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把住房领域社会公平的"球"踢给政府?


  据新华网报导:建设部负责人近日明确表示,对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政府应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要求,采用“双限双竞”方法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增加政府指导价的住房供应。

  “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从十多年改革和探索的实践看,仅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问题。”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

  “双限双竞”指的是:限套型面积、限控制性价位,竞房价、竞地价。

  根据建设部的部署,各地从今年起将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廉租住房,逐步把覆盖面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汪光焘同时表示,将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使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低收入家庭。(黄全权、王洋)

  汪光焘的讲话实际上表明建设部对调控房价,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已经无能为力了,只好将“球”踢向了政府。问题是政府就能够做到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了吗?

  首先是政府是否有此主观愿望?在当前GDP里出政绩的体制下,土地出让,住房建设仍是拉动GDP的重要因素之一,双限双竞如果认真实行必定会影响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他们会有真正的积极性吗?这还只是说到明处的利弊关系,如果再加上开发商对官员个人的贡献,这项政策不打折扣才怪!

  其次是政府是否有此能力?对解决住房方面的社会公平问题,从政府到各职能部门都先后出台了不少调控措施,有一些被看做“重拳”、“组合拳”,但多数是雷声大,雨点小,不了了之,收效甚微,这从仍然“坚挺”的房价中可见一斑。这里面很重要的一环是利益集团的强力抵制,利益集团包括了部分掌权者、银行界、专家学者、房地产开发商等等。形不成合力,政府即使有心推动也会感到力不从心的。

  再次是如果各级党委政府政绩导向仍然不变,利益趋向依然故我,实现社会公平就很难列上各级党委政府的日程,那就没有人去受累不讨好地把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放在首位。难度这么大的工作,放在首位还难以做好,如果放在次要的位置还能指望有大的突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