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制度 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构成该阶段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由于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相互联系,经济制度的区分要综合地考虑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以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各自内部的各个组成要素的个别特点及其相互关系。
生产资料所有制 亦称所有制,即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如生产资料归个人、社会集团或整个社会所有。其形式上是人与物的关系。一切生产,都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为条件;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只有使用别人的生产资料才能从事生产。
所有制结构 指社会上各种所有制及其具体形式之间量的比例和质的适应关系。我国现在的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包括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以及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
经济成分 亦称经济类型。由一种确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的经济形态。每种经济成分都有其自身特定的所有制形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规则。各种经济成分的产生、变化都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这是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肯定了的一个概念。现实中有些企业的组织形式如股份制、工厂制和公司制等,以及企业的经营形式如承包经营、委托经营和租赁经营等,则不具有特殊的社会属性,它们都是中性的。这些组织形式和经营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公有制可以用,私有制也可以用。谁用了,就可以成为谁的实现形式。例如股份制企业如果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控股,就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非公经济 指现实中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是官方文件中常使用的一个概念。由于非公即私,因而非公有制经济就是私人所有经济。但官方文件中有时也使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意思就是说,除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个体、私营经济以外,一切没有注册的私有经济,也应包括在这个概念之中。2003年中央1号文件已经允许农村个体户可以不注册。从理论上说,外资经济、无证经营的个体户、地下经济也是非公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见非公经济。
非公三十六条 即《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2月24日公布。该意见规定:“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意见》分为七部分,包括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促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由于意见本身共有36条具体规定,因而人们把它称为“非公三十六条”。
私营经济(私营企业)指企业资产为私人所有,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我国现实中存在的私营经济,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新形势下,农村通过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了专业户,城市开辟新的就业门路,允许和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在专业户、个体工商户扩大雇工的基础上,重新出现和发展起来的。1988年4月修改《宪法》肯定了它是公有制的补充,国家要支持和鼓励其发展,才取得了合法地位。
民营 一般有两种理解:(1)以民为主体进行经营,相对于官营和国营而言;(2)民营经济的简称,见民营经济。民营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流行起来的一个概念。国外也有这个概念。中国历史上也有这个概念。例如1942年,毛泽东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一文中说:“只有实事求是地发展公营和民营的经济,才能保障财政的供给。”当时毛泽东所指的公营,相当于国营,民营包括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
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是从经济管理角度进行划分的一种经济形式,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从产权关系上看,多数具有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明晰和利益分配明确等特征。 (2)从经营机制上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比较健全。按晓亮的界定,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合作制经济;民营科技企业;乡镇企业;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国有民营企业。由于民营经济不是所有制概念,以上几种中互有交叉。
民营企业 从广义角度看,只要不是国家经营的企业,包括国有民营企业在内都属于民营企业;从狭义角度看,非公有制企业一般由投资人自己经营,更属于民营企业范畴(有人认为个体户虽属于民营经济,但它不是企业,不能视为民营企业)。
家族企业 指单独户、或自然人为主体办的企业。家族关系决定企业的继承关系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美国企业史学家钱德勒的定义是:“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握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层人员的选拔方面。”我国学者潘必胜认为:“当一个家族和数个具有紧密联盟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美国哈佛大学唐纳利教授认为,同一家至少有两代人参与这家公司经营管理,并且这两代衔接的结果使公司的政策和家族的利益与目标又相互影响关系,才能成为家族企业。
民营企业经营 国有民营企业和民有民营企业的经营方式。一般说来,民营企业经营包括经营思想、方针策略和经营方式方法,包括技术、营销、财务、会计、安全、管理等活动。经营与管理两个概念有联系也有区别。管理从广义上讲,指一个国家、一支军队、一个企业等的管理;从狭义上讲,指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而经营仅限于经济实体。但对于一个具体的民营企业而言,经营的范围又广于管理,经营也是一个“潜在生产力”,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把满足市场和消费者需要作为出发点,要求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在流通中尽快实现其价值,使民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而且保持后劲。经营还应包括资本的营销和动作。
民营企业经营目标 指民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力图达到的经营目标。它是企业根据其固有的经营思想和未来发展方向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所要收到的全部效果,是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因而它形成了考核管理效率和经营成果,评价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必须要考查其经营目标的合理性,以及企业各种活动对目标的可能贡献如何。其经营目标按功能可分为市场目标、发展目标、生产目标、服务目标、成本目标、效率目标:按时序可分为远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近期目标。
民营企业经营要素 指民营企业的经营资源和经营手段,即企业经营的内部条件。企业内部条件对承包指标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经营资源指企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人力资源指企业有一个有知识、懂得市场经济规律、善于管理、勇于开拓、团结的领导班子和一支素质较好的职工队伍;财力资源指企业拥有的资金及其来源;物力资源指企业生产经营的劳动对象和机器设备、厂房工具等劳动手段,它们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保障。企业经营手段包括企业的技术水平、组织能力、技能和手段等。企业要通过经营手段,对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进行合理运用,才能确保经济效益的提高和承包指标的完成。
民营企业经营预测 指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用预测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生产条件作出科学的一定时间的预测。经营预测的科学性在于,它是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掌握大量的经营信息,运用预测学的理论、程序、方法和手段,分析研究经营形势中各因素变化发展的规律,推断其发展的趋势和未来的结果。企业经营中经济目标的确定必须依据于经营预测。不过,经营预测常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而呈现出局限性,因此在执行中既要根据掌握的新情况新资料,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以确保经营目标的完成,也要适时地修订经营预测。
现代企业制度 即公司制。199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并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16个字。实际上,民营企业、家族企业也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和经营企业。在这种企业制度下,公司是一个法人团体,具有法人地位。公司由(股东)出资入股组成,在其法人财产基础上营运。股东只在其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出资者按照投入企业资本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治理结构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制衡。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董事会托管,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对董事会负责。
企业经营机制 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机能及其运行方式,是引导和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并与人、财、物相关的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是决定企业经营行为的各种内外因素及相互关系的总称。它包括动力机制、运行机制、约束机制、调整机制、发展机制等。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