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部文化产业法


  文化产业不能很好的管理,将导致文化产业发展的落后。文化产业是一个涵盖文学艺术业、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音像制品业、演出展览业、文化娱乐业、文化信息业、策划创意业、文化教育业、文化旅游业、体育竞技业等在内的广大的产业系统,是公认的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产业,但是目前对于文化产业的管理是政出多门,文化、工商、广电、公安、版权等部门都要管理。文化产业不能很好的管理,将导致文化产业发展的落后。

  目前美国的文化产业产值上百亿美元,辐射产值超过200亿美元。美国的文化产业如此庞大,得益于美国在文化产业立法、文化产业政策、文化投资环境、文化市场管理、文化经营人才培养、文化市场营销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发展模式,使得美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得到良性循环,在世界上独占鳌头。近邻韩国成为文化出口大国,也归功于韩国以文化产业法促进民族的文化产业国家设立“文化产业基金”,通过《文化产业法》。此外,文化产业的发展,不只是文化人自己的问题,也是鼓励更多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去参与的问题,要突出企业运作,它既具有意识性质,又具有公司性质,它既要按照《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等基本法规运作,又要遵循其自身运行规律和文化市场需求运行,涵盖面广,牵涉到众多业务主管部门,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完善系统的“文化产业法”,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的是体制问题、程序问题、组织问题,是极不利于文化产业大发展的。

  文化产业立法是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管理经济。根据宪法规定,政府有对社会生活进行管理的权力,而人们也有正当的经济文化的权力。在现实生活中,权力与权利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冲突与对抗,这需要有关法律来明确各自边界,这就是文化产业法的功能所在。例如,文化产业法在文化产业的主体上,是规范、规制文化法人企业、文化合伙企业和文化个体经营者的法律,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文化市场入市资格的问题,即市场准入问题。文化产业主体法可以降低或者提高入市门槛。鉴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在立法上,需要降低入市门槛,以便吸引更多的人和资金进入文化产业。比如降低文化企业注册资本。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注册资本的数额不宜由中央立法规定,以地方立法规定更为合适。注册资金不设最低限额。在出资的方式上,应该有多样性。现金、实物、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劳务、文化品牌都可以作为出资,登记为注册资本。其他无形财产,经评估作价,也可以作为企业的注册资本。其次,要规定多样化文化企业组织形式,以增强文化主体活力,给投资者更多的选择。可以是个体户经营的组织形式,个人合伙组织、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营的形式,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形式和合作社形式。最后,在文化企业设立程序方面,要尽可能的简化手续。有必要废止目前存在的对文化企业设立的事先许可。在文化产业的经营行为上,文化产业经营行为法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方面的法规。制定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规则,把文化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规范文化经营行为,建立有序竞争的文化市场秩序,能够降低文化经营行为的成本,提高文化经营的效益。鼓励和引导各种经济成分进入文化市场,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平等竞争的文化产业格局。要规范文化经营者之间、文化经营者与文化消费者之间的合同行为、合作行为、协助行为。通过奖励诚实守信者,打击违法违规者,建立公平竞争、依法竞争的文化市场秩序。要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各种奖励制度和惩罚制度,并加以有效实施,以保障文化经营者自由权和自主权。

  文化产业立法是文化产业内部发展规律的要求。按照文化产业的不同门类制订相应法规,如影院合资经营管理规定、音像分销的合资合作办法、影视法、网络文化管理办法、传媒管理办法、体育产业法等,或按照文化产业性质制定有关法规,如文化产业投资法、文化市场管理法、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及管理规定、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等。总之,发展文化产业要遵循文化产业的运作机制、运行规律,即文化产业既具有认识价值、思想价值、教育功能、审美价值等特点,又要具有商业价值、经济价值、实用价值、娱乐价值等要素。这在立法上表现为文化产业的宏观调控。文化产业宏观调控法是政府对文化产业实施宏观调控方面的法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制定并执行各种规范性文件,实现对文化产业的管理。比如各类文化产品的纳税办法、文化投资管理办法、文化发展指标统计办法、外商投资文化企业管理办法等等。培育和健全文化中介机构也属于政府的职责范围,为此需要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如文化信息咨询管理办法、广告服务管理办法、文化产品评估检验管理办法、文化经济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文化经营资格审定管理办法、文化市场举报管理办法,等等。

  文化产业法规政策的制定,对于改善文化产业投资环境,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文化产业法规政策滞后,影响了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譬如,文化企业用地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问题,若不考虑文化产业的特殊性而与其他产业相等对待,势必迫使文化产业放弃思想认识教育审美等内在功能,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的,就会造成没有文化理性、科学理性、审美理性的利润争夺和文化衰落,违背了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