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女大学生殴打父亲二奶视频引发网友争议”的新闻,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注意和争论,我本人也看了这条新闻中的录像。其实关于这件事情的评论,如果就法律而言,当对方殴打另外一方的时候就已经是触犯了法律了。但是如果那个女人真的是二奶,小女孩儿殴打那个女人,并且从殴打中泄愤,也符合一般百姓遇到此类事件的第一反应。
但是我不想从中评论他们各方谁对谁错,因为我连那个女孩儿泄愤的依据是否是真实的都无法了解,也可能被打的女人真的是那种十恶不赦的恶毒第三者,也可能小女孩儿的母亲自身性格的问题或其它家庭原因导致了小女孩父亲无法在原有家庭中找到真爱与幸福,所以发生婚外情。也可能是小女孩儿的父亲本身花心,主动沾花惹草。还有可能,也许人家仅仅是朋友关系,发生了一个不该发生的误解。所以在事件的真实性没有浮出水面有定论的时候,妄加的评论往往是我们主观情感上的一厢情愿而已。
不过有意思的是,我最近正在研读心理学方面的著作,特别是行为主义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因此我想就这个事情从心理学上,讲一下,网友在评论这件事情的时候,从心理学上分析的一些有意思的事例,这个事情也可以体现出,一个非常好玩且著名的心理实验。
“殴打”与“二奶”的选择性知觉
就心理学上说,各位发表评论的网友,无论是支持小女孩儿,还是支持打人犯法的那一方,其实在选择判断支持哪一方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一个心理反应的过程。因为人们的知觉往往会受到已有信念和预期的强烈影响。心理学家将这些影响称之为“认知”因素。实际上,知觉不仅仅受到人们的预期的影响,也受到了其愿望的影响。那些与希望、欲望以及情感等因素相关的影响被称之为“动机”因素。
我用这个事情做了一个小实验,我在学校里找了6个同学,在他们未知这件事情的时候,给他们看这个录像片段,3个人看的片段的名字叫做“女孩儿殴打二奶”,另外3个人看到的同样的片段名字叫做“女孩儿殴打女人”,事后我对第一组看到名字为“女孩儿殴打二奶”的人做调查,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二奶不对在先,女孩儿的行动可以理解。但是另外一组的测试者的第一反应是,女孩儿太野蛮,无视法律。显然,同样的录像,标题已经很深刻的影响了参加实验的6个同学对该事件的认识和反应。这个标题所产生的影响在心理学通常称为“心理暗示或心理支持”。显然,“二奶”这个词成为了测试者判断正确与否的一个主观标准。
第一个好玩的实验完成之后,我又找到了3名同学,没有给他们任何的标题,只给他们看这段录像,观看后调查问他们看到了什么,回答是:两个女孩儿在野蛮的殴打一个女人。测试者均对被打的女人表示同情。在没有任何潜在引导和暗示的情况下,得到了一个他们看到图像之后所出现的答案。正在读这篇文章的您如果是支持女孩儿的那一方,肯定会觉得我这个实验非常不公平,因为这明显也在误导,因为事实的理由和依据往往是对行为判断的一个基本点。但是支持女孩儿打人的网友肯定在看到这里会觉得,从行动上的分析行为,才是真正的公平,才是客观角度看待事件的方法。如果我分析的您的心理状态非常符合的话,非常感谢您,您也间接的参加了我的一个心理测试。这个心理测试就是对选择性知觉的测试。另外非常戏剧化的是,第三组测试者在测试完成后非常渴望了解女孩儿殴打对方的事情原因。这种反应在选择性知觉过程中称之为“分裂”。于是我将上面的两个不同的标题,分别告诉他们的时候,他们的反应又产生了与第一组和第二组测试者相同的结果,此时被暗示为被打者是二奶的测试者反应为:“孩子打人只能说明他的方法缺乏,没有多余的手段去对付别人”。这时的过程叫做“再认”。
所以这些结果表明,预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知觉,著名心理学家Jerome Bruner & Leo Postman 认为:“我们的知觉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的预期所决定的,这些预期建立在过去和情境的基础上”当人们对某一特定情况有了足够的经验时,他们就会看到那些他们所预期看到的东西。简单的说,就是过去的经验往往影响了一个人判断事情时的表现。
心理学家沃尔特·李普曼曾经说“我们不是先看见再定义,而是先定义再看见。”,其实第三组测试者,在没有受到我任何心理暗示的情况下,做出了“女孩儿暴力打人”的反应,也是再受到传统“认知”的打人不对的暗示影响,而且人在看待一件事情上的时候,往往会同情弱者的一方。而那些受到标题或者其它方面影响的测试者以及网友所做出的判断更是受到了多方面的影响,包括成长环境的影响、心理暗示影响等等,所以我们对一件事情做出选择支持哪一方的认知反应时,是受我们以前的心理因素和预期的影响的。
其实我们即使对于一些近在眼前的东西的观察也很难不受已有观念的影响。你也许认为,自己看待事情的方式是完全没有偏差的。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都表明,要避免知觉偏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人们会选择性的去感知那些他们所期望和愿意看到的事物。下面我们就继续分析“小女孩儿打人事件引发网友争论”争论双方在选择性知觉这种心理活动中,动机和因素与认知因素是如何进行交互作用的。
谁勾引了“二奶”与“二奶”勾引了谁?
在网络的争论中,女孩儿该不该打二奶是争论的焦点,有人说女孩儿素质差,有人说二奶可恶,但是这个问题从深层找原因,就是什么情况,引发了这个打人事件的争端。接下来寻找原因的根源就是,谁勾引了“二奶”或者“二奶”勾引了谁的问题。
同样的情况发生在
比赛结束后,双方都怒气难消、互相指责对方,并不断发表有关对方的苛刻评论意见。例如,比赛结束四天后,《普林斯顿日报》这份由普林斯顿大学学生创办的报纸就宣称:“观众们从来没有看过如此糟糕透顶的体育比赛。虽然两个队伍都需要承担责任,但达特茅斯应该要付主要责任,因为普林斯顿明显的要强过他们许多,而且普林斯顿可以像绅士一样的轻松赢得比赛,根本犯不着与达特茅斯队动粗。”同一天,《达特茅斯》日报也指责普林斯顿的教练如何赛场上大声嚷嚷着向队员们灌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理念。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这场关于发生了什么以及谁该负责的激烈争论在普拉斯顿和达特茅斯的学生之间愈演愈烈。社会心理学家Albert Hastorf和普林斯顿研究员Hadley Cantril随后对这样混乱的辩论和争吵引起了兴趣,他们利用这场争论在1954年做了意向有关选择性知觉的经典实验。
实验的一个开始,Albert Hastorf & Hadley Cantril向163名达特茅斯学生和普林斯顿学生询问如下问题:“从你观看比赛现场或者比赛录像,又或者从你所读过的报道来看,你认为哪支队伍最先挑起了争端?”答案没有任何悬念,Albert Hastorf 和 Hadley Cantril 发现,达特茅斯学生和普林斯顿学生的反应存在明显的差异。达特茅斯学生中有53%的人认为双方都有过错,只有36%的人认为争端是由达特茅斯队所引起的。而普林斯顿的学生中由86%认为是达特茅斯队的野蛮行为引起的争端,只有11%的人认为双方都有过错。
此时Albert Hastorf & Hadley Cantril开始思考并想了解,产生这样看法上的差异究竟是因为达特茅斯和普林斯顿的学生真的观看了不同的比赛或比赛录像,还是因为他们虽然观看了同样的比赛却从不同的角度去解释所看到的事实哪?为了研究这个问题,他们随后又在这两所大学中找到了一组学生,让他们观看这场比赛的录像,并且记录下他们所注意到的犯规行为。两所大学的学生都看到的是同一场比赛同样画面的一个比赛录像,所使用的记录观察犯行为规评价体系也是相同的。
然后实验结果却显示出来了强烈的选择性知觉效应。达特茅斯学生观察到,两个队的犯规行为几乎一样多(达队4.3:普队4.4)。而普林斯顿学生则观察到,达特茅斯队的犯规行为是普林斯顿队的两倍多(达队9.8:普队4.2)。双方的知觉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当普林斯顿大学将这份比赛录像拷贝给一些现在在达特茅斯大学教学的普林斯顿校友集体观看时,一个曾经观看过这部录像的普林斯顿校友发现,他这部录像中竟然看不到达特茅斯队的犯规行为了。他感到非常的疑惑,甚至致电普林斯顿,要求他们拿出以前的完整比赛录像,而其实录像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和筛检。(P.S:这个现象很像移民综合症,A国的一些人以前认为B国是一个霸道和糟糕的国家,但是当他们移民到B国的时候,就往往会感觉,其实B国某些行为可以理解。)
根据这些实验的结果和基础,Albert Hastorf & Hadley Cantril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他们认为:“同一场比赛录像的录像带之所以看上去好像不同的两场比赛,表面好像是不同的人对于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态度。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正确,而且具有误导性。因为实际上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每件事情本身就是不同的,不管它是一场橄榄球比赛,还是一个总统候选人,又或者是胡说八道。”,随后在1981年,其他的心理学家也小心的重复了这样的实验,同样得出的相同的结论,
“二奶帮”PK“女孩儿帮”,谁最无辜?
在“女孩儿打人事件”中,很多网友认为记者采写的报道是有偏颇的,至少很多地方并不符合他们所感知的事实。同样在新浪网中,很多事件的采写都被许多网友认为是偏向了对立自己观点的那一方,比较有代表性的事件还有今年初轰动一时的“卖身救母”事件。在CCTV的纪事栏目对此事件播出后,争论的双方均分别认为报道都偏向了对方的观点和意见。这种认为媒体报道有失公允的心理情绪在心理学中叫做“敌意媒体效应”。
“敌意媒体效应”最早由Robert Vallone,Lee Ross & Mark Lepper 在1985年提出,他们认为,选择性知觉可能会导致每一个政党或者派别的人都认为。大众媒体就某一事件的报道是偏向于其对立政党或者派别的。而这一现象就叫“敌意媒体效应”。
在众多媒体报道“女孩儿打人事件”中,媒体下方的网友评论中,很多人认为媒体在胡说八道。同样1980年美国卡特对里根的总统选举中,在选举的前三天,Robert Vallone,Lee Ross & Mark Lepper对160为登记的投票人进行了采访,希望他们指出媒体对他们各自支持的候选人报道是否存在偏见,如果有偏见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采访得到的结果是,将近三分之一的回答者认为,媒体报道是存在偏见的,而且他们认为这些存在偏见的报道中,有90%是不利于他自己所支持的那位候选人的。
很显然这些最初的发现引发了他们进一步研究的兴趣。Robert Vallone,Lee Ross & Mark Lepper在1985年进行了第二次研究。他们邀请68了个支持以色列的大学生,27个支持阿拉伯的大学生和49个持有一般看法或者说是中立的大学生,一起观看有关贝鲁特大屠杀的一组电视新闻片段(1982年,一系列的阿以冲突导致了在黎巴嫩的Sabra和夏蒂拉对阿拉伯难民营平民的大屠杀)。这些片段来自面向美国全国播出的十天内的六个不同的晚间和深夜新闻节目。
Robert Vallone,Lee Ross & Mark Lepper发现,每一立场的人都认为新闻报道是偏向对方立场的。这支持了他们所提出的“敌意媒体效应”。支持阿拉伯的学生认为这些新闻片段普遍是偏向以色列的,而支持以色列的学生责任为这些新闻片段普遍诗篇向阿拉伯的,中立的学生的看法介于二者之间。另外,支持阿拉伯的学生认为,这些新闻节目本应该责备其它国家,却责备了阿拉伯;而支持以色列的学生则认为这些新闻节目本应该责备其他国家,却责备了以色列。
和达特茅斯-普林斯顿事件的研究方法一样,Robert Vallone,Lee Ross & Mark Lepper的研究也发现,双方的这种争论不仅仅是看法上的差异,也存在知觉上的差异。例如,就新闻报道中对以色列的评价来说,支持以色列的学生与支持阿拉伯的学生所察觉到的对以色列有利和不利的评价次数是不一样的。绝大多数支持阿拉伯的学生认为,针对以色列的评价中,有42%是有利的,只有26%是不利的。而支持以色列的学生却认为,针对以色列的评价中,有57%是不利的,只有16%是有利的。另外,支持以色列的学生认为,大部分中立者在观看这些新闻片段后,对以色列将会持有更负面的态度,而支持阿拉伯的学生则不这么认为。
Robert Vallone,Lee Ross & Mark Lepper的到的结论是,每一个党派或者团体的人都会认为,媒体就某一颇有争议的报道是不公平的,而且是偏向他们所支持立场的对立面。他们认为,相似的知觉性偏差也存在于类似调解、仲裁者或者其他的情况中。在这些情况中,双方都十分忠于自己所处的立场。这种推断是有道理的。
清醒的你如何避免选择性“殴打”?
不依赖于情境做出的选择是不存在的,我们所做出的选择和决策与判断都取决于我们看待和解释这个世界的方法。因此当选择受到了选择性知觉、维持认知一致性的压力、记忆力偏差布鲁纳以及情境变化的影响后,选择自然就会从某种程度上,带有心理主观性了。而知觉的本质就是具有选择性。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认知和动机因素。因此,在做任何重大的选择和判断之前,我们很值得停下来想一想并问自己一些关键的问题:
(1)我看待事物的方法是否受到了某种动机的驱使?
(2)我在看待和处理问题时是否夹杂了自身的预期?
(3)我们是否与那些与我们有着不同预期和动机的人交换过意见?
通过这些问题,我们很快可以发现许多能够引起知觉偏差的认知和动机因素,避免我们盲目的犯选择性认知“殴打”这样情绪性判断。
希望这篇我随手写来的文章对一些正在需要对人生或者某个事情做出重要选择的人们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其实社会往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场场心理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