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的铁拳反腐


  关注弱势群体、铁腕反贪官,是胡温新政的两大亮点、两个特点。或者说,胡锦涛的两手都硬——亲民与反腐。中国十多年来的廉洁度有升有降,总体上有所上升,正是反映了现实的状况,即腐败的范围更广了,级别更高了,但反腐败的力度也更大了,而且我国正在构筑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的反腐败体系。出台了人大监督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了集体领导的体制,这是全方位;教育、制度、监督多管齐下,加强对配偶、子女的管束和个人私生活的约束,这是多渠道;打击商业贿赂、揭露福利腐败、垄断企业的软腐败、公车腐败、学术腐败等,这是宽领域。正是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对腐败分子有所震慑,所以,腐败有所收敛。

  2001年以后,中国的腐败出现了四个新的特征:由收钱收物的“硬腐败”发展为接受各种服务、旅游出国等“好处”的“软腐败”;由个人捞钱的“小腐败”上升为集体福利、挥霍公款的“大腐败”;由内资企业的“内资腐败”发展为外资企业参与商业贿赂的“外资腐败”;由一人出事的“单案”扩大为一揪一串的“窝案”。这说明中国的腐败在一些领域越来越严重了。

  但是,中央的反腐败力度也越来越大了,也出现了四个新的特征:反腐败由软手腕变成了硬手腕;由低级别、打小老虎上升为高级别、打大老虎,查处了包括政治局委员、军队中将在内的腐败;由中央力推、高端行动改变为重视群众举报、发挥低端基层的作用;由运动式反腐改变为强调制度建设、权力监督。

  正是反腐败力量与腐败力量的博弈,决定了中国清廉社会的走势。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尽管腐败有时会上升,但反腐力量因为有政府的决心和群众的支持,所以必然会更加强大,比如2006年比2005年的清廉度更高。

  其实,提高社会清廉度、反腐败并不难,难的是观念的改变。只要做三件事——立法保护举报人、鼓励老百姓举报贪官;建立公民财政诉讼制度或者叫纳税人公益诉讼制度,鼓励任何公民只要有证据,就可起诉浪费公款及腐败行为;加大媒体监督的力度。有了这三点,如果同时能做到官员收入公开、财产实名就更好了,那么反腐败就可大见成效,清廉指数达到8以上没有问题。民间有言论说:“反腐败会亡党”,而近几年胡锦涛的铁拳反腐充分说明,反腐败不仅不会亡党,而且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