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今年未满16周岁的吴雯雯是温州七中初二(5)班的优秀学生。1月16日期末考试,因洗了头未扎头发而遭到班主任老师邱雪梅的拒入考场,雯雯于当天跳进九山湖……雯雯自杀后,家长将温州七中和邱雪梅诉至鹿城区法院。4月17日开庭,在被告教师之律师发言后,来参加旁听的五六十名老师代表竟然集体热烈击掌喝彩。(7月3日《中国质量万理行》)
一个正含苞待放的少女,瞬间从校园消失,这对学校、对老师、对家长、对同学,乃至对整个社会的大家庭来说,是一种沉痛,一缕凄楚,一声长鸣……然而,这场惊天命案之直接诱因的肇事者,和负有直接和间接管理职责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喝彩“大军”中还包括温七中的部分领导和温州市教育局的有关领导),却在死者家属已然痛哭涕漓和雯雯灵魂亟待慰藉之时,当庭击节欢呼!
此时此刻,任何理性和平静的词汇都无法驱逐我内心的悲愤元素,这种感觉瞬间于我胸中变成四个大字——禽兽不如!即便这名为自己辩护的律师说得如何口若悬河,即便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法庭中不准击掌喝彩。但是,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民的教师,在职业操守和启码良知道义面前,是断不该如此护私利失大节,将一个人所共性的怜悯与关怀之情抛于脑后,而自顾酣畅的。
诚然,我们不能强求这群老师为自己讲台下一名可爱少女的殒落而刮骨搜肠般悲伤,虽然我们不能强求他们别在法庭上像那些小丑们一样的“痛心疾首”地忏悔表演。只是我觉得这一群人,他们很可怜,也很可悲,更是很可耻。他们在己方律师振振有词的辩论声中,看到的只有脱责的一线光芒的,听到只是利己的所有铿锵之声,丧失的是他们作为人父人母的最基本的人伦元素。
或许一个邱雪梅私下补课并没有什么,一个老师成为这样的冷血动物也并不可怕。让人心寒的是,即便教育部三令五申严令要求不准教师以赚钱为目的为学生补课,诸如邱雪梅这样的私自收取50元/小时的本班补课费的行为如今已有泛滥之势。报道称,邱雪梅曾多次向雯雯催要200元补课费,雯雯说待考试后到老师家拜年一并交时,邱雪梅为此很不高兴,或许这就是罪恶的诱因;让人颤栗的是,一群老师这样整齐划一地加入“脱责鼓掌”的大军中。
我们不禁要问:悲剧发生后,从当地教育局到学校再到教师,难道就没有一人意识到“雯雯之死”是我们社会之耻?难道就没有一个反思这样的惨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吗?难道就没有一人为这样的出格喝彩感到羞愧?在我看来,这样的“群体性”冷漠是中国当前教育体制改革失败的一个最精彩的注脚,一个最恰如其分和达呈了所有教育体制弊端的缩影。
于这个私利公开摇晃的“缩影”身前,我们再没有底气去辩称“雯雯之死”是极端个案。相反,我们应将此看作是解剖“教育世风日下”这只麻雀的极佳切口。有关部门应查查哪些老师和领导在庭上鼓掌,其鼓掌的背后“鼓动”着的是何种“暗流”?及至将内幕告之公众,挖出所有“丑”来,以整肃教师队伍,杜绝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