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极端
现在中国社会还是有一种通病,就是爱走极端,能客观地看待事物发生发展的了了无几。就拿对发达国家的态度而言,不是跪倒在地膜拜,就是遵守着祖宗之法不可变,真正能看准的并不多:就是 汲取他们的营养,有排除渣滓的。虽然历史上已经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尤其在五四期间表现特别明显,但是人们思想、历史负担之重并没有因为时间的转换而观念改变多少。现在对于美国撞机事件、日本首相参拜参拜靖国神社,同样存在着此种倾向。有的是根本不在乎美国日本给中华民族造成的极大伤害,漠然视之;有的则完全采取敌视的态度:美国日本的一切都在抵制之列。不管是商品还是对于日本美国人有良知的均在抵制之列。我认为很极端,太过分了。
如果说爱屋及乌来说人之仁爱,那么爱屋及乌现在也可说明极端排外仇恨了。这点表现最明显的就是上海人民抗议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抗议书《不再宽容》。不再宽容什么呢?是日本政府?是军国主义?还是日本人民?如果他们的政府和善良的中国人民作对,我们当然不宽容,使用正当的手段反击他。但是究竟是现在和中国作对还是以前呢?如果以前已经早作对,为什么宽容呢?对敌视中国人民的日本政府有必要宽容吗?那与毒蛇为伴有何不同,岂不是在纵恶?如果说现在作对,那又有什么道理说不再宽容?对于军国主义同样的道理。如果对准日本人民我就更加不理解,究竟他们中间也存在有良知的,在任何一个民族中间都如此——包括法西斯统治下的德国。如果把善良的人民也包括在抵制之列,我总感觉很过火,实际也就过火。况且日本也不是靠中国的宽饶而存在的,当然有不会因为中国人的不宽容而不存在。
同样的一个问题:中国人在日本靖国神社涂鸦,日本人在中国辱骂中国人,处理方式及反映大大不同。中国警察采取了极端不负责的态度,对日本人进行殴打;而日本警方则使用法律手段对中国 人进行惩罚。处理的失策使中国警察被禁闭,而且还留下中国警察不尊重法律的口实。这种处理方式虽然很解气,满足了阿Q的情绪需要,但是很不可取。我们有法律,他辱骂我们可以采取正当的方式——依法解决,你有什么理由打人?关你禁闭实在应该,应该反省一下。这种卤莽而愚蠢的过火行为也说明了中国国民素质与日本的差别。
因而采取平和正当的解决方式比较好。对日美如此,对于其他民族如此,对于个人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有缺点,民族、国家也同样。我们可找出他们的缺点,并使之改正。当然我们也有毛病,同样也需要别人指出后来改正。我们有缺点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指着鼻子说话,不闻过则喜,那么别人就喜欢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况且在对日问题上我们也存在错误:放弃战争赔款。本来正当的赔款忸怩放弃了,今天又有什么理由索取呢?是你放弃的也不是别人无赖。只能说当时的策略失误造成了今天的被动局面。该要的不要,不该要的现在想要,难度当然要大得多。
走极端不但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历史问题,虽然中国人信奉中庸之道,但是知与行上存在很大差别,即便在信耶苏的国家也是有这种现象,但没有中国的多。譬如:非此即彼,不是赞成就是反对,敌我矛盾;及法西斯分子等等。很多人都存在这样的极端意识。尤其与个人利益相左的时候更容易出现判断的重大偏差。因此,这就很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从自身做起,反对极端思想的祸根。这方面德国做得比较好。他们制订了法律来限制纳粹分子的行动,很可取。这也是对人类的进步事业负责。
极端主义民族事业建设不但无益,而且还很有害。巴勒斯坦的极端组织“哈马斯”受到世界人民的谴责正是因为他们滥杀无辜,不但没有争取到独立,还影响到国际形象。而且为了民族独立用死亡做代价付出也太多。不是不赞成中国的爱国者去暗杀日本军国主义者,而是说我们应该有那个能力应该来建设民族,使之强大,不再受屈辱。不应该轻易地付出宝贵的生命,况且暗杀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再说干这种暗杀也说明民族弱小,何况我们还没有到那种亡天下的地步。
虽然说公理不能战胜强权依然存在,但为了战胜对方还是需要公理的。即便行着罪恶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在与日本美国或者其他国家解决纠纷时,可利用应有的一切手段进行争斗,但是必须讲“公理”,不可以因为自己情绪的激动就走极端,否则还会遭人厌恶遗人笑柄。而且如今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已经说明不愿意走极端的越来越多,人们已经深受其害,他们也是从中得到了教训。当然最希望的还是我们的民族也成熟起来,别再那么小孩子气。
完2001。8。23 陈岩锋
现在中国社会还是有一种通病,就是爱走极端,能客观地看待事物发生发展的了了无几。就拿对发达国家的态度而言,不是跪倒在地膜拜,就是遵守着祖宗之法不可变,真正能看准的并不多:就是 汲取他们的营养,有排除渣滓的。虽然历史上已经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尤其在五四期间表现特别明显,但是人们思想、历史负担之重并没有因为时间的转换而观念改变多少。现在对于美国撞机事件、日本首相参拜参拜靖国神社,同样存在着此种倾向。有的是根本不在乎美国日本给中华民族造成的极大伤害,漠然视之;有的则完全采取敌视的态度:美国日本的一切都在抵制之列。不管是商品还是对于日本美国人有良知的均在抵制之列。我认为很极端,太过分了。
如果说爱屋及乌来说人之仁爱,那么爱屋及乌现在也可说明极端排外仇恨了。这点表现最明显的就是上海人民抗议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抗议书《不再宽容》。不再宽容什么呢?是日本政府?是军国主义?还是日本人民?如果他们的政府和善良的中国人民作对,我们当然不宽容,使用正当的手段反击他。但是究竟是现在和中国作对还是以前呢?如果以前已经早作对,为什么宽容呢?对敌视中国人民的日本政府有必要宽容吗?那与毒蛇为伴有何不同,岂不是在纵恶?如果说现在作对,那又有什么道理说不再宽容?对于军国主义同样的道理。如果对准日本人民我就更加不理解,究竟他们中间也存在有良知的,在任何一个民族中间都如此——包括法西斯统治下的德国。如果把善良的人民也包括在抵制之列,我总感觉很过火,实际也就过火。况且日本也不是靠中国的宽饶而存在的,当然有不会因为中国人的不宽容而不存在。
同样的一个问题:中国人在日本靖国神社涂鸦,日本人在中国辱骂中国人,处理方式及反映大大不同。中国警察采取了极端不负责的态度,对日本人进行殴打;而日本警方则使用法律手段对中国 人进行惩罚。处理的失策使中国警察被禁闭,而且还留下中国警察不尊重法律的口实。这种处理方式虽然很解气,满足了阿Q的情绪需要,但是很不可取。我们有法律,他辱骂我们可以采取正当的方式——依法解决,你有什么理由打人?关你禁闭实在应该,应该反省一下。这种卤莽而愚蠢的过火行为也说明了中国国民素质与日本的差别。
因而采取平和正当的解决方式比较好。对日美如此,对于其他民族如此,对于个人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有缺点,民族、国家也同样。我们可找出他们的缺点,并使之改正。当然我们也有毛病,同样也需要别人指出后来改正。我们有缺点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指着鼻子说话,不闻过则喜,那么别人就喜欢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况且在对日问题上我们也存在错误:放弃战争赔款。本来正当的赔款忸怩放弃了,今天又有什么理由索取呢?是你放弃的也不是别人无赖。只能说当时的策略失误造成了今天的被动局面。该要的不要,不该要的现在想要,难度当然要大得多。
走极端不但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历史问题,虽然中国人信奉中庸之道,但是知与行上存在很大差别,即便在信耶苏的国家也是有这种现象,但没有中国的多。譬如:非此即彼,不是赞成就是反对,敌我矛盾;及法西斯分子等等。很多人都存在这样的极端意识。尤其与个人利益相左的时候更容易出现判断的重大偏差。因此,这就很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从自身做起,反对极端思想的祸根。这方面德国做得比较好。他们制订了法律来限制纳粹分子的行动,很可取。这也是对人类的进步事业负责。
极端主义民族事业建设不但无益,而且还很有害。巴勒斯坦的极端组织“哈马斯”受到世界人民的谴责正是因为他们滥杀无辜,不但没有争取到独立,还影响到国际形象。而且为了民族独立用死亡做代价付出也太多。不是不赞成中国的爱国者去暗杀日本军国主义者,而是说我们应该有那个能力应该来建设民族,使之强大,不再受屈辱。不应该轻易地付出宝贵的生命,况且暗杀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再说干这种暗杀也说明民族弱小,何况我们还没有到那种亡天下的地步。
虽然说公理不能战胜强权依然存在,但为了战胜对方还是需要公理的。即便行着罪恶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在与日本美国或者其他国家解决纠纷时,可利用应有的一切手段进行争斗,但是必须讲“公理”,不可以因为自己情绪的激动就走极端,否则还会遭人厌恶遗人笑柄。而且如今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已经说明不愿意走极端的越来越多,人们已经深受其害,他们也是从中得到了教训。当然最希望的还是我们的民族也成熟起来,别再那么小孩子气。
完2001。8。23 陈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