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为啥非要告律师?


    “我一定要去司法机关告他!”87下午5点左右,呼和浩特市人大代表牛迎俊致电笔者,希望笔者以在场第三方证人为他出具证明。

   

牛迎俊要告的是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史玉生。呼市人大代表究竟为啥要告这名史姓律师呢?

 

事情起因还要从《第一财经日报》一篇题为《"蒙牛"庭外斗法蒙牛酒业代理律师抽身纷争》的文章说起。

 

 “我感觉自己被出卖了”

 

“这次我无颜面对(客户)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最后一次梳理证据后,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史玉生近日向其委托代理人——蒙牛酒业有限公司(下称“蒙牛酒业”)董事长牛迎俊提出结束代理关系,并退还20万元代理费。(据《第一财经日报》)

 

史玉生所在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下称“金杜律所”)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是什么原因使他称“无颜面对”委托人了?

 

“说一千,到一万,我这次也无颜面对你了,问题出在我们这儿…… 74日晚,蒙牛酒业公司董事长牛迎俊邀请身为融资网总编辑的笔者在北京世纪远洋宾馆1715房间洽谈合作事宜,不久身穿粉红色衬衣的史玉生落座后说。

 

当时史玉生提出要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最后一次梳理证据前解除代理关系。而史玉生的理由是:“XX集团X三番五次地找我们主任‘鼓捣’这个事,我们主任左右为难,也不想得罪他,我们和他们有业务合作,所以主任找我,我又不想和主任有什么冲突,本来这事不是个事,但现在……

 

“刘X感觉很鬼,不是正经人,我和他没有任何接触,他都是和直接跟我们主任,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鼓捣’的,这段时间,他可能和我们主任接触比较多;昨天刘X还打电话问金杜有没有退款,主任打电话问我,现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我感觉这个人挺鬼的……。”当笔者再次听牛迎俊给笔者这段现场录音时,想起了大导演陈凯歌的一句话:“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吧!”

 

“这里面肯定有阴谋”

 

笔者在蒙牛酒业和金杜律所今年318日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乙方律师应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忠实履行代理职责,竭诚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当初我们之所以选择金杜律所,首先是因为朋友说他们是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有600多合伙人,其中境外合伙人就有100多人;本来以为他们该是最克守职业道德的,没想到……”昨天下午牛迎俊致电笔者时,对北京的法制环境表示了担忧。

 

“史玉生已经去过我们单位2次了,之前再三对我们表示,他对打赢我们这场官司很有信心,而且我们也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了20万代理费,剩余20万代理费约定是在正式开庭审理后7日内支付;现在马上就要开庭了,即使我们重新聘请律师,已经不可能充分准备了。” 牛迎俊非常气愤地说:“史律师知道我是人大代表都敢这样蛮干,那么他们要是代理普通老百姓官司又会怎样呢?我会以人大代表身份向国家相关司法机关‘控告’金杜律所这种无视《律师法》的行为。”

 

 “现在没有什么词能形容我的心情了,我感觉自己被‘出卖了’”714,无奈之下的牛迎俊和公司副总李成林亲自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梳理证据。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应当受到什么相应的处罚呢?20011229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牛迎俊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则称:对方是香港上市公司,因此他在必要时会在香港公布手头的“更具轰动性效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