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湖北省襄樊市有五名贫困大学生因“对资助者态度冷漠,缺乏起码的感恩之心”,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消息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的许多议论,有人感叹于这些大学生受助不知感恩的麻木,赞同不给他们继续资助的举动;同时也有人谴责那些资助大学生的企业家目的不纯,是借资助出名,沽名钓誉。我的好友“草根梨花”为此也对此种现象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你不知感恩,我就不资助你!这就是社会道义”,并疾呼:“要为企业家遭受的道德要狭和为富假仁的猜疑雪耻”。我支持好友的观点,但又觉得对此现象还有思考一番的必要。
我认为,作为热心公益事业、慷慨资助贫困大学生的人,其之所以能够作出此种举动,当然是出于一片爱心。但希望自己的举动能够得到受助者的回应,这是人的基本心理需求,无可非议。由于没有得到基本的心理预期,觉得自己的善举没有意义而进行必要的修正,同样是他的基本权利。在这方面,我有着自己的切身感受。平心而论,既然是公益性资助,当然没有任何索取回报的念头,但不可能没有任何心理预期。比如知晓我的资助的确帮助了对方解除了困难,实现了资助的初衷;希望资助的学生学业有成、成长为社会有用的人才;希望能在他遇到各种问题时,给予其后续的帮助等等。但如果你的资助行为完成后,对方就杳无音信、石沉大海,对方出于各种原因在得到资助后,不再同你发生任何联系了。这样的感觉真是很不舒服啊,其实我希望的联系并非几句廉价的感谢话,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情谊、为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啊。
我遇到过几次这样的无奈,说实话,心理感受很不是滋味,倒不是可惜那几千块钱,而是觉得我可能好心做了件不大好的事,这样一个缺乏基本做人原则、不懂得感恩、过于功利的学生,将来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吗?恐怕很难,早知如此,把这些钱给那些现实生活中更需要帮助的人岂不更有意义?如此说来,涉及到的问题就多了,例如慈善事业仅仅是资助那些可造之才吗?道德水准较低的人就不应该资助吗?由于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刚刚在起步,许多法规和运作流程尚不规范,因此作为资助人希望能够使自己的善举真正体现本人意愿的想法,在事实上很难得以满意的实现。
我在同一些资助对象交流时经常强调这样一个观点,我并非大款,但自认为有些能力,而且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能力,可以通过这种经济资助形式开始与一些有困难的学生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进而将这种联系延伸到帮助其完成学业、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等许多领域。我想,这种关系的建立一定比单纯地经济资助更有意义吧。可惜的是,我的这一愿望多数都落空了,因为他们根本不给你机会,资助行为一完成,人就永远地消失了。
因此,透过这些“受助不感恩、拿钱就消失”的现象,我觉得更多的是我们整个社会文明素养低下的无奈,那些贫困生学习刻苦、从小自立,但精神营养严重缺失。在他们的身体和心智重要的发育时期,他们没有经历这些文明的熏陶和洗礼,过早承担起的家务重担,但却失去了许多接受综合素质教育的机会。这就在客观上铸就了其狭隘、猥琐、阴暗、防范他人的心理状况,中华民族的文明传统在他们身上严重缺失,在这样的状况下,其狭隘地对社会资助选择了“沉默”,选择了“消失”大概也就成为一种必然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资助者的心理阴影也是这种社会现实状态下的一种正常代价了。如此说来,对那些不知感恩、冷漠自闭的学生们,声讨、谴责有些过于残酷无情了,他们是一些特定环境下造就的精神营养不良者,社会各界如何能够充分意识到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在给他们经济资助的同时,更应给他们精神层面的关爱与呵护,使其畸形的心智健全起来、健康起来,真正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就必将成为现实。也许对于那些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体,这就是给予他们的最好回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