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5日,国家旅游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的要求,在全面开展对现行规章的清理工作后,公布了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一、现行29个有效规章
国家旅游局发文或牵头发文的现行29个有效规章目录为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2月20日发布、1990年3月1日修改、1号令);旅游投诉暂行规定(1991年6月1日发布、1991年10月1日修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1993年4月15日、旅综发[1993]009号);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1993年4月15日、旅综发[1993]009号);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94年1月22日发布、1994年3月1日修改、旅政法发[1994]004号);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旅游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管理办法(1994年5月5日、旅国际发[1994]089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1995年1月1日、2号令);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95年1月1日、3号令);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1996年12月18日、6号令);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1997年3月27日、7号令);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1997年5月8日、8号令);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10月15日、旅办发[1997]153号);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4月7日、旅综发[1998]009号);旅游统计管理办法(1998年5月15日、10号令);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1998年6月30日、旅办发[1998]105号);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6月30日、旅办发[1998]027号);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1998年12月2日、11号令);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10月26日、12号令);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办法(2001年5月15日、14号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12月27日、2005年6月3日15号令、21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12月27日、16号令);出境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年10月27日、18号令);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2003年6月12日发布、2005年2月17日修改、19号令、20号令);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6月3日发布、2005年7月3日修改、22号令);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5年7月6日发布、2005年8月5日修改、23号令);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7月6日发布、2005年8月5日修改、24号令);关于《设立外商控股、外商旅行社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2005年12月29日发布、2006年1月1日修改、25号令);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06年4月16日、26号令);国家旅游局行政许可实施暂行办法(2006年11月7日发布、2007年1月1日修改、27号令)。
二、拟宣布失效规章
拟宣布失效规章目录为《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修订》(2005.02.17),拟宣布失效日期2008年3月底前,失效理由中国入世承诺的过渡期结束后,对外资市场准入应实行国民待遇;《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1996.12.18),拟宣布失效日期2008年3月底前,失效理由超越国家旅游局行政职能。拟废止规章目录为《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2005.12.29),拟废止日期2008年3月底前,拟废止理由我国加入WTO后,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修订已将此令作实质性废止;《旅游投诉暂行规定》(1991.06.01),拟废止日期2008年3月底前,拟废止理由有关投诉的规定已在国家旅游局第7号、第16号令中得到体现;《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1997.05.08),拟废止日期2008年3月底前,拟废止理由该项行政许可已被取消。
三、已修改规章
已修改规章目录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1995.01.01)、拟修改日期2008年9月底前、修改理由其上位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将作出修改,旅行社的分类已经调整,其设定的对个别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上位法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95.01.01)、拟修改日期2008年9月底前、修改理由与前者合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1997.03.27)、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无裁决权;《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12.27)、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旅行社管理条例》修订后须作相应修改,领队证取得门槛应提高;《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10.28)、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行政处罚的设定需要修改,《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修订后须作相应修改;《修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2005.06.03)、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计分、年审制度的设置缺乏上位法依据,计分、年审制度的法律后果缺失;《<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2005.12.29)、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CEPA补充协议四再次降低经营额,增加试点经营港澳游的业务范围;《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1998.06.03)、拟修改日期2008年10月底前、修改理由边境旅游管理制度正重新修订,实施细则需要作相应修改,规范主体范围界定过宽;《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0.02.20)、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部分条款超越旅游部门职权,设定行政处罚无依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94.01.22)、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实施细则需随办法作相应修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1993.04.15)、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事故范围界定过宽,部分条款超越旅游部门职权;《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1993.04.15)、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事故范围界定过宽,部分条款超越旅游部门职权;《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8.04.07)、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漂流旅游经营许可证审批已经取消,部分条款设定无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旅游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管理办法》(1994.05.05)、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部分条款已经过时,修改后以局令的形式发布。
一、现行29个有效规章
国家旅游局发文或牵头发文的现行29个有效规章目录为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2月20日发布、1990年3月1日修改、1号令);旅游投诉暂行规定(1991年6月1日发布、1991年10月1日修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1993年4月15日、旅综发[1993]009号);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1993年4月15日、旅综发[1993]009号);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94年1月22日发布、1994年3月1日修改、旅政法发[1994]004号);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旅游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管理办法(1994年5月5日、旅国际发[1994]089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1995年1月1日、2号令);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95年1月1日、3号令);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1996年12月18日、6号令);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1997年3月27日、7号令);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1997年5月8日、8号令);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10月15日、旅办发[1997]153号);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4月7日、旅综发[1998]009号);旅游统计管理办法(1998年5月15日、10号令);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1998年6月30日、旅办发[1998]105号);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6月30日、旅办发[1998]027号);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1998年12月2日、11号令);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10月26日、12号令);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办法(2001年5月15日、14号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12月27日、2005年6月3日15号令、21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12月27日、16号令);出境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年10月27日、18号令);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2003年6月12日发布、2005年2月17日修改、19号令、20号令);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6月3日发布、2005年7月3日修改、22号令);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5年7月6日发布、2005年8月5日修改、23号令);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7月6日发布、2005年8月5日修改、24号令);关于《设立外商控股、外商旅行社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2005年12月29日发布、2006年1月1日修改、25号令);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06年4月16日、26号令);国家旅游局行政许可实施暂行办法(2006年11月7日发布、2007年1月1日修改、27号令)。
二、拟宣布失效规章
拟宣布失效规章目录为《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修订》(2005.02.17),拟宣布失效日期2008年3月底前,失效理由中国入世承诺的过渡期结束后,对外资市场准入应实行国民待遇;《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1996.12.18),拟宣布失效日期2008年3月底前,失效理由超越国家旅游局行政职能。拟废止规章目录为《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2005.12.29),拟废止日期2008年3月底前,拟废止理由我国加入WTO后,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修订已将此令作实质性废止;《旅游投诉暂行规定》(1991.06.01),拟废止日期2008年3月底前,拟废止理由有关投诉的规定已在国家旅游局第7号、第16号令中得到体现;《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1997.05.08),拟废止日期2008年3月底前,拟废止理由该项行政许可已被取消。
三、已修改规章
已修改规章目录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1995.01.01)、拟修改日期2008年9月底前、修改理由其上位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将作出修改,旅行社的分类已经调整,其设定的对个别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上位法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95.01.01)、拟修改日期2008年9月底前、修改理由与前者合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1997.03.27)、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无裁决权;《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12.27)、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旅行社管理条例》修订后须作相应修改,领队证取得门槛应提高;《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10.28)、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行政处罚的设定需要修改,《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修订后须作相应修改;《修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2005.06.03)、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计分、年审制度的设置缺乏上位法依据,计分、年审制度的法律后果缺失;《<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2005.12.29)、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CEPA补充协议四再次降低经营额,增加试点经营港澳游的业务范围;《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1998.06.03)、拟修改日期2008年10月底前、修改理由边境旅游管理制度正重新修订,实施细则需要作相应修改,规范主体范围界定过宽;《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0.02.20)、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部分条款超越旅游部门职权,设定行政处罚无依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94.01.22)、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实施细则需随办法作相应修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1993.04.15)、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事故范围界定过宽,部分条款超越旅游部门职权;《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1993.04.15)、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事故范围界定过宽,部分条款超越旅游部门职权;《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8.04.07)、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漂流旅游经营许可证审批已经取消,部分条款设定无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旅游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管理办法》(1994.05.05)、拟修改日期2008年6月底前、修改理由部分条款已经过时,修改后以局令的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