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银行机构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发展中间业务作为增强竞争力和增加收益的重要途径。但从调查来看,基层银行机构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低。有的银行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经营重点仍旧放在资产、负债的营销以及资产质量的提高上,对中间业务定位不准,把中间业务置于从属地位。

 二是宣传不到位,客户对产品缺乏了解。有的银行员工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不是努力向客户宣传介绍产品性质、功能等,而是弄虚作假,应付任务。如有的在营销保险、基金发行等业务中,随意承诺或片面夸大产品优势,有的代替客户进行产品决策,误导客户,影响了银行的信誉和良好形象。

 三是管理不到位,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大多银行机构均未单独设立经营和管理中间业务的专门机构,有的行由一个部门牵头,具体业务分散在会计结算、个人金融、公司业务、房地产业务等多个部门。由于没有一个专门的管理部门,造成中间业务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业务指导和有效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各自为战,容易形成信息沟通不畅、管理效率降低、整体功效得不到最大发挥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四是产品不到位,传统业务的占比较高。基层银行机构开展的中间业务品种主要集中在银行卡、支付结算、代理业务等三大类20余种产品上,尤其是集中在银行卡年费和手续费收入、代理保险等有限的几个传统业务品种上,其他如咨询服务、代客理财、财务顾问类等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几乎没有开展。

 五是收费不到位,市场竞争秩序待规范。有的银行为争夺优质客户资源,往往把中间业务作为吸收存款和争揽客户的一种手段,降低或干脆不收手续费,甚至出现倒贴现象。许多中间业务诸如代发工资、上门收款、零残币兑换等业务多数成为无偿服务。

 六是核算不到位,中间业务收入被虚增。如某行将退回的涉案赔付款列入中间业务收入中;有的行为了完成指标任务,将贷款利息上浮部分作为财务顾问收入列入中间业务收入中核算,造成中间业务收入核算不实。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基层银行机构要真正认识到发展中间业务是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户结构、增强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在经营战略上要实现从存贷款主导型向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全面发展的战略转移,形成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以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支持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的新思路。尤其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更要加大中间业务的拓展力度,在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突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经营灵活的特点,找准发展中间业务的切入点,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占比。

 二是成立部门,规范运作。将原分属于各业务部门的中间业务进行整合,组建中间业务部或产品规划营销部,制定统一的发展策略,掌握准确的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做好中间业务的宣传介绍和市场营销。同时,充分发挥整体协调功能,加强与基层网点的分工协作,对代理收付业务、银行卡业务、代售基金、代办保险业务等一些操作性中间业务由网点办理,对一些技术含量高、新开拓的中间业务产品,如项目评估、公司理财、信息咨询、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由专门的中间业务部或产品规划营销部直接办理。

 三是加强培训,开发新品。加强员工新产品业务知识培训,对搞好中间业务产品的宣传和营销非常重要,因此要加大对员工金融产品知识和营销技能的培训,让每一位员工都成为中间业务产品的营销员,提高客户对银行的依赖程度,稳定客户与银行的业务关系,培植中间业务增长点。同时,银行在研发新产品时,可根据地区和客户群体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适应不同需求,以使产品能够更好地销售,为银行创造更多的效益。

 四是规范收费,提高效益。对已明确收费的服务项目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能各行其是,擅自减免。同时,增强对市场的敏感性,根据授权规定适时调整价格标准,防止价格僵化和浮动的随意性,努力提升中间业务盈利水平。加强对无效低效产品的清理,对于无手续费收入、业务联动功能差、退出后社会影响不大的产品以及市场发展前景暗淡的产品,要坚决淘汰。

  五是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监管部门既要促进中间业务的发展,也要强化对中间业务的监管,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中间业务带来的风险。同时,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间业务统计分析制度,将中间业务纳入银行业监管统计监督之列,便于提供准确的监管信息,有效地进行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