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征收体现人本与公平


个税征收体现人本与公平

        胡星斗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近日透露,个税征收有望以家庭为单位。我认为,这是当局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体现人本与公平的又一举措。

近年来,中国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20%最贫困人口占有的财富降为4%,而根据《2004年全球财富报告》:中国23万富豪,人均金融资产421万美元,约3000多万人民币,他们共占有财富9690亿美元,占同期GDP69%

贫富差距的扩大与不公平的税收关系密切。过去,我们向贫苦的农民征收各种税费,城市的个人所得税也主要是向普通市民收取的,不论你家里有几口人,有多重的经济负担,一律按照同一个标准收税。据报道,北京地区七成至九成的个税来自工薪阶层。而我们向富人的征税却遇到了重重困难。据2006年财政部公告:2005年检查的房地产企业中,平均每户少交税3800万元。

经济学家设计出个人所得税,目的就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让富人多交税,穷人不但不交税,而且获得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但是,目前中国的所得税的征收效果恰恰相反。

印度的工人农民全部不缴个人所得税,全国10亿人口中只有3000万高收入者交税,所以,印度的贫富差距较小。美国规定,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政府为每个孩子退税作为抚养费;缴个税前要扣除 教育支出、医疗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职业培训费用、购买专业书籍费用、离异赡养费用、慈善捐助、搬家费用等。德国根据家庭情况,是否已婚,有否孩子,而实行不同的个税起征点。

中国政府的理念是人本与公平,因此,改革落后的税制,建立以家庭为申报单位的综合所得税制度,是必然的趋势。

 

2007-1-24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