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和而不同”。和而不同就是只求合一,不求同一。合即复合,是多元的统一: 同即单纯、单一、相同。这一思想由孔子的提倡,成为中华民族特有的、几千年来延续不断的哲学观念、文化观念,“恶党争,鄙讥谤,重谐和,贵合一,尊人望,崇贤德”是为美德。
在孔子之前,著名思想家就已从方面对此进行论述。《国语》 卷十六 郑语 史伯为桓公论兴衰,史伯认为周王一“去和而取同”,根据“同则不继”的理论,周的衰败是必然的,他的阐发从多方面取证:
公曰:「周其弊乎?」對曰:「殆於必弊者也。《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今王棄高明昭顯,而好讒慝暗昧;惡角犀豐盈,而近頑童窮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調口,更四支以衛體,和六律以聰耳,正七體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紀以立純德,合十數以訓百體。出千品,具萬方,計億事,材兆物,收經入,行絯極。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經入以食兆民,周訓而能用之,和樂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後于異姓,求財于有方,擇臣取諫工而講以多物,務和同也。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王將棄是類也而與剸同。天奪之明,欲無弊,得乎?
史伯说“和”或“同”是一种国家兴衰的标志,是一种普遍的原理。史伯强的“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其后逐渐衩对立的统一所取代。《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的齐景公与晏子的一段对话的内容,就反映了这种过渡。齐景公问晏子 ,你觉得大夫梁丘据与我是不是很“和”得来。晏子回答说,“据亦同也,焉得为和”齐景公对晏子区别“和”与“同”的概念不理解,问“和与同异乎”,晏子回答说:
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嘏无言,时靡有争。’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我很喜欢这晏子这段高论,他不相信君主的话句句是真理,这在那个年代难能可贵。君所谓可,据也说可,君所谓否,据也说否,同声一致,这确如晏子所说“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孔子在“和同之辩”的基础上,提出中和的原则,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又将“中和”、“中庸”说引入礼记。
“和而不同”是人类文化发展的黄金定律,是社会关系发展的重要规律。“和实生物”是天之道 ,“和为贵”、“和而不同”则是人之道。“和”的内容就是万物“各得其所”,是表示一种关系、一种秩序 ,表示事物的存在形式。“和而不同”、“推已及人”,一门古老而不乏鲜活色彩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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