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豪泰(Green-Tree Inns)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格林豪泰是由外资私募基金投资的,是中国经济型酒店中最大的私募基金,格林豪泰首期投资2千万美元,二期投资1.2亿美元。
格林豪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由美国APH公司、美国George Realty、美国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东和其他若干跨国集团联手创办的。格林豪泰2004年进入中国的上海、深圳、东莞、无锡、南通、苏州等地,2006年计划达到75家。
格林豪泰重要特色是提供超健康、超舒适、超价值、超期望的超值服务,在酒店经营中体现了以消费者感受、参与为主导的全新的理念,最大程度的满足了现代旅行者对于旅行的舒适、个性、品位、健康等消费需求。
格林豪泰的加盟金为一次性交纳15年期限30万元,根据加盟商拥有或者租赁物业等不同状况,需要的前期投资为600万至1000万元。
中国总部设在上海的格林豪泰酒店在东南亚各国和在中国首期投资为3000万美元,二期投资为2亿美元。在中国主要采取直营的方式,均为直接投资。在上海、深圳、无锡已经拥有了3家酒店,上海中山店和周家嘴店将在2005年9月和12月开业。计划以长三角为重点,在3到5年内,在国内铺设近200家酒店;10年内,在中国各大城市兴建1700家连锁酒店。
私募基金 (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私募基金具有如下特点:
1.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2.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如在美国,对冲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义参加,家庭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若以机构名义参加,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3.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4.私募基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与基金是一个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与生俱来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励机制不够等弊端。
5.相比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是一种追求中期回报的投资方式,而风险投资的投资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企业的所有权,不是为了控股,更不是为了经营企业,而是通过投资和提供增殖服务把投资企业作大,然后通过公开上市 (IPO)、兼并收购或其它方式退出,在产权流动中实现短期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