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五要五不”一定“三个不能”


 

         落实“五要五不”一定“三个不能”

                      

    尽快使广大农村面貌有比较明显的变化,这是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的进一步的要求,令人鼓舞。

    说一千道一万,说来说去要真干。广大农村面貌的变化必须是明显的、尽快的,不是慢腾腾的变化,也不是不起眼的变化,而是尽快的变化、明显的变化。

    然而,最近一个时期,有的在谈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总是在“但是”后面说:“搞新农村建设不能损害群众利益。”这句话越嚼越感到酸的难以理解。

    几十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功的经验表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完全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   

    但是,为慎重起见,党中央根据过去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教训,在强调建设新农村必须大力推进的同时,又强调了“五要五不”。即: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并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是绝对正确的。

    “五要五不”的目的是保证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效。必须正确理解和正确对待“五要五不”,一定要做到“三个不能”。

    一,不能把“五要五不”对立起来。

    建设新农村所强调的“五要五不”本来讲的很明确。却有的面对新农村建设有难度,不是克服困难积极推进,而是畏难。把“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不强求一律,不包办代替”与“要注重实效,要量力而行,要民主商议,要突出特色,要引导扶持”故意的对立起来。甚至拿着“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不强求一律,不包办代替”作挡箭牌,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或磨磨腾腾,或原地踏步,或按兵不动,这是不允许的。

    二,不能把“五要五不”互相抵消。

    “五要五不”的目的是很清楚的。强调“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不强求一律,不包办代替”目的是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但是,切不可用“五不”去抵消“五要”。也不能用“五要”去抵消“五不”。“五不”决不是不要“五要”。决不是不要“注重实效”,决不是不要“量力而行”,决不是不要“民主商议”,决不是不要“突出特色”,决不是不要“引导扶持”,“注重实效”是第一位的,这一点不能动摇的。

    三,不能把“五要五不”分拆开来。

    “五要五不”里面的每一要一不,都是一个整体,不能分拆开来对待。“五不”是为“五要”而存在的,没有“五要”,“五不”就不复存在了。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实际的、大量的、具体的、艰苦的工作都在“五要”里面。注重实效需要大力推进。量力而行需要大力推进,不管力量大小必须行,不行是不行的。民主商议为了大力推进。突出特色更需要大力推进。引导扶持是更好的大力推进,就是大力推进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貌有比较明显的变化以后还要大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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