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垄断,竞争未来?


尽管垄断有种种的不是,但对于经营者而言,能获得垄断地位,它所带来的独占性收益无疑是各行各业普遍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垄断性市场地位、高度竞争性的进入壁垒、溢价定价以及一个缺乏竞争独大的商业空间,这些都是基于垄断获得的实际好处。但是,在另一方面,垄断限制了公平竞争、扭曲了市场,而且更独断的定价和更稀少的选择最后会对消费者不利。所以,自1890年美国《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实施以来,美孚石油公司案、美国烟草公司案、美国铁路公司案、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案一直到英特尔公司案、微软垄断案,这都意味着垄断对于商业环境、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秩序都有一定消极的影响——然而,克里斯多佛•派克(Christopher G. Pike)在《暗战——无形垄断再造企业优势》里却是要我们用一种知识产权上的垄断来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并断言这种“无形垄断”将会成为未来社会主要的商业模式。

在派克的定义中,无形垄断是指当企业把创新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时,利用知识产权在法律上享有的独占性、排他性、实用性来建立一个专属的商业空间。在这个空间里,经营者可以对他人进入你的“领地”进行控制,授权许可或禁止反对,拥有这个独占的“入口”就意味着可以享有专利带来的主要经济利益和无形垄断地位。同时,考虑到知识经济时代,买卖关系不再像亚当•斯密的理论,一件商品的出售,所有权便即时转让。在无形垄断模型中,一个商品(如某项专利、创意、作品)可以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价值增值。“技术可以申请专利,也可以注册商标。其商标将受到商标权的保护。技术注册之后可以为技术所有人自己使用,也可以许可他人用于多种用途。……事实上,随着该项技术知名度的提高,其专利和商标的价值还可能会有所提高。”基于此,人们越来越懂得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一样,可以投入商业使用,从而带来不断增长的盈利机会。(举例来说,你可以将某知识产权作为一项财产“买断”,也可以在一个持续提成的基础上许可他人使用。)也就是说,无形垄断有三个显著的特征,它们是市场进入控制、新型的买卖关系及将知识转化为财产。

不难发现,派克的所有立论都基于“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又称版权)构成无形垄断的核心。当然,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资产,可以用来买卖、抵押、许可、特许经营,并非经济学独有,事实上,法学也持相同论调(因为如此,所以法律才予以特别保护)。这意味着,派克考察并证明知识产权的经济性将是多此一举的,除非他能给出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建议、业务咨询或利用知识产权的属性特点建构一套商业模式,派克选择了后者,而对于一本类属于市场营销和品牌管理的财经图书来说,它的看点就在于此——既然知识产权对保持企业竞争优势至关重要,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做好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在书中,派克把知识产权过渡到商业模式很具创意,堡垒型垄断、增值型垄断、中心辐射型垄断和卖断型垄断是四个无形垄断的形式。所谓堡垒型垄断,主要指围绕受人喜爱且高盈利性的产品或服务构建堡垒般的无形垄断空间。例如Chanel香水,品牌的发展、营销以及销售环境的管理非常严格,外部竞争者除非得到所有者的许可,一般很难对这垄断空间进行渗透。增值型垄断,是针对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增值功能建立保护性的无形垄断空间。该模式的目标是阻止其他竞争者提供那些价值增值功能,从而以此作为独有的营销卖点支持溢价定价。中心辐射型垄断模式的基础是一个界定良好的“中心”平台(比如,一个技术平台)、这个平台必须有多种应用潜力,而且必须有多家公司愿意将这一平台应用于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如果这个平台是一项广泛认同的技术标准,比如一个操作系统或一个用于研究工业标准的工具(如数据库),那么该商业模式的效果会更理想。卖断型垄断的基础是一项界定明确、具有实际商业价值的创新优势。而且,这项创新优势应该至少可以吸引一家资金雄厚的公司将其用于某种明确的产品或服务。此外,为了确立无形垄断地位,该项创新优势还必须受到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卖断型垄断模式正是通过向第三方出售或独家许可这种垄断地位来实现收益的。派克反复强调我们要区分卖断型垄断和中心辐射型垄断的异同,在卖断型垄断模式中,许可是独占的,而在中心辐射型模式下,技术平台则是向所有希望得到许可的人开放的。此外,卖断型垄断中的创新模式不必具有中心辐射型垄断那样的平台属性。

派克在尽力解释这四种商业模式,但出于知识产权理论本身的繁复,我们它的理解显然不及无形垄断。最后,派克利用这些模式对2001年市值狂跌的施乐公司的建议倒是能弥补由于“解释不清”的遗憾。他写道:“我有一个大胆的建议:首先,对施乐公司的主营业务采取增值型垄断模式,使其紧紧围绕复印机、打印机、文档及其他传统办公用品进行改进。其次,解放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施乐的一个研发部门),让它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司去发展中心辐射型垄断模式、卖断型垄断模式,甚至开放式共享模式。前两种模式都是利用技术优势创造价值的强有力的无形垄断模式。”

其实《暗战》通篇都在讲述一个基本道理,唯有创新与创造,才有可能获得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为竞争对手树立更高成本的门槛,使企业拥有高利润附加值、卓然超群的品牌。这是理论层面上的说法,落实到具体实践,派克在特意为不同公司草拟了“构建无形垄断的路线图”。按照他的建议,首先是要重视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带入日常经营中;理解知识产权是如何影响你的公司的,它包括与公司过去的经历进行比较、将自己的产品与竞争对手进行比较、思考有关无形垄断的模式,等等;组建一个无形垄断小组;采用产权开发商的思维模式(财产意识、全局意识、转化意识、机会意识、组合意识、吃苦耐劳意识);通过起始策略着手构建无形垄断(如保护在技术、品牌、版权开发方面的投资;阻止竞争者销售相似的产品或提供相似的服务;将创意许可或特许给第三方使用以收取提成费等);通过创新还和差异化构建强大的无形垄断;在四种无形垄断模式之余,考虑其他可行的模式;培育和重振知识产权组合;以及在更普遍的范围内进行“培育和重振”。

“岛屿般的无形垄断空间,海滩一样广阔的知识共享平台。”派克认为这代表着主导未来的新型的商业模式。确实,通过他的写作,我们重新认识到知识产权在法律之余商业战略上的巨大价值。在过去的一年,我们一直倡导要企业创新,企业再造,事实上,《暗战》通以“知识产权”为切入点回应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企业创新了,又该怎么样?”派克的答案很简单,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建立无形垄断空间,你将获得长期、可持续的回报——因为那个靠大量资本、达到规模经济来实现经济增长的时代即将远去。

【英】克里斯多佛•派克:《暗战——无形垄断再造企业优势》,中国铁道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定价:28.00元。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