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公布消息说,反垄断法草案已于24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相信法律一旦通过将会对电信、公路、民航、金融等行业垄断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和遏制作用。
在十届人大二十二次会议上,三部法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监督法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等法律案;初次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反垄断
法草案等法律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中国和西班牙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中国和墨西哥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四个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200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5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将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对合伙企业法进行修订,合伙企业的形式调整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两种形式,国有独资企业、上市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义务教育法修订明确禁止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严禁公办学校以“改制”之为乱收费,规定教科书应实行微利原则。刑法修正案规定上市公司高层“掏空”上市公司犯罪的刑事责任。另外还对加大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