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广东地方政府某些部门的”禁止电摩上路”政策…
..反对罚款提成和地方交通立法制度(第三版)
作者:黄金童2
电动车节能,无污染,使用方便,费用低.是广大中低收入市民以及广大外来工的最适宜的交通工具.是许多穷人工作.生活的必需品.可广东政府某些部门为了部门私利,不顾广大中低收入人民的利益.禁止电动摩托车上路,这完全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此,我们广东几百万电动车使用者坚决反对.(我们希望全国人民和全国电动车使用者声援我们,帮助我们就是帮助你们自己)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我们反对禁止电动摩托的理由如下:
一. 广东目前使用电动车的群众已经有几百万,(全中国有几千万)如果政府要禁止电摩,这些人的利益还要不要顾及.政府有没有赔偿?广州市禁止摩托车时还是逐步过渡的.已经上牌的摩托车还是要允许上路的.现在到好.所有电摩要一律禁止上路.那么已经买了电摩的人的损失怎么办?.党中央多次教导要求,各级政府应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广东省某些地方政府又是怎么做的?
二. 目前石油供应如此紧张,油价高企.对电摩使用者实际采取的节油行动政府应该予以支持才对,美国政府对使用电动车的不但不禁止,不收费反而给予补贴.可以说除了中国,目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禁止电动车的.可广东某些地方政府竟然准备禁止不耗油的电动车.难道政府是想让这几百万人都回来开汽油车?或者是让他们无车可开?
三. 现在广东某些地方政府在媒体上大肆宣传,说电摩不安全.这完全是鬼话.
1.总是说电摩不安全,事实是这样的么?45KM左右的最大速度能造成什么安全事故,能出多大的事故.电摩能撞死人么?一年有几个?(东莞04年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只有6个,远远少于汽车的损失)
2. 电摩都是由踏板摩托车改装而来的.所以其刹车系统都是同踏板摩托车相同的.可是电摩的速度比摩托车慢.(45KM/H:70KM/H)所以电摩的刹车系统的效果是好过摩托车的.那为什么要因安全问题禁止电摩?再同汽车比,汽车的最大速度有170公里.在汽车最大速度时,刹车距离大约是70米.而电动摩托车的最大速度是45公里,电动车最大速度时的刹车距离是35米.到底是谁更不安全.话说回来,如果是因为安全系统不达标,可以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禁止安全不达标的电动摩托车出售,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通通禁掉.
3.请广东省政府把广东一年电摩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伤亡人数,同汽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同伤亡人数公布出来.看看到底是汽车造成的损失大还是电动摩托造成的损失大?如果说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多少来决定禁止的对象的话,我主张,汽车和电摩,哪一方造成的损失大,就把哪一方禁了.
4.再说,行人走路会不会发生交通事故,自行车上路会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会,是不是也叫他们都呆在家里算了.
四. 还有说电动车有污染的.这也说错了
电动车的废电池厂家都是回收的,并且是15元一个.四个电池的回收费是60元.哪里会有什么污染?说电动车有污染,有汽车的污染多么?我还是同样的态度:如果说要根据污染的多少来决定禁止的对象的话,我主张,汽车和电摩,哪一方造成的污染大,就把哪一方禁了.
五. 还有人说电动车费电,加剧了用电紧张.
这个也是禁止禁止电动车的理由吗?空调最费电,为什么不禁止?中国从长远看,是缺油问题严重还是缺电问题严重?如果缺油问题严重,是不是就应该禁止汽车?
七.一种说法是:电动摩托车超过了国家允许的电动车的技术标准.国家并没有允许电动摩托车上路的政策法规.所以禁止电动摩托车是不违反国家现行规定的.
这种说法其实十分可笑:
禁止一项活动的主要考虑因素是这项活动是否有危害.而不是国家法律是否允许.就算国家没有允许也并不等于不允许.因为国家也没有禁止.很多活动都没有明文法律允许.比如男男女女之间的许多活动的姿势都没有法律允许.你能禁止吗?法律的精神是.凡是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允许的.(也就是不能禁止的)电动摩托车是新生事物,它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合法活动是要经过观察的.国家之所以目前对于电动摩托车没有相关规定,就是要观察以后再作出决定.现在在国家对电摩没有相应法规的情况下,(立法滞后)广东地方政府并不能根据国家没有允许就应当禁止的说法来行事.否则你要禁的事情就太多了.我可以举出十万项人人都在做而国家法律并没有明文允许的事情.比方说有人用左手拿筷子就没有明文的法律允许.你能禁止吗?再比方说,国家并没有政府执法部门可以罚款提成的明文法律规定.可是广东许多执法部门(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可是该禁止的没有禁止,(罚款提成危害执法公正)不该禁止的反到要禁止,(低收入群众的必需品:电动车)这是何道理?如果说没有国家允许的就应禁止,那就先把”罚款提成”先禁了吧.其实国家对电动车的使用虽没有直接允许的规定,可是间接的规定有一条,就是:”国家鼓励不用油的新能源车的使用,”广东省某些热衷于禁止电动车的部门领导,你们对这一句是如何理解的.
另外,说电动摩托车最大速度能力超过20公里/时的国家标准.所以要禁止.可是小汽车最大速度都有180公里时.全部超过国家高速公路的110公里限速,是不是也超标.这些超标汽车是不是也应该禁止?
六. 还有一种反电摩的说法是:
由于电动摩托车没有上牌,又占用机动车道.这就给交通管理带来不便.有些电摩司机违章,执法部门也无法对其处罚.出了事故,也难以让其作出赔偿.所以要禁止.
我们承认,以上所说的管理不便的情况的确是存在.可这并不是禁止电摩的理由.如果没有上牌就出个规定让它上牌娄,为什么要禁止呢?如果一盘菜忘了放盐就加点盐娄,为什么要全部倒掉呢?广东某些地方政府的思维方式真是让人难以理解.
有人说电动摩托车主违反交通规则,那么汽车车主就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吗?如果汽车没有交通违法的,广东政府一年几十亿的罚款是从哪里来的?汽车电摩都有违法行为?要禁就一道禁了.要么就都不能禁.其实汽车,电摩都有违反交法的.不过关键的问题是汽车可以大量罚款,让有些人欣喜若狂.而电摩就不能.某些政府领导的逻辑就是:”罚不到款的车还留着它干什么?”
七. 有人会说:你支持电动车就支持娄,把什么”部门利益”,什么”罚款提成”都提出来,这扯得上吗?有关联吗?
用一句宋丹丹的话来说,那不是一般的有联系,而是相当的有关系.其实在每个地区都有部分人反对电动车,也有许多人支持电动车.问题是什么人反对电动车,什么人支持电动车.支持者不用说,就是广大中低收入的国民.买汽车买不起,买摩托又被禁,只好买个电动车.便宜,方便,使用费低.可是交管部门对此却耿耿于怀.必欲禁之而后快.那交管部门为什么要反对呢?那就是部门利益,就是罚款提成.其实也很容易理解,交管部门的收入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从财政出.叫基本工资.这个部分大约3000/月左右.另一部分是自筹福利奖金,主要来源自罚款提成.罚款提成比例大约有多少?各地比例有所不同,有的是15%有的是20%.也有没有的(据我所知深圳和济南没有…不一定准确)不过有罚款提成的地方一定占95%以上.罚款提成在交管部门收入中占个什么地位呢?比如广东某有名的制造业发达的中等城市.交警平均工资大约一年近4万.可来自罚款提成的奖金却有8万左右.广东其它地方也大同小异.交警收入如此之高,普通交警大约相当于公司高层经理的收入,难怪每年考公务员的人如此之多.交警罚款提成形成了巨大的部门利益.(整个广东省大约有几十亿之多)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交警和地方政府部门也是人也有个人需要.也要部门利益最大化.所以,在目前罚款提成的体制下,因为地方政府在罚款中拿大头,交警拿小头,就形成了地方政府和交警的利益共同体.其结果就出现了地方政府立法,帮助交警多罚款.立什么法有利于罚最多的款就立什么法.禁什么车有利于罚最多的款就禁什么车.所以大家就能理解,为什么广东交警和地方政府一直在忙于禁各种车.禁完了人力车禁摩托车,禁完了摩托车,禁小排量车,禁小排量车遭到发改委的反对,就禁电动车.总之凡是能禁得了的通通禁止,在广东,除大排量汽车实在是禁不了,其它的车都禁了一遍了.这样所有的正常交通行为都变成了非法行为.这就为大量罚款开了方便之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地方政府和交管部门为什么会禁电动车就不难理解.因为如果不禁止,电动车是目前唯一罚不到款的车.可正因为如此,群众也就更喜欢买电动车.所以地方政府一定要把它禁了.禁止以后,如果群众继续开就可以罚款(广州市和东莞大约是罚金1200元,你想想,穷苦人开个电动车,谋个生活,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要罚这么多款?)如果它不开,就要买其他的车.那也有利于罚款.
说到这里,我们也能明白,问题并不是交警坏,(他只是想多发奖金,可以理解)也不是地方立法部门贪,他只是希望多一点财政收入.问题是在如此利益驱动下,立法和执法公正就完全不见了.只要有利于罚款,地方就立法,管理部门就执法.本来政府应该是非赢利组织,可现在的罚款提成制度不但造成了赢利性执法还造成了赢利性立法.在如此利益驱动下,交通管理活动就变成大量获利和大量侵犯用车人利益的活动.群众的向政府反映意见,就好比到座山雕那里去投诉一撮毛.无论群众怎样反对禁电动车反对乱罚款,也是不能阻止政府的赢利性罚款行动的.无论怎样投诉也是无济于事.每次的行政听证后,凡是有利于罚款和收费的项目就必定通过.关键是制度如此.地方政府的行为当然就可以预料.罚款提成制度不仅导致禁止电动车,禁止小排量车,罚款任务管理,(广东有的地方要求每个交警每年罚款12万.相当于他的一年收入)禁止摩托车,禁止外地摩托车,公路三乱等错误政策都是这个制度的结果.时至今日,罚款提成制度已经成了压在用车人头上的一座大山.它极大的恶化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毒化了社会和谐气纷,腐蚀了政府官员,甚至影响到军队士气.大家想想,一个服役了十几年,因表现好而升到营长的军队干部,一年的收入也不过三.四万.而刚刚进交警的新人,经验和贡献与部队的营长不能比吧,可是他要拿部队营长三倍的收入.这能合理吗?,能不影响军队士气吗?
可以说罚款提成制度一天不废除,全国就民心不宁,军心不安.所以我们不仅要反对禁止电动车,还要从根本上反对罚款提成制度.在这里我们向中央政府提个建议:
中央应立法,让地方所有罚款都统一上交中央财政,(到国税局交罚款)罚款全部用来给西部不发达地区扶贫.如此釜底抽薪,没有了利益驱动,各地方的乱罚款行动和乱设罚款立法这个顽症自然就无疾而终了.同时还缩小了收入差距,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希望西部贫苦人民也来声援我们.
八. 深圳政府的民意调查结果是:67.3%的市民主张允许电动车上路.根据大数定理,其他地方一定也是差不多.可许多地方仍要禁电摩.决策者还要不要顾及民意,政府到底是不是要代表多数人的利益?这些共产党领导人的三个代表是怎么学的?
有些地方政府为达到他们禁止穷人的电摩车增加罚款的可耻目的,还开动政府宣传机器.电台电视只播放支持禁电摩的意见.对反对禁止电摩托的意见实行新闻封锁.不准播放.难道无产阶级专政机器就是用来这样干的吗?某些地方政府想用虚假的政府制造的舆论来推行他们的私利政策.而全然不顾2/3的多数意见.他们到底是想专谁的政?是要专穷人的政吗?现在很多人认为:许多地方的无产阶级专政机器被掌握在富人和新权贵的手中,在这些地方,不是无产阶级在专政,而是新权富们在专无产阶级和穷人的政.
九. 本来罚款是为了管理,可罚款提成制度使罚款成了赢利.现在各地方政府为了利益而多罚款,纷纷制定各种有利于罚款的法规.并且罚款标准越来越高.比如广东某地就有土政策:一次交通违规最多的罚款可以达到4000元.(相当于两辆摩托车的价钱)比国家的标准提高了一倍.由于各地的交通管理法规各不相同.跑长途的司机需要每过几十公里就要学习一个新的地方交通管理法规.否则就会胡里糊涂地被罚得哭爹叫娘.如此三十里一岗五十里一哨的交通管理,哪里还有什么统一的全国交通管理系统,这样做妨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危害了商品和人员的流通,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全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我们认为:取消地方交通立法权已经是势在必行.
十. 某些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作风恶劣,严重地危害了用广大用车人的利益.破坏了人民群众与人民政府的融洽关系.如果今天在广东,随机让1000个司机做民意测验,让他们填空:问谁是严重影响司机利益的车匪路霸.那结果是不会有任何悬念的.问题是现在对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缺乏任何群众监督制度.他们干好干坏都一样.不对,应该是干坏,(罚更多的款)更有利.在这种制度安排下,能指望他们有什么好的表现.所以我们建议,中央政府应完善对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群众监督制度.
十一.许多群众都会觉得,地方政府的赢利性罚款行动虽然危害了自己的利益,可是自己只有一个人,人微言轻,无法制止政府的无理行动,所以就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可是你越是采取这种态度,越是有人欺负你.所以,自己这种无所作为的态度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想一想.全国开电动车的人有几千万.如果大家团结起来,坚决反对禁止电动车.地方政府的无理行动还不能得到制止吗?想一想,全国受到赢利性乱罚款和乱扣车危害的人有几亿人.如果大家团结起来,反对乱罚乱扣,难道罚款提成制度就不能予以废除吗.要知道军队并不是罚款提成制度的受益者.对此他们也是不满意的,所以在这场反对乱罚款的斗争中,人民是有可能得到军队支持的.要知道中央政府也不是乱罚款的受益者.中央对地方乱罚乱扣乱禁,也是不满意的.比如中央就曾要求改收容制度为救济制度,国家发改委也要求地方不得禁止小排量车.所以在这场反对地方政府乱罚乱扣乱禁的斗争中,人民是有可能争取中央政府作同盟军的.另外我们建议取消地方罚款提成制度,将罚款用来给西部贫困地区的人扶贫.这样一来,就可能争取广大西部贫苦人民支持我们.我们就是要按照毛主席的教导, 要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争取一切可能争取力量, 组成反对地方政府乱罚,乱禁乱扣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来反对我们共同的敌人,赢利性乱罚乱扣乱禁.同胞们,支持我们的力量有这么大,支持我们的人有这么多.我们的目标是一定能够实现的.
我们建议:每个看到这个帖的人都应转帖一回,回帖一次.首先在网络上形成对赢利性乱罚乱扣,乱禁的巨大舆论压力,以此来争取得到中央政府,军队和广大西部贫苦人民的支持.其次,有渠道的人也应设法在各地媒体投稿发表反对乱罚乱扣乱禁的文章,歌曲,诗歌,.第三.将每年的五月8号定为反对乱罚,乱扣乱禁的反对赢利性地方政府罚款维权日.大家在每年的这一天集中采取各种活动方式来反对地方利益集团的乱罚款压迫.,
受赢利性乱罚乱扣乱禁压迫的难友门. 美国黑人的争取民权运动坚持了几百年才有今天的好日子.只要我们大家团结起来,行动起来,坚持不懈,长期斗争.就一定能搬掉压在我们头上的乱罚乱扣乱禁这座大山,走向轻松生活,和谐社会的美好明天.国际歌告诉我们:从来都没有什么救世主,要打破压迫,争取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的要求是:1.政府应允许电动摩托上路.当然可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2.停止地方政府的罚款提成制度,将所有罚款全部用做西部扶贫
3.取消地方政府的交通立法权,达成全国统一畅通的交通管理体系.
4.由上级人大每年对各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人民满意程度做民意测验.
对测验结果不良的交管部门领导实行末位下岗制度.
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