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漂泊”的心灵需要呵护


(时评)漂泊的心灵需要呵护

周晓翔

   万宁市的黄先生在三亚打工已近十年。今年8月,由于工作需要,他将妻儿从老家接到他工作的地方来,打算将孩子放到附近的安游小学读书。出人意料的是,当孩子交完借读费入学后,却因为普通话不好的原因被学校勒令退学,孩子陷入了无学可上的尴尬境地。(9.7日《南国都市报》)http://news.sohu.com/20060907/n245207815.shtml

 

   因为父亲的打工,孩子随着父亲漂泊到三亚,就因为普通话欠佳受教育的权利就被剥夺。这孩子的尴尬境地,漂泊的心灵,让人不禁呼吁:漂泊的心灵需要呵护,学校应当拥有呵护心灵的基本人文关怀。

 

    学校重视生源质量无可厚非,但应该是建立在教育机构应有的基本人文关怀之上,而呵护心灵,尤其是呵护那些漂泊的心灵就是重要的内容。记得我小时候在江南老家读小学,教室里经常有2-3个空余的桌凳,是为船家子弟保留的。这些子弟常常家就在船上,常年随父母出船在外,一走就是几个月,到一个城市,孩子就去当地小学读几天书,然后又随船漂泊。为了这些漂泊孩子的教育,几乎每个城市小学的教室里都会有这样几付桌凳预备着。这些空着的桌凳,就像冰心散文里的小桔灯一样在温暖着漂泊孩子的心。

 

   其实任何一个时期都会有这样一些漂泊的孩子,呵护他们的心灵,给他们以机会和希望,是一所学校应当拥有的人文关怀,也是作为义务教育执行主体的义务。希望孩子各方面的素质差不多是过于理想化的。事实上,囿于生活和成长环境的不同,孩子们难免出现个体差异和各种优缺点,甚至成为漂泊的孩子,这都是可以理解和应当接受的。倘若每个孩子都能说会道、见识非凡,那还要学校干什么?学校的存在不仅为了教书,更重要是在于育人。而后者更要求学校不能丢失基本的人文关怀——呵护每个孩子的心灵。

  

   可是,令我们常常遗憾的甚至愤怒的是,一些学校尤其是一些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却因为大家熟悉的各种功利因素,冷漠学生的心灵,丢失了基本的人文关怀,比如要求普通话好,就是苛责的一种。在这里,义务教育的权利在户口、年龄、借读费等门槛之外又增加了普通话合格。众所周知,许多偏远地区,普通话尚未普及,提高人们普通话水平也是教育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之一,普通话说得怎么样,主要是孩子通过在学校的学习,如果连进学校的权利都被剥夺了,那么何来一口上佳的普通话?同样,如果连进学校的机会都丧失了,那些漂泊的心灵如何得以呵护?

 

    对照40年前江南教室里总预留着的那几张空桌凳,想想被挡在校门外的孩子的失望神情,真的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