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可供我们选择的不单单是购进扣税,还有实耗扣税。实耗扣税又可分为投入实耗扣税、产出实耗扣税和销售实耗扣税。按道理讲,销售实耗扣税,进项与销项最匹配。
专用发票问题是实行增值税以来一直困扰我们的最棘手问题。违法犯罪,屡屡发生,尽管开了杀戒,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征收管理中"假"的问题——假发票、真票假开、大头小尾……等等,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交叉稽核、建立防伪税控系统,采用计算机填开发票…… 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不能不使我们静下心来,进行理性思考,找出根源之所在,然后对症下药,以期药到病除。
任何经济犯罪,频繁发生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赃物丰厚,攫取容易,“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可以冒生命危险”;另一方面是发现的概率低,受到的处罚轻。从我们已破获的利用增值税发票犯罪的案件来看,十万、百万、千万,乃至上亿元的都有。抢银行都达不到那么高的数额。再看难易程度,由于购进扣税法,见发票就可以抵扣税,凭发票可退税,有的开个皮包公司不用生产,只开发票就来钱。在南方一份发票就可卖四千元,100份就是40万元。比走私贩毒容易多了。这从反面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必须弱化专用发票的作用,不能购进就可以扣税。所谓弱化专用发票的作用,并不是要废除专用发票,彻底否定专用发票制度,而是把专用发票的作用弱化到普通发票差不多的程度,再结合销售扣税,绝对再不会出现失控现象。销售收人在一个企业里是一个有限的数目,其中包含的进项税额再大也不会超过销项税额。这是彻底解决专用发票犯罪问题的根本办法。
目前我们还没有找到彻底解决征管中专用发票问题的有效办法。交叉稽核是个好办法,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但在我国这样的大国,全面进行交叉稽核,成本太大。采用抽查的方法,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韩国抽查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也只占发票总额的40%。另外,还有些发票如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运输等仍在机控以外,这里的漏洞很大。堵塞漏洞的根本办法是依靠法律的威摄力。威慑力来之于被查出的高比例和处罚的严厉,这点在我国正是薄弱环节。多年的实践已经让我们看清了,增值税发票问题太多。这使我们没有别的选择,要么仍购进凭票就可扣税,漏洞大开;要么弱化专用发票的作用,结合销售扣税,彻底堵死漏洞,以确保税款不白白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