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西部论丛》
拷问证券市场的监管
若非“带头大哥”事件影响巨大、涉及的人员众多,或许其真相不会这么快就被揭穿。早在今年的五六月份,“带头大哥”就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后在警方的配合下,才有了目前的结局。
笔者在此需要指出的是,股市狂人“带头大哥”一无相应的资质,二来还涉及非法经营,却为何还能嚣张这么久?
事实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将无资质人员的“绿色通道”予以关闭。修订后的《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而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中亦规定,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的机构和人员,非法从事会员制业务及其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显然,“带头大哥”的所作所为严重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落得现在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
从当初投资咨询机构以及无资质人员的大肆招收会员,到如今利用网站、博客、QQ群等行骗,许多投资者遁入了被骗——觉醒——再被骗的轮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为某些“黑嘴”们的敛财伎俩。然而,在此过程中,监管的滞后却值得商榷。
常常是,问题出现后,不是由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发现的。诸如曾经的银广夏案等,都是被媒体、网络曝光后才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但其已经对市场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此次“带头大哥”事件也是一样,在其通过网络蹿红并受到普遍的质疑后,监管部门才最终介入。如果不是因为市场的质疑,如果没有相关媒体的报道,“带头大哥”到底会“红”到何时,还真的是一个未知数。
“带头大哥”事件的发生,其教训是深刻的,也确实值得深思:
其一,关于投资者的教育问题。无论牛市还是熊市,我们常常注重的是股价涨跌的风险教育,似乎这才是其全部,事实证明有失偏颇。作为投资者教育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防止市场中的那些别有用心者也必须得到重视。此次投资者陷入诸多炒股博客、QQ群的“传销”陷阱,其实与投资者教育不到位甚至是不重视不无关系。
其二,监管的缺失或缺位。自2005年博客兴起以来,特别是这轮大牛市启动以来,在博客中推荐股票,利用QQ群招收会员等手段就被“先知先觉”者所利用,在他们牟取暴利的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的秩序。监管层在规范市场的同时,也应该规范这些无资质人员的行为。然而,令市场失望的是,直到“带头大哥”的出现,才引起监管层的关注。但在这近两年的牛市运行中,许多投资者却因之身陷其中,或产生亏损,或钱财被骗。
其三,如何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监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层层面面,涉及到市场的健康发展与长治久安,涉及到投资者的利益保护。监管工作的滞后效应与事后的“补位”,早已引起市场的诟病,笔者以为,如何扭转这一颓势值得监管层深思。
其四,违规成本低的问题。这其实是老生常谈,但却不能不谈。证券市场“黑嘴”们从最初的小打小闹,到“带头大哥”的千万元大案,呈现出其愈演愈烈的态势。当然,事件的背后,是其影响也越来越大,危害也越来越深。“带头大哥”事件的发生,又一次凸显出市场违规成本低的弊端。
有道是,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规范市场的秩序,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已是时不我待。只有如此才能净化市场环境,继而达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目的。
一个“带头大哥”倒下了,还会有类似的后来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