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大陆“法和经济学”大事记
吴锦宇 编
简要说明
限于本人能力,本“大事记”挂一漏万,请各位学友提供信息和补充,万分感谢!
学术会议
1、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德国汉堡大学法经济学研究所和荷兰马斯特里赫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于2006年3月16日-17日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召开“法和经济学国际研讨会”,研讨会工作语言为英语,入选论文为英文,主要围绕中国大陆的法律与经济学为中心进行研究和探讨。赴会的有以下一些国外教授:Prof. R. van den Bergh(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 Dr. Niels Philipsen(Maastricht University), Prof. Thomas Eger(University of Hamburg), Prof. Anselm Kamperman Sanders (Maastricht University and Institute of European Studies of Macau ), Prof. Michael Faure (Maastricht University), Prof. Anthony Ogus (Manchester and Maastricht University), Prof. Pierre Garello (University of Aix-Marseille) 以及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学者张乃根、张建伟、白江、罗培新、江青云、吴锦宇、魏建、丁言强、吴晓露、刘文静、周林彬、周祺、张卿、杜巨澜等,研讨会的英文论文集由欧洲Edward Elgar出版社出版。
2、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和《经济研究》编辑部共同主办,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承办的第四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于2006年5月19日-21日在南京召开。“中国法经济学论坛”是由黄少安和史晋川于2002年联手发起的,商定:从2003年开始,一年一次。2006年度的论坛如期在古城南京举行,来自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众多高校、科研院所和《经济研究》编辑部的7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还有多家出版社和杂志社及其它媒体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参会专家分别就法经济学的理论与历史、产权、合约、侵权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而富有成效的讨论。来自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10余个省市(区)的4 5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80余位专家与会者围绕着法经济学的理论方法、法律与经济制度及产权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讨。
参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第四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的召开,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中国经济学界和法学界有关法经济学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对进一步推动国内法经济学的研究和教育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总之,本届法经济学论坛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上、与会人员参与的热烈程度上、会议组织的正规化上都较以前有很大的改进和提高。大会最后决定,2007年的法经济学论坛在广州举行,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承办。
3、2006年12月23日,由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分会主办,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系承办的第二届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讨会在湖北经济学院隆重举行,来自湖北、上海、江苏、河北、浙江、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市(区)的近两百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上,湖北经济学院副院长吴少新指出,此次会议是湖北省法学界与经济学界的一大盛事,促进了法学与经济学的相融合,繁荣了我国的经济与法制建设。中共湖北省政法委秘书长姚仁安认为,我国的法学研究必须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走本土化的法学研究之路。要在法律本土化的基础上学习和引进西方先进的法学理论与方法,要注意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问题。 上午的会议由刘敢生主持,大会增补了法经济学会的理事与常务理事。此次年会学术研讨采取的形式是代表发言、专家点评。研讨会由六位主持人轮流主持,每位主持人主要负责监控两名代表发言和两位专家点评的规定时限。学术研讨结束后,大会进入论文颁奖阶段。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论文评审小组组长陈敦贤主持。闭幕式上举行了颁奖仪式,本次大会共收到论文160多篇,经认真评选,共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1篇,优秀奖21篇。颁奖结束后,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大洪作了学术总结报告,指出了湖北省法经济学的发展方向。他着重讲了八个字:“重视、支持、参与、开拓”。他说:第一,重视,是因为法经济学的发展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这体现在三个层次:在价值层次上,法经济学引入效益概念,与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相吻合;在规范层次上,法经济学用经济学原理来衡量现有法律规范,使我国法治资源能得到更好的利用;在运作层次上,将运作成本纳入法学研究视野,使法学研究进入运作这一动态领域。第二,支持,是因为法经济学是一个幼嫩的学科,没有各方面的支持,其发展必定会困难重重。第三,参与。参与是重视和支持的逻辑的必然结果,年轻学子的参与尤为重要,能为法经济学的发展提供新鲜血液。第四,开拓。学科的发展不能守成,对于稚嫩的法经济学更是如此。他最后指出,湖北省的法经济学要实行“走出去,引进来”的策略。走出去,就是希望湖北的师生多参与全国法经济学领域的活动;引进来,就是希望外省的师生能参加到湖北的法经济学会,使得湖北省法经济学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刘大洪会长热情洋溢的讲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令与会师生深受鼓舞。最后,大会在宣布2007年年会的承办单位为武汉工程大学后圆满结束。
省部级课题
1、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一般课题:《突发性公共安全的法律经济分析》,李晓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浙江省哲学社科规划办课题:《浙江地方立法与长三角区域立法的协调研究 ——基于法经济学的视角》,易凌,浙江万里学院
教材与专著
1、陈国富著:《法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1月版。
2、钱弘道著:《法律的经济分析》,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版。
3、王小卫著:《宪政经济学—探索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年3月版。
4、唐清利著:《合约安排与第三种强制----高校管理个案的法经济学解释》,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版。
5、夏雅丽著:《有限责任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6月版。
6、席涛著:《美国管制:从命令—控制到成本—收益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7月版。
7、黄文平著:《经济、法律与政府政策---中国改革进程中社会现象的考察》,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7月版。
8、柴振国著:《契约法律制度的经济学考察》,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9月版。
9、曲振涛、杨恺钧著:《法经济学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9月版。
10、冯玉军主编:《中国法经济学应用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11、贾敬华著:《不完备合同的经济分析》,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12、柯华庆著:《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13、宁红丽主编:《法经济学讨论教学教程》,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译著
1、[美]艾德加多·巴斯卡哥利亚,威廉·赖特利夫著:《发展中国家的法与经济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2、[美]凯斯·R·桑斯坦著:《行为法律经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