第三个论题即论题3“并非子类d有属性p”可能绝对为真,也可能并非绝对为真(即要想绝对为真,rn越大越好;而一旦发现属性rn+1、rn+2、……、rn+n等中有一不存在,那么论题3即“并非子类d有属性p”立即为假)。此第四步是LY获奖模式获得诺贝尔奖的关键所在。
◆分析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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