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解读1


“岭南大讲坛·学术论坛”第十三期于4月1日(星期日)19:30—21:30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主题为儒家的历史命运,主讲人秦晖(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秦晖教授的观点有很多值得学习和思考的,试摘如下:

 

 

原初的儒家,主要是指先秦儒家,儒家最早受到官方提倡的汉代,儒学的宗师到底是谁?一般来说没有把孔子当做圣人,这个圣人是“周公”。因此,我们谈到儒家就不能不谈周制,尤其是在东汉,古文经学兴起,曾经有一度周公的地位更高,尤其是周礼成为三礼之首。

 

后来孔子的地位重新被抬高,应该说已经到了宋明理学时代,“三代”为盛世,为圣治;周公为极盛,为至圣。此后则求“小康”而不可得,而如今则是“礼崩乐坏”。这是儒家主流的看法。

后世人认为这是体现了儒家的批判精神,先秦儒家是不怎么歌功颂德的,到了以后才学会了歌功颂德。先秦时代的儒家精神可以说是非常不满于现状,那么这种不满于现状,褒奖它的人认为是一种社会批判精神,贬低它的人认为儒家是历史倒退。

 

大家知道,改革前批儒一顶最大的帽子就是儒家主张历史倒退,说他们整天埋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五四的时候鲁迅先生创造了一个文学形象,叫做“九斤老太”,整天埋怨现在,什么都不如前。当然鲁迅先生是以此来意指儒学的传统了。不管说它这是历史倒退论也好,说它是社会批判精神也好,总之古儒是一群不满现状的人。

 

古儒经典就是“六经”,现在六经看到的原本,不管和西周的东西有多大的距离,至少当时人们都认为这些东西不是孔子的原著,而是孔子整理的西周典籍。因此古儒实际上是在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努力复兴西周价值的这样一个学派。离开了对西周这一套的分析,我们是没有办法认识古儒的。

 

那么西周这个社会到底有什么样的特点?一个基本的特点,那个时代的中国人社会组织带有很浓的血亲的性质。孟子有一句话,说理想的社会就是“人各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尊敬、服从我们的家长,这个社会的秩序就好了,后来由于社会理论的需要,对这个族群有很多分类,什么氏族、宗族、大家族等等,但是我说这是一种血缘纽带的结合,这种宗族中存在着一种不同于陌生人社会亲情,同时又存在着不同于现代社会的长幼、嫡庶序列。

 

但是这种不平等,或者说这种尊卑,它不是一种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熟人社会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毫无疑问不能离开离开血亲组织的亲情,那么那个时候是不是有大的社会结构呢?比如说那个时候有周天子,但是我们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周天子和秦始皇是完全不同的。周天子他下面不是官僚,秦以后有了官僚,但是在西周这个时代,周天子他直接控制的只是周族的这样一个势力,然后他把周族的一些子弟,乃至于周族结盟的一些,我们称之为友好的氏族的一些人,分封到各地,然后他们又按照这个原则继续进行分封,因此就形成了一个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到士的层层分封,这不同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行政组织,实际上是一个家庭,或者是一个家族的放大。这种等级关系,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大家族,辈分、长幼、嫡庶系列,这个意义上周天子的确是受到尊崇,但是这种尊崇主要是伦理意义上,并不是一个科层组织上的最高首长,这跟秦以后是完全不同的。

 

怎么理解呢?我们都知道,如果在一个家庭里,“子弟”是必须尊崇“家父”,不能摆脱家父的束缚,就这一点来讲,现代社会的自由、平等这些观念,那个时候不适用。但是家长对子弟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家长不能任意任免、解雇子弟,这一点跟现在的上下级关系不一样,现在我们的首长是可以任免下属,企业的老板可以雇佣或者辞退员工,但是父亲能解雇儿子吗?这种纽带你摆脱不了,对双方来说都是摆脱不掉的。也就是说,子弟就是子弟,他对于家父是有依附关系的,不是平等关系,但是他不是下属部门,更不是奴仆,这是一种亲缘关系。

 

在亲缘之外,当时也有非亲缘的熟人圈,我们把这个圈子叫做“小共同体”。所谓小共同体,那就是这些人都是互相认识的,他们不是陌生人,他们都是熟人。由于是熟人,由于他们长期要呆在一起,不断地打交道,因此就带有熟人社会的一些特征,我把它称之为“拟亲缘特征”,虽然他们没有亲缘关系,但是他们有一种拟亲缘的依附关系。人们处得久了,会有情感纽带,这跟陌生人不一样,如果抛开情感因素,仅仅从经济人的理性关系来说,熟人关系跟陌生人关系也不一样。在经济学上大家都知道有两个概念,一个叫做信息对称,就是我们是熟人,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彼此都比较了解,而且我们要长期地打交道,而不是一锤子买卖,人一走茶就凉,不是这样的一种关系,长期打交道就是所谓的反复博弈,你当然就不能一锤子买卖。这和社会扩大了以后不一样,社会扩大了以后我们不认识,都是陌生人,县太爷就不可能认识我,但是我的父母当然是认识我的,我的直接的小领主也是认识我的。

 

因此,那个时候除了家属、家族之间的关系外,还盛行一种恩主和门客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具有直接交往的依附关系。说的不好听一点,也就是主奴关系,但是这种主奴关系,因为它是一种长期的依附,所以它是带有某种情感纽带的,或者说是带有温情脉脉的色彩,很难像后世的官僚那样。

 

我们知道后世的官僚是腐败的,所谓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等,而且有些官僚管辖很大,和一般的老百姓没有直接的认识,谈不上什么知遇之恩、誓为知己者死等,在陌生人层面是不存在这样的关系。但是当时的恩主和门客是有这样的依附关系,所以当时有所谓的良禽择木而栖。那个时代,这种所谓的侠客伦理,什么叫做侠客伦理呢,就是你对我有恩,我就要报答,所谓知遇和报恩之间的伦理很发达。我们知道这种伦理它只能建立在熟人社会,聂政、豫让、要离、专诸乃至荆轲,均为报恩主知遇而刺国家显贵。

 

大家都知道一个豫让的故事,这个人也被后世奉为有德者之一,他们往往都是为了报答小共同体中的恩主而去刺杀国家的显贵。那么为什么要去刺杀呢?原因就是据说这个恩主对他们的确有他们所理解的大恩。比如说大家都知道豫让的故事,豫让付出极大的牺牲谋杀赵相子,有一次赵相子抓住了他,说你不是只有一个主人,这之前你还投奔过其他的人,但是这些人都被智伯杀害了,为什么你现在这么做呢?豫让回答说,“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说的简单一点,就是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对我不好我就对你不好。

 

这样的一种关系,它在熟人圈中的确容易形成,但是在陌生人中就比较难形成。这样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知道它有几个很重要的特点。第一,亲亲高于尊尊,也就是说熟人之间,小共同体内部的这种关系,高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孟子说“爱有差等”,他非常反感墨子的主张,孟子是主张爱有差等,人各亲其亲、长其长,我们每个人都有我们的家长,都有我们的亲人。至于我们的家长,他自己又有家长,我们的主人又有主人,主人的主任的主人,一直到周天子,但是周天子和我没有关系,诸侯和我也没有关系,和我有关系的就是我的主人。我们知道,这是封建社会的,我这里讲的封建是本来意义上的封建,就是古汉语中的封建,欧洲中世纪差不多也是这样的状况。大家知道,欧洲中世纪有两句话,一句是我的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还有一句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周天子是要尊重的,但是主要是诸侯要尊重周天子,诸侯也是要尊重的,但是主要是卿大夫要尊重诸侯。后世很难理解孔子说的“尊王”是什么意思。孔子当时主张的就是诸侯不尊王,陪臣不尊重诸侯,乃至一般的老百姓不尊他们自己的家长,至于你不是诸侯,实际上你是没有尊王的义务,孔子本人不是诸侯,甚至也不是卿大夫,所以用不着去朝拜周天子。但是诸侯不朝拜周天子,受到他的强烈批评,陪臣不尊诸侯,也受到他的强烈批评,但是他自己不是陪臣,所以他自己可以没有诸侯这样的义务。因此孔子的“尊王”,和我们后世秦以后讲的忠君爱国,完全不是一回事。

 

正因为这样,所以先秦的这些儒者,他们都有很多言论,说孝比忠更重要,我可以为父亲而得罪皇上,绝不能因为皇上而得罪父亲,“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齐国的国王曾经问一个儒者,说皇上和父亲哪一个更重要,这个儒者回答父亲更重要。鲁国有一个人去打仗,每次都开小差,孔子就问为什么,那个人说我是独子,我如果战死了,就没有人对我父亲尽孝了,所以我不能为国战死。孔子说这个人道德高尚,然后他向鲁君推荐,说你看这么道德高尚的人不重用,你重用谁啊?

 

大家知道,那个时候在小共同体的本位条件下,这是很自然的。这个方面最极端的一个例子就是伍子胥,大家知道伍子胥的父亲被国王杀害了,伍子胥为了报父仇,甚至可以引进敌国的军队,把自己的祖国给灭掉,楚平王已经死了,还挖出来掘墓鞭尸。但是伍子胥在那个年代被公认是贤人,没有人认为他这样做不应该,而且很多儒者把伍子胥当做是有德者。像这样的现象,在当时那个小共同体本位的条件下,是非常容易理解的,而且这种价值,也的确可以维系当时的社会。

 

传统儒家是主张性善论的。把古儒的性善论,放在那个小共同体血缘亲情中理解,其实是非常好理解的,人是不是与人为善呢?陌生人很难说,但是亲人中间,甚至你不能说是一种人性,连动物都是这样,虎毒不食子嘛,这可以说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所以在小共同体本位的条件下,谈性善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既然你假定是性善,那么你当然就会相信教化的重要,人都是会学好的,相信伦理的重要,相信我可以推荐好人,所谓荐贤制。而且那个时候评价人很重视小共同体中的评价,也就是说你所在的熟人社会对你的评价,这就是儒家经常讲的乡举里选。那个时候,评价人很重视你在村子里,在你所在的这个熟人圈子里有没有德望,有没有人缘,是不是德高望重,这一点很重要。后世就不一样,比如说科举考试,完全就不考虑这些,那就只要是文章写得好就行,至于你在当地是不是德高望重,乡举里选已经没有了。在一个大国家内,我们说凭道德取人很难,但是在小共同体本位的条件下,这是很自然的。因此,性善论、教化论、乡举里选等,在小共同体本位的条件下,它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

 

第三,那就是权利和责任的对应。这里我要说儒家没有平等的观念,但是儒家说的那种上下、尊卑是和责任对应的,这就是我刚才说的一句话,儿子要尊重父亲,但是父亲一般来说对儿子都是有责任的,有养育之恩。老实说,即使是现代社会也是这样。那么这种权责对应,我们知道在陌生人社会中,它是很难仅仅靠道德来维持的。但是在熟人社会中,尤其是在亲人中,往往血缘亲情就可以保证权责对应,而不需要特别设置制度约束。比如像现在我们都知道,为什么国家需要民主?为什么国家需要宪政?那就是没有这个东西,你无法保证统治者滥用权力,无法保证统治者不负责任。但是,我要说,即使是盛行宪政民主理念的西方,大概也没有谁会主张在一个家庭内部,父亲要靠民主选举产生,或者在家里要搞三权分立,西方也是没有的。什么原因呢?那就是如果共同体足够小,亲情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大了就不行,陌生人社会那就不行。可是在小共同体中,不需要制度约束,这个亲情、伦理可以解决问题。

 

儒家所设想的社会秩序,就是一种温情脉脉的父权负责的统一体,父亲有权利,但是也有责任,就是我说的父亲不能开除儿子,父亲就是要养儿子,你对子弟负有责任的。所以,大家都知道儒家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像一个君,臣才能像一个臣;父要像个父,子才能像个子。原始儒家虽然讲君权父权,但是并不等于绝对专制,相反从权责对应原则中,可以推出来那就是你不尽责,你的权力就没有合法性,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说得简单一点,你对我不好我就对你不好。我前面说的豫让那句话,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那个时候人们说尊君,尊重自己的主人,是以主人尽责任为前提,如果你不尽责任,我没有什么理由要尊重你。因此古儒就有我们所谓的民本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是有没有坏父亲呢?当然有,但是毕竟比较少,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是爱子女的,把子女当做奴隶来买卖的,这种有,但是的确比较少。可是到了陌生人社会,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儒家反反复复的说,君要向父亲学习,臣要向儿子学习,君臣应该向父子学习,但是这只是应该而已。儒家自己也知道这往往是做不到的,做不到怎么办?他们当时没有设想出一种民主选举、三权分立的做法,但是他们设想就是做不到我就不承认你。不过如果这种做法真要实行,这个社会不容易稳定,说的简单一点就是不停的造反嘛,出现一个坏皇帝,我们就造一次反,这个社会要付出很大代价,所以后来的民主制度,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制度安排,我们可以通过一种制度的约束,建立权责对应。

 

讲和谐社会就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很多不和谐,儒家也是一样,在西周没有儒家,因为那一套东西,当时是习以为常,没有必要把它理论化。但是到了春秋战国,已经不行了。小共同体本位那一套东西已经处在礼崩乐坏的局面,因此那个时候捍卫古制的人,就需要把古制理想化、理论化,以求“兴灭继绝”,因此就产生了儒家。因此我们可以说古儒,是在族群社会崩解的时候,当时人们为了把一部分,维护族群时代的价值观念的人,把当时的理念系统化、理论化,形成了这样的一个学派。这个学派出现时,这一套制度已经不行了,两个因素。一个是铁器牛耕的出现,小共同体内部出现了个体性,个体耕作、个体经济开始成为可能。另外一个方面,在外部,大家知道春秋战国是一个兼并时期,兼并战争就要求国家集中人力、物力,一切为了战争,那个时代是一个所谓军国时代。于是国家主义和国家利用伪个人主义来解构小共同体,那个时候的君主就很喜欢强调你要忠于我,而不能忠于你的父亲,就是强调忠高于孝,而不是孝排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