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们一般不敢报案:如今,只要是在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商场等部门担任个领导职务,其收入一定会比老百姓丰厚的多,再加上数量不等,必不可少的灰色收入,家中一定会有许多说不清来源的资产,多少都会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嫌疑,就是一些比较廉洁的官员都是如此,更不用说那些贪官了!丢点东西本无关痛痒,如此把执法人员的注意力吸引过来那可就得不偿失了!不是常有因小偷作案而破了贪官案的例子吗?因此一般是能不声张就不声张,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尽量降低影响。本来丢了十万现金,有人问起只说是丢了个旧半导体,两张国库卷,不值一提。
大款们一般不屑于报案:不论丢了的东西价值如何,只要不是十分重要的东西,他们一般都会在内部摆平,毕竟是失窃本身就让他们丢了面子,哪还肯象普通老百姓一样去公安局报案?只会是保安、保镖臭骂一通,处理一两个值班的保安及相关人员了事。当然,如果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丢失他们也不会善罢甘休!有可能直接给书记、市长电话报警,必要时可以将公安局长请到办公室面商,出多少钱限期破案等等。
企业等经济单位丢了东西报不起案:报案等于自投罗网!如果平时与片警、派出所、公安局素有来往的还好一些,如果是平时侍奉不到,有事就算抓住把炳了。来人先要黑着脸把企业领导狠批一通,什么警惕性不高、防范措施不力、人员教育不够等等,填表、登记、作笔录都要一把手亲自出马,然后陪餐、陪玩、陪小心,个别人还要报销平时积攒的购物发票,侍候大爷一般送走他们,回来一算帐已经是丢失的钱财几倍的价值!本人曾亲历一件事情:某企业开了一家旅馆兼饭店,由于地理位置优越与经营有方,买卖很是红火。平时对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也常有“孝敬”,相处也算和谐。有一次该市发生一宗杀人碎尸案件,犯罪嫌疑人用三轮车将其中一段拉到该饭店后离去。几天后服务员打扫卫生时被发现,企业保卫人员根据对口要求报告了公安局某处。该处顺着这个线索很快破获此案,因此对企业十分感谢,又表彰、又送匾、又开联欢会好不热闹。但事情过后,该局另一个处室到企业兴师问罪,说此案属刑事案件,应由他们受理而不是由负责内保的处室受理,勒令该饭店停业整顿,还要在此组织培训班,组织全市同行业来此参加培训,吃住由该饭店负责。最后企业只好“破财免灾”,花钱把事情摆平。
老百姓报案等于白报:填个表,登个记,录个口供回家等着去吧。不会有人放在心上,更不会给你成立个某某专案组,一般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了。一旦抓住某个倒霉的小偷,供出这个案子,缴获赃物,再赶上个正好开展个什么什么活动,录像、报导,当场发放赃物,失窃者写好表扬信,大张旗鼓地将失窃物领走,这就算幸运了。
以上所说是一般现象,并不是所有的失窃案都没有人报案,公安干警也不全是如此,但有部分人造成的影响就已经很大,不少人丢点东西不愿意报案也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