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焚书”来说,秦始皇是把周青臣的恭维,和淳于越的争议,命令大臣们会议。结果,承相李斯特别提出“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都烧了。李斯当时是权倾一时的首相,又是儒者荀子(卿)的学生,所以秦始皇采取他的意见,就下命令写了一个“可”字。你说他是独断独行吗?如果现在依法平反,该判“焚书”之罪的是李斯和楚霸王项羽。而且当时所烧的书,是指私家藏书。但博士官有的藏书,集中在咸阳宫中,后来被项羽放一把火,连同阿房宫也一起烧了。但苏东坡却认为“焚书”的罪过,应该由荀子来负责,因为李斯是荀子的学生。
至于“坑儒”呢?在秦始皇统一中国称皇帝的时候,不但设有“博士”官职,录用来自诸侯各国的儒生们,其他在咸阳做官或吃闲饭的“宾客”还有不少人。“坑儒”的事件,发生在他死前两年,那时阿房宫也早修成了,他天天沉湎在酒色之中,自我逃避,自我麻醉,就是朝廷中的大臣们,要找他请示也很困难,不知他在哪里。他既怕死,又想寻找长生不老的药吃。那当然是百病丛生,精神很不正常的人了。照现在来说,糖尿病、高血压、前列腺肥大等,甚至还有莫名其妙的多疑和恐惧症。所以他在宫中,看见从外面经过的丞相车队卫兵很威风,心里很不高兴。过几天,丞相的车队卫士减少了。他就怀疑当天跟随身边的人,泄漏他的状况,统统都拿来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