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成立之初,我们制定了共同的奋斗目标即为共产主义这个大同世界而添砖加瓦,可以说大家是几乎没有个人利益的,整个脑海里都是想着为了公共利益,所以那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融洽,因为每一个人都几乎没有自己的私,也就不会产生利益之争,当然因为人人都没有自己的私,在一段时间之后,人们感觉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所以养成了吃大锅饭的习惯,使得生产力在一段时间发展得很缓慢,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承认了追求私人利益的合法性,甚至鼓励每个人去努力追求私人利益,在这一激励下,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被调动起来,使得社会向前发展一大步,人们的财富也在显著的提高,这是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绩,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国家利益谁来保障,谁又能保障?
我们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但是国家作为一个主体也有自己的利益呀!这样来说他们的利益也应该保障呀!同时由于国家利益的特殊性,所以必须加以保障.但是怎么保障的呢?我们知道国家利益的主宰者是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他们或是政府的直属机关,或是派出机构,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代表国家的,而这些机关是有具体职责的工作人员为载体而成立的,因此可以说是由这些工作人员代表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利益.但事实上他们有主动代表国家利益的主动性吗?从当今来看,显然不具有.就拿当前的春运来说,国家公布铁路和公路客运票价不涨价,但事实上是不是不涨价呢?显然不是.而且不仅不是偷偷摸摸的涨价,而且是公开涨价.有些车就在其车前张贴涨价的信息,难道我们的主管部门没有看到吗?我想不是吧!可能另有隐情吧!因为这个社会是鼓励追求私人利益的,作为行政单位的人员,他们除了要维护国家利益以外,同时也要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往往是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结合点,平衡点,而往往这一结合点多是追求私人利益优先,维护国家利益在后.许多人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基础上,才去维护国家利益的,这是我们制度设计所没有考虑到的.在市场经济社会里,我们应该追求私,这是发展的根本,但是行政单位人员追求私的方式,方法值得我们学界探索,否则国家利益的代表将形同虚设,人们只会追求私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