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给予穷人更多“平等”的关爱


这几晚在兴义市工人医院住院部内科病房守护病人,清晨五点多钟,清洁工打扫卫生间和走廊的声响都会轻轻入耳,我对她默默无闻的劳动怀着深深敬意。每次见到她,我都微笑着向她问好,而她常常是满脸挂着汗珠,笑容可掬地回应我的每一句问候。

然而今天上午,这位个头矮小的女清洁工一直满脸愁容。我大胆冒昧、好奇恭敬地问她为何这般忧郁,是不是生病了?我这一问,顿使她两眼噙满了泪水,无比委屈地道出其中的缘由。原来是清晨五点钟她遭遇了一个“小小”的不幸。她来上班时走到离医院大门不到二百米的地方,突然身后有个凶狠的声音叫她“站住”,于是她不得不站住。然后一个凶神恶煞的小伙子冲到她面前,手里握着一把匕首,露出狰狞的面目,恶狠狠地对这个年龄比他大一倍、可以当他母亲的可怜女人说:“把包给我,要不老子放你的血!”这个可怜女人于是便乖乖地把包递到了强盗的手里,包内装有五十元钱。

我关心地问她报警没有?不料在场的人(病人、护理家属、护士等)都用一种不解和嘲笑的眼神看着我,其中一人说:“警察哪会管你这种小事啊!”另一人接着说:“人家遭抢几千、几万的人,警察都还管不过来,咋个会管你这五十块钱啊!”

我细细一想,大家说的也有道理,被抢五十块钱去劳驾警察大人,肯定是个笑话。可这五十块钱对这个女清洁工的重要性和几万元对一个中产阶级人士以及几十万元对一个大富翁的重要性却是完全一样的,甚至或许更为重要。因为如果一个有钱人被抢劫一空,他吃饭肯定还不成问题;而一个穷人如果被抢劫一空的话,他(她)要么也去抢人,要么就只能去沿街乞讨了!

这五十块钱只是一个中产阶级人士一天“打的”和抽烟的零花钱,可能这个强盗自己也看不起这五十块钱啊!但它足以使这个可怜的女人痛苦一整天,甚至在几天之后仍然耿耿于怀,因为她每月工资只有二百三十元!也许这突然间失去的五十元钱完全打乱了她整个一周的计划:如买五十斤大米,买十斤猪肉,给孩子买一套新衣服,或是读小学的孩子要和同学们去春游,得把其中的十元钱拿给孩子,让他(她)和同伴们高高兴兴去玩一天,得以免受歧视和可怕的孤独……可是现在这一切全完了!“没有”和“无望”是穷人生活中最残忍的两件事情,一次又一次的“无望”会给他(她)们“没有”的生活雪上加霜,以致要命。因此我们不应该轻视穷人那一点点不起眼的财富,它可能只是一根“稻草”,但却是救命的“稻草”!

我想对于“穷人”来说,最理想的国家行为是:执行国家职能的警察对待穷人的几十元钱,应该像对待富人的几万、几十万元钱一样地重视;而侵权者呢,你侵犯一个穷人几十元的财产所有权,应该和侵犯一个富人几万、几十万元的财产所有权一样受到同等的处罚,这样对穷人才是真正“平等”的。

自由市场本身不具有“扶贫”的机制,但国家和国家官员可以通过它所掌握的权力来更多地关爱穷人。市场不相信眼泪,但政府必须相信眼泪。俗话说“公门好积德”,因为政府是为百姓办事的政府。政府可以通过一切形式上的“平等”政策和法律措施来促进竞争和发展,同时又可采取一定的有效政策和法律措施来缩小实质上的“不平等”,从而减少穷人数量和贫困的程度。

(陈嘉珉,200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