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论系最高哲学境界——与陈体滇先生商榷


 

 

 

和谐论系最高哲学境界——与陈体滇先生商榷

 

《邓公的“猫论”绝不容诋毁》发表后,陈体滇先生不仅迅速回复,而且还发表了《矛盾论与和谐观》一文。说心理话,我对陈先生的理解、声援是怀有感激之情的。不过,对陈先生谈到的“和谐论”是一种“社会理念”的说法又不敢苟同,而笔者以为“和谐论”绝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理念”,不仅可以上升的“哲学高度”,不仅可以上升到“哲学的层次”,而且还是最高层次与意义上的哲学境界,是一般哲学、狭隘的形式逻辑学无法比邻的。

一、为什么说和谐论是最高境界的哲学思想?

笔者以为,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理念属于意识范畴,或者说还没有提升到哲学高度。关于这一点,在陈先生的文字中似乎也做了注解。理念可以理解为是对一种道理的理解,也可以理解为是对某种构想的追求。或许,正是由于此,陈先生才说“和谐论”是一个“社会理念”。其实,陈先生的上述认识是偏颇的,表现在他没有认识到,和谐并非为人类社会专利。

陈先生就有下述文字:“其实矛盾论是哲学思想,和谐观是社会理念。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是不可以直接比较的对错优劣的。这就像人是动物,但人不能和动物一起开运动会一样。”再如:“哲学思想需要超越政治,超越时代,才有恒久的价值。虽然哲学家的思想难免不打上时代的烙印。古代的优秀哲学思想仍然光照当代人的思维,就是这个道理”。

首先,笔者想说的是,无论是矛盾论还是和谐论,它们都是一种世界观,而不同的世界观之间是可以比较优劣的,因为在上述两种思想指导下,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社会实践和实践后果。比如,毛泽东只讲矛盾、只讲斗争,不承认事物存在差异性和和谐关系,结果发动了“文革”。而今日之共产党不仅讲斗争,更讲和谐,不仅讲“和谐社会”,而且讲“和谐世界”。

请问陈先生,一个不仅讲“和谐社会”,而且讲“和谐世界”的思想还不是一个哲学思想而仅仅是一个“社会理念”吗?笔者以为,陈先生之所以会产生上述认识,可能与陈先缺乏普遍联系的思维方式有关。比如,您说人不能与动物开运动会的观点,就是个例证。应该承认,人类在很长的时间里,是一直与动物们开运动会的,否则早期的人类早就被猛兽吃了。

换句话说,人之所以不与其他动物开运动会,并不是说动物没有资格与人类开运动会,而是自以为是的人类,暂时还认识不到与动物开运动会的重要性。大家知道,有许多运动项目是人类在模仿动物的某种行为,或者说是人类从动物那里学来的。再比如,当某种细菌、病毒爆发以后,人类就需要与细菌、病毒的传播比速度,尽管到目前为止取胜的是人类,但谁也说不好哪一天细菌、病毒会战胜人类。谁能说细菌、病毒不是一个层次与意义上的“动物”?可是,人类却需要与它们比时间、比速度,否则就会败下阵来。也正是由于人类认识不到这一点,才造成了人与动物、人与生态、人与人、人与社会的非和谐状态,而反之,又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本质体现。如果人总与动物、生态、社会、人发生矛盾,怎么能谈“和谐世界”的问题?

如不能“超越政治、超越时代”,中国共产党能与中国国民党在北京握手?如不能“超越政治、超越时代”,中国人民能与“美帝国主义”建立外交关系?可见和谐具有哲学意义。

二、什么是和谐?是怎样形成的?

笔者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所认识的宇宙、星云、星系之所以会存在、运动、发展就在于它们分别处于和谐状态,虽然这种和谐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尽管如此,读者也不能否认有这样一个事实的存在,那就是,凡是对立的、排斥的、矛盾的事物都是暂时的、激烈的、难以维系的,因此也就自然是难以存在的,当然也就更难实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了。

何谓和谐?笔者以为,它是指事物、物质的一种存在与发展状态。要解释“为什么”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它关系到对宇宙本原的认识,或者说它需要回答究竟是谁给了宇宙“第一推动力”的问题。或许有读者会问,我们探讨的是“何谓和谐”,这与物理学界曾经讨论的那个“第一推动力”又有什么关系?莫非,在没有讨论问题之前,想把读者整懵?

否。笔者以为,从宇宙的本原上来看,作为一种物质形态,宇宙这种物质形式之所以会存在,就在于它是和谐的或者说就在于它是基本和谐的。反之,当然也就说明,我们这个宇宙之所以会产生,就在于先前的那个宇宙是不和谐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凡是存在的事物、物质都是和谐的或者说都是基本和谐的,否则,不和谐的事物、物质就难以维系下去。

以此类推,我们同样也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即组成我们的银河系、太阳系、地球系的物质形式因和谐或基本和谐而存在、而运动、而发展,发展的结果必然会导致新的不和谐(有人说是由于熵这种东西达到了奇点),而到那时,一个新的宇宙、星云、星系就会重生。为此,伟大的物理学家,同时又是天文学家的刻普勒,为我们写下《宇宙的和谐》之壮丽篇章。

也就是说,在刻普勒看来,宇宙、星云、星系之所以会存在,并有今天之模样,就在于组成它们的物质系统之间是和谐的。后来,牛顿等一批科学家,又对刻普勒的思想进行了诠释,得出了“万有引力定律”。换言之也就是说,它们之所以会存在,是由于有一个普遍而通行的“万有引力”的存在,即引力与两物体质量的乘积成正比,而与其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三、和谐的本质?为何体现广义质能、性能对称?

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的是,“万有引力定律”只适用于直接关联的星体之间,是不具有普遍意义的。如果在一个较大尺度的宇宙空间范围,并用标准的尺度如用光速作为尺度去衡量的话,比如,在“光速不变”的前提下,那么,“万有引力定律”就会出现误差,说明“万有引力定律”不具有普遍意义,只在小尺度的宇宙空间里适用——相对论力学由此而产生。

或许有读者又问,我们讨论的是“贫富到底能不能和谐”的问题,你怎么把该问题与物理学、天体物理学、天文学牵扯到了一起了?难道你讲的这些与“贫富到底能不能和谐”的问题有必然的联系?是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因为,像宇宙、星云、星系的和谐一样,贫富的和谐也是个相对的概念,小范围内的和谐不等于大范围里也和谐;诚然,相反也成立。

如此,人们是否应该给“和谐”立一个“标准”呢?是的,这正是笔者为什么在讨论“贫富到底能不能和谐”的问题之前,先行讨论一下《宇宙的和谐》。那么,和谐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呢?笔者以为,和谐的标准体现的不是别的,正是物理学意义上的“质能关系”是否守恒或者说正体现物理学意义上的“质能关系”是否对称即凡是守恒、对称的都可认定为和谐。

反之,当然也就是不和谐了。需要再说明一下,和谐不仅仅体现在“质能关系”上,也同样体现在“性能关系”上,而这一点,又是物理学、量子力学、相对论力学未曾阐述清楚的。比如,月球围绕着地球公转,既不飞出去,又不会被地球吸附,除了有“引力场”在发挥作用外,还有“斥力场”所做的贡献,即当同名的地极、月极相遇时,其斥力大于引力。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按照“万有引力定律”之“引力与两物体质量的乘积成正比”,那么地球与月球就应该吸附在一起;如果按照“万有引力定律”上“引力与两物体距离的平方成反比”,那么月球就应该远离地球而去——离心力与向心力不可能绝对相等。可是,事实上是,数十亿年来,并未出现上述情况,说明有“和谐机制”的存在,它正是“性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