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就社会主义荣辱观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高屋建瓴,寓意深刻,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我结合前一阶段的学习,从如下两个方面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如何认识和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
荣辱观,不仅是指人们在进行自我评价时产生的自尊或自愧的心理体验,而且是指社会在对人们的思想行为进行评价时形成的褒奖或贬斥,是人们在依据一定的思想道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关于荣辱观念的总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决定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对人民、对集体、对祖国、对人类社会尽义务的基础上,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选择,是对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理论创新。
二、如何在监管工作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对照“八荣八耻”的具体内容,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我认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立党宗旨,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切实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努力培育公众的金融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
二是要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高效执法,从制度上杜绝权力行使中的随意性。
三是要处理好监管和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同步实现。
四是要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的持续稳定,增强市场对金融体系的信心。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透明度,向公众提供真实、全面信息,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对重大金融决策和金融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公众和市场对金融体系的信心。要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努力建立案件防范的长效机制。
五是要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银企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共赢”和银企之间“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