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李新道始终无法表现出足够冷静的姿态,不久前在北京召开的“首届中国房地产慈善论坛”上,他是唯一一位被中华慈善总会以嘉宾身份从北京以外的地区邀请前来演讲的房地产商。在演讲中,这位辽宁开发商的措词显得异常激动。他说,“我认为需要救济的人还有很多,所以我们要发起更多的慈善活动。”
就在前一天,李新道带着钱去看望了一些身患残疾的抗美援朝老战士,这些老人的每人月生活费用是30元人民币,为此他说他内心很不平静。而在他的公司里面,7年来雇佣了一千多名下岗职工,李新道说,不然的话他们会没饭吃。他认为这他的责任,并且他说,企业做大后,做慈善是必须的。
现在,这位富有的人在东北掌管着一家总资产达2.8亿的企业,他先后捐赠了1500万元钱物用于扶贫帮困,同时垫资接手一些地方基础公益设施建设,免费帮助困难人群动迁和治理环境。为此他成了当地慈善协会的会长。
李新道不认为讲究诚信和照章纳税就算一个好企业,他认为好企业应该做除此之外所有事情,最重要的一点是,企业是社会的财富,因此必须把挣到的钱重新投入到社会,拉近富有和贫穷的距离。
慈善水平不高
不过,在李新道前后发言的开发商和一部份专家则有着与之完全不同的态度。北京一位开发商说,现在社会对房地产企业有些不太公正的说法,更多是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不慈善,而在他看来,房地产企业事实上可能是中国所有企业中最慈善的企业。
他认为,在中国,本不该由企业来做的“门前三包”以及一系列城市公用设施都有开发商的参与身影,在这同时,他们还会主动设立一些用于教育和环保的基金,里面也有许多开发商参与。他要求人们不要把慈善简单理解成是捐钱或者捐物,那样会是片面的。
“更多的地产基金能用企业的钱去支持生物多样化保护、支持希望小学的教育、支持对口扶贫等,那么也必然会在人居、环境改造上,或者说其它的慈善事业上做出更多的贡献。”他说。
而另有一些专家则承袭了这位开发商的论调,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媒体的非理性炒作及误导,使社会评价对于开发商产生不公正印象。
但这个信息在当天公布之后,马上招来评论家的批评,北京大学企业管理学院院长阎雨说,媒体只有客观公正的角度,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任何一个行业或产业的个别人服务,只可能会由于某些综合性因素使信息披露出现误差,但主观上不存在误导意识。
另一位市场研究学者章林晓则批评说,在目前,中国的许多房地产企业连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也难以尽到,甚至对法律责任也不予履行。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慈善做得很不理想。
章林晓说,企业社会责任一般分两个层次,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法律责任,包括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不违背商业道德。较高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则是企业对社区、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和捐助。
而在中国,慈善事业本身就处于一种不理想境地,房地产企业慈善则更加不理想。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透露说,中华慈善总会11年来总共筹得的善款总额在23亿元左右,而这些款项绝大部份又来自国外。范宝俊承认,这是个非常有限的数字。
中华慈善总会发布的调查报告里面也称,中国开发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和理念及参与活动的广度均存在较大不足,在调查的1000家企业中,只有不到一成企业有意愿长期进行社会责任实践和发展规划。
章林晓说,《福布斯》的中国富豪榜里,房地产是中国产生富豪最多的行业,连续几年排名前100位的富豪中,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富豪高达50%以上,“内地富豪的捐赠却不到15%。”
他说,北京慈善协会近两年来的个人捐助名单里,捐款10万元的竟然已经能排进前四名。而全国资产总额超过千万美元的企业有过捐赠行为的比例不到1%。
在美国却不是这样,与中国刚刚蹒跚起步的慈善事业相比,美国的企业和个人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的慈善公益捐助达6700多亿美元,占美国GDP的9%。在美国,最富有的20%的美国人所捐赠的钱,占全部慈善款项的三分之二。在过去的四年里,仅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夫妇就一共捐出了230亿美元,占其净资产的54%。另外,如洛克菲勒家族四代,连续捐款也超出了10亿美元。
慈善是一种责任?
美籍华人凌志和现在供职于世界宣明会,这是成立于1950年的一家跨国性慈善机构。56年以来,他们在全球100个国家通过各项资助计划,帮助了超过1亿人。凌志和是其中国区华北办事处的市场发展部经理,不久前他们刚刚对江西省九江地震灾区开展过赈灾工作,为那里送去了超过300顶帐篷和筹措到的相应款物。
凌志和说,自从来到中国,他们与许多国内外企业都有过接触和良好合作,但是说实话,他们没有与任何一家地产企业有过合作,连接触都没有。在国内一些商学会等中间机构和组织里面,尽管企业家云集,也没有见到过地产企业的身影。
凌志和认为中国的慈善状况并不好。第一次来中国的时候,他去了天津,看到一个广场上堆放着自行车等物品,很多人参与博彩,他非常不解。当地人向他解释说,刚刚发生了一场灾难,政府要求通过募集资金捐助。他还发现,在中国的一些企业里面,通常也只有政府出面倡议进行公益捐助,他们才会有动力。这也只是短期的不可持续的行为。
现在,中国的房地产企业仍处于一种为了发展而四处找钱的阶段,偶有慈善行动,也无外乎与此有关,有很浓的商业色彩。这与西方企业的理念完全相背,在国外,企业的慈善意识要深许多,几乎是融进企业文化的东西,他们的使命里面会有一条:回报社会。凌志和说,企业是社会公民,要做个好公司,就要帮助和回报社会。这是绝对无偿的,很多慈善内容与企业业务根本并没有关联。哪怕不能以企业的名义捐赠,企业管理层也会进行个人慈善,同时发动员工参与。
而对于企业是否应该做慈善事业,事实上国外一些商业组织也曾就此进行过讨论,有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的责任不是做慈善,而是给股东回报。不过,凌志和说,从另一个层面来看,有些企业家更倾向于认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完全依附于社会和公众,因为社会的认可,才使企业获得持续发展的支持和动力,他们必须考虑这样做。
“慈善事业并非可做不可做。”北京大学企业管理学院院长阎雨说,这是全社会的责任,慈善是调和社会矛盾、营造公平环境、优化资源配置,创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房地产企业自然是义不容辞。
并且,他说,房地产是高利润行业,实际平均利润在20%以上,这一利润率相对其他行业企业简直可以说是暴利。这些利润一部分是企业创造的,还有一部分是相应的社会组成部分创造的,因此房地产企业拿出相应比例的利润作慈善事业是理所当然的。
同时,地产企业有70%以上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银行,银行的钱大部分(约14万亿元)又来自居民的投资。公众是冒着巨大风险在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房地产企业的风险实际还在社会,其为社会做些慈善事情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房地产企业占有的资源是最为宝贵的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占有公共资源,就有为公共服务的义务。
章林晓显然也很支持这一点,不久前,有房地产商承认土地寻租让地产行业获得暴利。章认为,获得了暴利的地产商只有通过慈善的形式,将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暴利回馈社会,回馈民众,这样他们才能获得心灵深处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