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适、陈独秀到顾准——穿越历史甬道的奇妙共识
林一柯
林一柯
胡适与陈独秀。两个几乎在思想史上同等显赫,又几乎在政治史上同等尴尬的人物。
他们都是声望极于当世和身后的学者及政治家、思想家,都是“五四”这一未完成的启蒙运动的旗帜人物,都是某种阵营和观念的重要引领者,又都是在政治生活和历史演变中逐步边缘化的奇特人物。
并且,他们也都曾对民主、自由、政党、政治体制等课题作过深度的解析,并产生了惊人而奇妙的共识。在此仅举一例。
陈独秀曾为划清“民主”和“法西斯”两种政治体制的限界,排过这样一个对照表:
甲、英、美及战败前法国的民主制
(一)议会选举由各党(政府反对党也在内)垄断其选举区,而各党仍须发布竞选的政纲及演说,以迎合选民要求,因选民毕竟最后还有投票权。开会时有相当的讨论争辩。
(二)无法院命令不能任意捕人杀人。
(三)政府的反对党派甚至共产党公开存在。
(四)思想、言论、出版相当自由。
(五)罢工本身非犯罪行为。
乙、俄、德、意的法西斯制(苏俄的政制是德、意的老师,故可为一类)
(一)苏维埃或国会选举均由政府党指定。开会时只有举手,没有争辩。
(二)秘密政治警察可以捕人杀人。
(三)一国一党,不容许别党存在。
(四)思想、言论、出版绝对不自由。
(五)绝对不许罢工,罢工即是犯罪。
……
列出这张表后,陈独秀质问:“看了这张表,还有脸咒骂资产阶级的民主吗?宗教式的迷信时代应当早点过去,大家醒醒罢!”
但是,陈的分析,是就一种政治体制的现状和结果而言的,并未显示其形成的主要因素。而胡适在写于1947年7月的《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中,似乎与已经故去的陈独秀遥相呼应,又似乎有所依托,立足于对政党政治的分析,透彻解剖了决定政治体制的关键因素,揭示了不同的政党文化和特性。
胡适说,“我们在今日谈宪政,谈民主,谈国共问题,谈结束训政,谈美苏对峙的两个世界,似乎都应该先认清世界上有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于是,他也排出了一个与陈独秀的成果极为相似的对照表:
甲式(英、美、西欧式的政党)的特色:
(一)甲式政党的党员没有确定的人数,没有党籍可以查考。人人可以自由登记为某党党员,人人可以自由脱离本党。如英国邱吉尔从前是自由党,后来是保守党。如美国威尔逊本是民主党,后来竟做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
(二)党员投票是无记名的、秘密的。党员言论是自由的,没有党的纪律可以约束党员的投票,也没有特务侦探可以干涉党员的言论行动。最近美国民主党的华莱士在国内国外批评本党的政策,是最明显的例子。英国工党的议员也有严重批评本党的政策的。这种行动,本党固然无法制裁,社会也往往允许,称为“独立”,称为“不党不偏。”
(三)甲式政党的原则是在两个或多个政党之中争取多数党的地位。每个政党总希望成为多数党,但每个政党总得容忍并且尊重少数党的权利,因为今年的少数党也许明年要成多数党,今年在朝的多数党也许明年下野成为少数党。最后的决定是人民的选举票。在选举之前,没有一个政党可以确知全国人民的最后决定,也没有一个政党可以操纵把持全国人民的投票。
(四)选举结果确定之后,在法定的日期,胜利的党从失败的党手里依法接收政权。失败的党决不敢用警察军队的力量来霸占政权,或毁灭得胜的反对党。因为他们知道几年之后他们又可以有竞选的机会,所以他们都努力培养“胜固可喜,败亦欣然”的雅量。
乙式政党:
(一)乙式政党是一种严密的组织,有确定的人数,有详细精密的党籍。党员入党必须经过审慎的调查察看。入党之后,党员可以受惩戒,被开除,但不能自由脱党。
(二)乙式政党的党员必须服从党的纪律。党员没有自由,也没有秘密。乙式政党必须有严密的特务侦察机关,他们的作用不但是侦查防范党外的人,还须监视党员的言论、思想、行动。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命令,思想言论必须依照党的路线。
(三)乙式政党的目的是一党专政。未取政权之时,他们不恤用任何方法取得政权;既得政权之后,他们不恤用任何方法巩固政权,霸住政权。乙式政党本身是少数党,但因为组织的严密坚强,往往能利用政治的特殊权威,压服大多数人民,以少数党统治全国。
(四)乙式政党绝对不承认,也不容许反对党的存在。一切反对力量,都是反动,都必须澈底肃清铲除,才可以巩固一党永久专政的权力。
……
在作以上比较之后,胡适不失时机地“理论联系实际”,就“结束训政”的“时务”直陈已见:“这个转变应该是从乙式的政党政治变到甲式的政党政治,这里面似乎应该包括党的内容与作风的根本改革,而不是几个政党分配各种选举名额或分派中央与地方的官职地位。”这显然带有针砭时事、揭露某种政治操作技术的意味。爱幻想的他又不无憧憬地展望:“如果训政的结束能够引起一个爱自由的、提倡独立思想的、容忍异己的政治新作风,那才可算是中国政治大革新的开始了。”
胡适的分析与阐述,严丝合缝地承接了陈独秀对政治体制的观察,并指出了“爱自由”、“提倡独立思想”、“容忍异己”这三个美好政治品德和政治原则,想象了“政治大革新”的光辉图景——而所有这些,在那个“主义”盛行、“阵营”至上的年代,恐怕只有成为海市蜃楼的资格与荣耀,而绝不可能被放置到政治家们的办公桌上。
在根本上摆脱“敌对”与“斗争”的中国式传统政治逻辑,在对西方政治思维和制度安排的深度观察中有所觉悟,关切“容忍”与“自由”的密不可分,站在人类共同经验的高度寻找不同的政治制度及其所指引的目标、实现的途径,撕破种种已知和未来的野蛮与愚昧的观念外衣,进而倡导和弘扬“民主”的本来意义与普世价值,成就了这两位寂寞的边缘人的巨大共识。
令人沉思的是,类似的比较政治和思想研究并不仅限于他们两人。数十年后,另一个边缘的、孤独的思想者顾准,也作出了“对以法国1789年革命、1870年起义和苏联1917年革命为历史依据的近代意识形态必须从头清理”,以及“对以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美国1787年立宪为标志的另一股潮流应予以公正评价”的重要论说。
但直至今天,这种对深层逻辑的独立追寻和对启蒙运动努力接续的进程,仍未完成;而早已被他们预言的教训与挫折,却积满了我们陈旧或新鲜的回忆。
站在另一个世纪的故国,蓦然聆听孤独的先行者、启蒙者朴素而锐利的思想的共鸣,一种深重的悲哀和惋惜,从内心深处蓬勃而生。
先行与迟到,莫非注定形影不离?在启蒙完成之前,想飞越另一种关于政治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峡谷”,难道只能是徒劳的挣扎?
绝响已远,回首不堪;革新尚难,后辈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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