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售为主”还是“以租为主”?


2007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应构建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那么以售为主以及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哪种更加适合解决目前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

要判断“更加适合解决目前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 方式,需要结合社会现状作系统分析才能得出,不能孤立地就“以售为主”“以租为主”下结论。

“以售为主” 还是“以租为主”,国家早有规定

国务院1994发出的43号文《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提出: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国务院1998年批转的《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限价销售。

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当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 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2004年5月13起施行的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2005年3月26日):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5月《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建设部等七部门4月发出《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建设部5月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均将经济适用房建设作为稳定房价的重要举措,提出要着力增加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给,提高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

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住房的政府指导价按不同的楼盘分别核定。廉租房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同一城镇统一核定。

双特困户人数不多,广州市2006年启动的7个新社区建设项目,将分别于2007年、2008年建成并陆续交付使用,并在今年底前全部解决统计在册的5643户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双特困户的住房。

城市化,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需求住房量大

城市化的发展,会有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大批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和农业,进入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1990年开始,我国每年大约有1%的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除此之外,每年还有1.4亿人口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流动,等待进入城市定居的机会。今后15~5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至少会提高约30个百分点,达到65%~70%,才相当于当今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假设我国城市化水平2020年达到50%,2050年达到70%,那么,到2020年,城镇人口比1997年大约翻一番,达到7.45亿人。

农民工在城市里的住房需求,成为未来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给住宅市场带来极大的发展空间。但目前不少城市的商品房价,已远远超出本地大多数人购买力的实际承受能力,更不用说农民工了,“小房买不到,大房买不起”,这将严重阻碍城市化的发展、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土地量是有限的(我国目前要面对世界上最突出的人地矛盾:在只占世界10%的耕地上,承担着世界22%的人口——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一边是城市人均用地面积已经严重超标,而另一边是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连续7年持续增加。发达国家人均城市用地是88.3平方米。我国664个城市城镇居民人均用地已达到113平方米),在对高收入者有吸引力的城市,即使每平方米仅售2万元的高档豪宅再十倍百倍增加供应量,房子不会卖不出去。居住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如果这些新增人口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子,那么,城市化的进展也会大受影响。只有房地产市场成为大多数人的、平民化的市场,这个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才能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房地产业才能在国民经济新一轮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故此,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住房建设是为解决大多数人居住问题的(建设总面积占七成是90平方米以下住房)。

租房主要是流动人口的居住方式

有人说,买不起房的人可以租房。这是没注意到以下区别:租房主体是流动人口,而不是城市化发展新增的人口。租房是绝大多数流动人口解决居住问题采用的方式,因为这比买房经济上划算。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过程,导致城市里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广州、上海和北京三大城市的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发展,产生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每个城市都有多达300万到400万人。这些外来流动人口成为这些城市房屋租赁市场的消费主体。

西方人有迁徙移居的习惯,国外城市里租房住的人,因经济生活需要,常常需变动工作地点、迁移生活居住地,这产生了不少租房户。而大多数中国人则习惯长期生活在一个地方,有 “安居乐业”传统,外来人口在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的潮流中进入城市,心态上是要固定地拥有自已的房子,不希望居无定所。

如果长时间固定在某地生活与工作,租房是很不经济的。租房每月需1000元而买房供楼要每月1500元,大多数人会选择买房,除非他需频繁地变动工作与生活地点。另外,现在买房的人,大部分是城市新增的外来人口或城市新婚户,如果这些人租房而不买房的话,会因为没有房产证而上不了户口,导致遇到小孩不能就近入学等难题(广东省委、省政府2004年3月28日《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在我省购买商品房,准许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入户)。因为,没有固定住所会给户籍管理带来许多问题,目前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不允许“空挂户口”。租廉租房又另当别论,因为这是享受政策优惠的原本地居民困难户。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