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政猛于虎也!


  中国有句老古话,叫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据《市场报》记者报道:新加坡商人王泉成站在自己斥资亿元兴建的明园大酒店前,苦笑着对记者说:“料理完酒店的‘后事’,我就该走了”——“和尚”被逼无奈,只好祭出第三十六计“走为上”,可“庙”——四星级的明园大酒店显然是搬不走的,所以只好当作“后事”来操办了。

  对于这个新闻事件,媒体上的许多评论都是将矛头对准了“小姐税”,这可能很吸引眼球。但却有可能把公众的视线引向另一个次要的方向。由此,不由得想起了孔老夫子的感叹:“苛政猛于虎也!”话说孔子周游列国经过泰山,见有一老妇人在坟墓边恸哭,就差弟子上去寻问根由。老妇人说:“早些年公公被老虎吃了,去年丈夫也被老虎吃了,现在儿子又葬身虎口……”孔子问:“那你们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老妇人回答:“这里没有苛政”。于是,孔老夫子从心底里发出了由衷的感叹。

  如果我们现在去问即将离开的当事人:“你为什么要离开这里?”他的回答会是怎样的呢?——“为苛政所逼迫”。“那你当年为什么来这里?”——“以为这里与新加坡一样没有苛政”。要说比起当年的老妇人一家为躲苛政而避隐深山,即使家中几代人都被老虎吃了,也不愿或不能离开,来自新加坡的当事人真是幸福多了,起码他惹不起还躲得起,可以堂而皇之地回狮城去。也许是新加坡有了狮子,就不怕老虎;狮子又能“驱邪镇祟、保佑安宁”,于是也就没有苛政了。

  现在中国南方也早就没老虎了,前些日子据说在陕西发现了一只华南虎,还有一迭照片为证,但后来也被质疑是造假。但是苛政这件“老古董”,居然生命力极强,从2000多年前一直延续至今。当然,现在我们看到的只是“极个别”现象,诸如吃霸王餐,收“小姐税”,更可恶的是“报复性执法”,你要我还18000元的吃喝账,我就罚你180多万元,连本带利翻上100个跟斗,看你“识相不识相”。

  当中央政府和专家学者们都在为“人口红利”日薄而紧张起来的时候,下面的恶吏们却在干着这种“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事。“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看起来,地方上的吏治真该好好管一管了。要都像此类“苛政县(或市)”那样“执法”,在中国到处都像“香饽饽”似的外商尚且都“吃不了兜着走”,那平头百姓还有什么盼头。当然,在有关部门嘴里,目前仍然“坚称无过错”,他们的行为都是“根据税法条文,认为有税法可循”的。

  然而,专家的说法就不同了,他们在接受采访时作得出的判断是:“依据与上位法违背,当属无效”,“处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缺乏法律依据”,甚至“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等。

  其实,以上的专家还都在就事论事,而更可担心的则是“税法无边”。当县市一级的执法者随口就能诌出一套连专家也只能自责孤陋寡闻的“税法”时,从“小姐税”到“小姐睡”,从“霸王餐”到“霸王别姬”,想必都是顺理成章的了。可下面的一出是什么呢?“乌江自刎”!想起了《小兵张嘎》中的一句经典台词:别看今天闹得欢,小心来日拉清单。

  限于篇幅,我们对“苛政”与“老虎”的感叹只能到此为止了。诸位看官,最后,我们一起来掐自己一下——真希望这种照例应该是发生在“旧社会”或者“黑社会”的故事只是一场噩梦而已——掐了吗?疼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