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商,先说明我作为一个商学院教授的观点。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星巴克是已经有一份合约的。对合约的尊重和执行是当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基础。假如我经过千辛万苦,能有幸获得那样一份合约,我一定会带着极大的警惕性来确保我的私人利益不会仅仅因为有人看不顺眼就受到损失。现在的情况是,一个有点名气的主播,就可以把一家著名的跨国公司推上风尖浪口,要是换了我这样的平民百姓,还会有我的活路吗?如果星巴克作为一个合法商业伙伴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我们凭什么来保障我们个人的经济利益不会在各种各样的口号下被剥夺?即使是从“大局”出发,国家、政府对商业合约的尊重和执行是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整个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条件,岂能因小失大,令制度蒙羞。
再谈我对此事的一般看法。故宫的象征意义,是见仁见智之事。在我眼里,故宫作为皇权的象征,与故宫博物馆所收藏的那些文物书画,在精神上没有必然的联系,更谈不上“是中国几千年最辉煌文化的载体,是中国的象征”。看完了历代皇帝的龙床,出来后有一杯星巴克咖啡喝,能提神醒脑、有助于重回现实生活,何乐而不为。再说那些皇帝们如果还活着,怎知他们就一定不喜欢喝星巴克。正可谓“皇帝不急急太监”。
星巴克真地应该撤出故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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