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通过对河南省49个自然村的调查分析,证实了外出务工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外出务工不但是当前农民收入的主要部分,同时也是农民增收中增长最快的部分,而且也是促进农民其它收入的源泉。但通过对农民务工收入的支出结构的分析发现,务工收入虽然解决了农民子女上学、建房等重大问题,但务工收入并没有形成农民发展非农经营的基础。此外,税费改革、务工政策及务工环境也对外出务工的可持续性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关键词:外出务工 农民增收 调查分析
一、引言
促进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当前文献认为解决这一问题主要依赖于三条途径:一是基于税费改革来减轻农民负担,从而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税费改革后所产生的实际效应已经表现出来,特别是免除农业税后农民所得的实惠已经成为扩大农业生产的又一轮刺激。但有人认为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只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治标不治本”的手段(秦晖,2001),依托农村税费改革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才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长远战略(方齐云等,2005);二是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改变种植业单一的形式。其理由一方面是在于我国粮食生产已经存在过剩局面,市场需求不足导致基于粮食生产的收益也存在下降趋势(阎占定,2005),另一方面在于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食品结构的多样化对农业生产的多样化也提出了内在的要求,更有人提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粮食生产不占优势,而通过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如瓜果业和特色养殖业是必然之路(卢布等,2005);三是通过离土不离乡的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实现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变和社会转型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这也是文献最为集中之处,但几乎所有的研究都强调了长期解决“三农”的思路,而没能提供短期内促进农民增收从而为农业产业化和城镇进行积累的办法。
本文认为,对于我国的情况而言,通过外出务工来实现农民增收应该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虽然长远来看它未必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根本手段,但却是适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一个必要且有效的机制,其理论基础在于: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转型期,非农产业特别是第二产业的高速发展产生了对于劳动要素的强势需求,而农村巨大的剩余劳动力资源正好与之形成了互补的局面,农工产业巨大的劳动生产率差正好为实现这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价值提供了条件。以外出务工手段促农民增收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在于:农民工通过外出务工所获得的收入,主要形成了个人发展和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期积累,同时也是提高农民实现永久性产业转移和地域转移能力的基础,最终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打下了基础。本文在对外出务工促农民增收的理论分析基础上,通过对河南省49个自然村的实地调查,证实了以上的假设。
二、外出务工促农民增收的经济学分析
为了深入理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本文在新古典的框架下建立一个简单的分析模型,以纳入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因素、外出务工的成本与收益,以及务工收入对其它收入的促进效应,从而探讨外出务工与农民增收之间相互强化的机制。这一框架的简单图示如下:
图1:外出务工与农民增收的相互增加机制
如图的经济体系由两个子系统构成,虚框内的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出地的当地系统,而之外的则是其外出务工系统。外出务工系统包含了三层意义:农民外出务工的“推—拉力”因素体系、农民外出务工的收益来源机制和外出务工与农民增收的相互增强机制;而当地系统则体现了外出务工所带来的农民增收第二阶段的扩张效应。
(一) 收入角度理解的农民外出务工“推——拉力”
促使农民外出务工的因素主要来源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国内相关研究中,单独强调经营农业收入过低这一因素从而得出农民不得不外出务工的结论不在少数,这些分析解释了外出务工中所存在的盲目性特征,但不能对农民外出务工的区域选择和产业选择给出合理的解释;另一些文献则强调势差,即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如李富田(2003)从经济势差的角度利用四川绵阳的案例分析了其对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认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经济势差是影响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因素。这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比较研究视角,但显然过于强调经济因素而忽视制度、社会与文化因素也存在一定的缺陷。而考察制度特别是我国传统体制对于外出务工的阻滞,心理因素及文化认同的考察(胡雪萍,2004),教育培训及“关系”在外出务工的作用(胡必亮,2004)也进入了研究的视野,综合考虑以上分析的范围,可以构建一个简单的外出务工的成本—收益模型,在纳入这些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但由于诸多因素难以量化从而在分析农民外出务工的“推—拉力”时,仍只能从实证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即:给出外出务工的实际观察数值,然后再寻找促进或阻碍外出务工的因素,并据已经观察到的结论来强调某些因素的作用。
本文的研究也基本上是基于上述思路,但在探讨外出务工的成本—收益问题时,做出以下简单假设,即只考察关乎农民外出务工可以货币化的收入和支出,并与之在本地经营农业的可货币化的收入和支出相比较,从而寻求外出务工与农民增收的内在机理。当然,这一简单的假设可能把一些重要的因素如外出务工的心理成本、民工工资拖欠的负效应及教育培训和“关系”排除在外,从而削弱结论的可信度,但在分项分析中我们将给出相关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 外出务工收入来源机制
对于农民外出务工获取收入的来源而言,主要在于三点理由:一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所带来的工资水平差异。这可以从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伴随发展阶段导致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实证研究文献得到证明,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产业空洞化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劳动力成本过高所致,而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新一轮的结构调整也与其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有关。我国东部沿海及大城市发展水平远高于内陆农村,从而工资水平也高于这些地区,这成为外出务工的较大吸引力,也成为务工人员获取较高收入的机制;二是产业间的劳动生产率差异所带来的产出差异,必然从劳动要素的分配上体现出来。特别是,上述两者具有相互强化的作用,即使同一产业,经济发达区域的工资水平也高于欠发达区域;三是务农收入已经接近极限,几乎没有增长的空间(方齐云等,2005)。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核心支持,特别是务工收入成为当前农民工资性收入的主体。
(三) 农民增收的本地扩张机制
图1的虚框内是农民增收本地扩张机制的简单图示。因为农民工的身份仍然是农民,中国农村传统文化中对于土地的情结使农民更多的关注对农业的投入,务工收入的提高使农业生产的投入增加成为可能,这一投入主要在于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两个方面。不过,目前来看,由于受制于传统农业生产形式的限制,资金投入并不因农民收入高低而有所差别,技术投入也没有成为小农户农业生产的主要方面,从而发展非农经营成为务工收入本地扩张的主要机制。
(四) 外出务工与农民增收的相互增强机制
农民增收同样对外出务工具有良好的促进机制,从而使外出务工与农民增收成为相互促进的良性过程。这一机制主要通过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示范效应,务工人员收入增加会在乡邻中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并通过先期务工人员的渠道带动新加入者;二是农民现代性的获得,通过到大城市或沿海开放前沿地区务工,接触到新鲜事物,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更加深对外出务工的理解和实践能力;三是教育培训,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以利于找寻工作的快捷、稳定,这需要政府、社会和人个共同参与。收入增加则可以支付教育培训的成本,同时也增加农民对针对外出务工培训的热情。
三、外出务工促农民增收的调查分析
(一) 调查对象选取的依据及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基于2005年暑期对河南省49个自然村的实地调查,以农户为基本调研单位。每个自然村发放问卷21个,其中1份问卷用于调查自然村所在行政村整体的经济社会情况,20份问卷面向农户。考虑到农户隐私及为获取资料的真实性,我们对户主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均隐去,对每份问卷以
1. 调查对象选择与指标设计的依据
当前文献涉及外出务工及农民收入实证研究主要在于三个层面:一是基于全国范围的研究,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业统计年鉴》等国家统计部门发布的权威数据;二是基于省区之间的比较,所使用的数据有依据国家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也有依据实地调查所得,但由于涉及范围相对较大,一般也由省市级的农调队进行;三是基于个体的调查分析,这些分析有基于农户数据的,也有基于劳动者个人的。但由于农户是最基本的经济活动单位,以农户为视角进行研究已经成为研究农村问题的重要视角(
本次调查所涉及的49个自然村分布于河南省的32个县域内,这些县域条件相差较大,既有豫东平原农业主产区,也有豫西丘陵地带,既有富产矿藏的区域,也有民营经济发达的区域。为了照顾到不同地方的地方特色,我们设计了两份问卷,一份针对所调查的自然村所在的行政村域的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一份则针对农户。
2. 调查方法与数据
由于本次调查涉及村庄较多,且地理位置相对分散,利用经济学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机会,由学生回到其家庭所在村庄进行调研。考虑到大多农村家庭并没有准确的家庭财务帐,多数数据由农户回忆和估算而来。为了资料获得的可靠性和答卷的后期可识别性,要求调查者对调查对象采取逐个家庭访谈的形式,并根据与农户交谈以取得尽可能准确的数据。参加我所设计的调研课题的学生一共有56人,且全为农村学生。由于这56个学生中有4人来自外省,有2人没有回家,而在城市建筑工地进行随机调查,所据样本不具有地域相邻性特征,故这6份调查数据予以排除。另有2人系同村,则共同负责此村的调查。从而最终取得49个自然村的调查资料。一共发放针对行政村的问卷49份,回收49份,全为有效问卷;一共发放针对农户的问卷980份,回收问卷980份,其中
(二) 外出务工与农民增收的关系分析
1. 外出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中的主体部分
我们对资料进行了三种方法的分析,得到的基本结论是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中的主体部分。
首先,我们将964份问卷按有外出务工人员和没有外出务工人员分为两组。其中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为732个,没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为232个(二者比例并非普遍的比例,有外出务工人员所占比例较高的原因是调查人员有意识选择的结果)。比较的结果是,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平均总收入2004年为24830元,而没有务工人员的农户为11000元,差距很大。而且有务工人员的农户平均务工收入为13650元,占农户平均收入的55.1%。所调查的732个有务工人员的农户中2004年总收入为1817.8万元,其1172个务工人员所得务工总收入为918万元,占总收入的50.5%。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表1 两类型农户2004年收入比较 (元)
务农家庭 11000 8360 2620
2.由于调查表设计收入中列了三项:家庭经营收入(包括务农收入和家庭副业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包括异地务工和本地务工)、其他收入。则上表中的务农平均总收入与务工平均总收入之和并不等于平均总收入。
3.人均总收入计算公式为:
其次,从有外出务工的家庭组内分析来看,情况比较复杂,但仍然支持了上述结论。在732个有外出务工的家庭中,我们将外出务工的类型进行了细分:(1)地域划分:异地务工(其界定为省外及省内县级市以上城市务工)、本地务工(主要在本村务工);(2)行业划分:工业行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小本钱生意。我们发现,异地务工组较本地务工组收入有明显的差距,平均收入高1620元,而行业划分中交通运输业明显较高,平均为9000元;其次是工业行业,平均水平为8660元;收入最低的是服务业,只有4000元。如果再细分的话,情况又显变化,所调查的资料中从事工业行业的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工厂做工,一是建筑业,工厂做工的平均收入为9200元,则为收入最高的,但和交通运输业差距不大。建筑工人收入为8000元,显然工业行业收入低于交通运输业的原因是由于建筑业收入较低而拉下来的。服务业主要集中于超市收银员、宾馆服务员和饭店服务员,且以女性为主,较少的有从事厨师(2人)和理发行业(4人)的,后二者收放较高,但样本数很少,只能以个案理解。
表2 外出务工家庭组地域及行业细分收入情况 (元)
异地务工 851 8300
本地务工 321 6680
交通业 176 9000
做工 733 8660
工厂做工 493 9200
建筑业 240 8000
服务业 140 4000
小本经营 123 5600
表3 务工地域划分的收入结构 (元)
本地务工 220 7000 21500 4800
2.家庭非务工人均收入的计算公式为:(家庭总收入—家庭务工收入)/(家庭总人数—家庭务工人数),由于家庭总收入包括其它收入和家庭经营中除务农收入部分,同时也隐含务工人员非务工对家庭收入的贡献,此项计算相对偏高,据经验分析,大概高估30%左右。
表1 务工地域划分的收入结构 |
||||
|
样本数 |
务工人均收入 |
家庭平均收入 |
家庭非务工人均收入 |
异地务工 |
512 |
9500 |
26000 |
4500 |
本地务工 |
220 |
7000 |
21500 |
4800 |
2. 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中增长最快的部分
本次调查我们对于农民收入和支出的时间段选取涉及2000—2004五年的数据,在外出务工的732个农户中5年以来数据均有的为112户,占15.3%;有4年以来数据的为103户,占14%;有3年以来数据的为58户,占7.9%;有2年数据的为189户,占25.8%;仅有2004年1年数据的为211户,占28.8%;剩余的59户数据有中间年份缺失的情况,占8%。据对调查人员的问询,未填年份均为未有外出务工情况,也存在极少数的原因是较早年份情况不记得从而未填的情况。分析中,我们将以上数据进行简单的调整,以有5年以来和4年以来数据的两组的4年以来的情况进行分析(表4),可见,三年来,农民人均收入增长中外出务工的贡献一直在50%以上。
表4 2001—2004年农户收入增长结构
2003 5600(500) 3100(250) 50%
2002 5100(600) 2850(380) 64%
2001 4500 2470
3. 外出务工已经成为促进农民其它收入增长的源泉
外出务工除了直接形成农民收入之外,同时也间接的促进了农民其它收入的增长。2004年,在732户务工人员家庭的其它收入平均为1200元/户,而在232户无务工人员家庭中则为680元/户,相关520元。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外出务工对于其它收入的促进作用。由于在调查中由于农民不愿谈及财产等方面的话题,因而在其它收入中不能明确考察财产收入的情况,但通过谈话了解到,在具有长期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普遍认为外出务工收入的积累能够使其在面对需要现金的突发事件上从容应对。同时,从家庭经营收入来看,732户有务工人员家庭的家庭经营收入中除务农收入部分2004年平均为1780元/户,而无务工人员家庭则为1500元/户,也有280元的差距。调查中了解到,有务工人员家庭的其它经营种类较多,有进行家庭作坊式的初级品生产、经营小卖部、家庭养殖等业务的,而无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的其它经营主要是圈养猪、鸡。从而也体现了市场意识的差距和资金支撑的不同。
(三) 外出务工促农民增收的因素分析
1. 外出务工促农民增收的本地因素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外出务工促农民增收的本地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人多地少的矛盾。人多地少是制约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对于河南省而言这一点尤为突出。河南省全省乡村从业人员4690.9万人,位全国首位,但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仅为1.24亩,比全国平均水平少0.19亩,而且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未利用土地仅占总面积的12.9%,且多分布于山地丘陵地带,开发利用难度很大(刘旗,张冬平,2005)。从而造成河南省外出务工呈逐年增加趋势,外出务工人数由1990年的169.6万人增加到2004年的13000万人。
(2)支出需要与务农收入严重不足。调查中发现,在回答外出务工原因时回答“种地收入太低”或“种地不划算”的有412例,占全部调查总数的42.7%;回答“结婚需要钱”及“盖房子”的有138例,占全部调查总数的14.3%;而回答“供孩子上学”的有320例,占全部调查总数的33.2%。简单回答“想多挣钱”的有356例,占总数的36.9%;而回答其它原因如“跟别人一起去的”等有78例,占总数的8%。总的来看,由于务农收入严重不足以满足支出是促使农民选择外出务工的根本原因。这也可以理解为外出务工的推力因素。
(3)教育培训。调查涉及的732例外出务工家庭中一共有外出务工人员1172人,其中851人异地务工,321人为本地务工。异地务工人员中最大年龄为54岁,最小的仅16岁,平均年龄30岁,文化程度以初中最多,占59%;而本地务工人员中年龄最大为62岁,最小的也是16岁,平均年龄为32岁,文化程度则是小学最多,占40.6%,其次是初中,占36%(表5所示)。这说明,一方面小学及初中文化程度是当前河南省农村劳动力中分布最多的文化段,也体现了务工对文化的需求偏好。
表5 外出务工人员文化程度构成 (%)
本地务工 10 40.6 36 13 0.4
(4)“关系”。胡必亮(2004)通过对一个村庄的调查,探讨了“关系”这种非正式制度在人口与劳动力流动中的作用,认为在中国农村现代化发展过程当中,“关系”起到了功能性社会资源的重要作用。本项研究通过调查也发现了“关系”对于农民外出务工的作用。上面列举的农民对外出务工原因回答“跟别人一起去”的78例,就是“关系”的一个表现。此外,通过对问卷进行整理,组
2. 外出务工促农民增收的非本地因素
促使农民选择外出务工的非本地因素主要与三个方面的因素有关:
(1)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虽然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外出务工就一直呈上升态势,但在国家经济发展扩张与紧缩的不同时期,农民外出务工的形势也存在与之对应的升降变化,特别是,我国制造业的迅猛发展已经形成了将成为“世界工厂”的趋势,这必然推动对劳动力的强势需求,从而为农民外出务工创造了外部条件。
(2)政策环境。政策环境对于农民外出务工的影响非常大,通过仿谈了解到,农民外出务工最担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能不能顺利找到工作,相应而言能不能找到“能挣大钱”的工作却排在了第二位;二是能不能顺利的拿到工资,相应而言务工中的其它如社会保障等却不太给予关注。对第一个问题来说,调查中
(3)务工地的环境。调查发现,多数农民对愿意选择在本地务工还是到东部沿海城市务工大致两分,选择在本地务工的理由主要有能照顾家庭、务农和工资有保障三个,选择外出务工的理由主要有挣钱多和见世面两个,这说明务工地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对于农民外出务工的影响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对于中间年份缺失的家庭谈话了解到,其中一大部分人只所以在某些年份中断外出务工,就是因为不能适应务工地的文化及工资拖欠。而中断后重新选择的务工地多是已有老乡务工的环境较好区域。
(四) 外出务工收入的支出结构
本次调查中我们预先设计了一些项目以考察农民外出务工收入的支出结构,以期通过这一视角来分析外出务工对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作用。但考虑到农民家庭以总和收入和总和支出的形式进行的,实际中并不能必然的区分支出来自务工收入,则对于外出务工收入的支出分析从比较的视角来进行。通过调查和走访,得到的结论是,外出务工从而的收入提高对于农村家庭的支出以重要性而言,依次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即:供养子女上学、盖房子及结婚、农业投入、储蓄、发展非农经营、消费。
1. 教育投资。调查中回答外出务工原因为“供孩子上学”的有320例,占调查总数的33.2%。而在回答外出务工收入主要用于哪方面的支出中(问卷中设计了五项备选项:子女教育、农业投资、非农投资、消费、储蓄),在732份有外出务工的问卷中,高达411份问卷选择了子女教育这一项,占56.1%。在调查中我们并没有严格区分农民子女上学的层次,但通过访谈得到的印象是,供子女上大学及为预防上大学占据了较高比例。这也附合当前总的形势。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004年为2936元[①],而大学学费一般为4500元/年,这尚不包括生活费、住宿费等其它费用。显然以一个四口之家的农村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是很困难的。一方面随社会发展,农民对于教育投资越来越重视,而务农收入严重不足,通过外出务工来获取子女教育的资金已经成为重要途径。在参与这次调查的56名学生中,有12人坦言自己的上学费用就是父母或兄弟外出打工赚取的。
2.盖房子及结婚。排在第二位的是盖房子及子女结婚,在回答外出务工原因为“结婚需要钱”及“盖房子”的有138例,占调查总数的14.3%。而在732份有外出务工的问卷中,则有213份选择了非农投资这一项,结合另外一项问题,即:外出务工取得收入后是否发展了其它非农经营只有58份回答了是,可以得到粗略的结论是有155例主要用于这方面的支出。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方式对农村的影响及攀比不良风气的影响,导致了这一方面的支出增加。
3.农业投入。732份有外出务工人员的问卷中有426份选择了增加对农业投入这一项,占比例最高,为58.1%。但通过访谈了解到,虽然农户对农业投资选择的比例较高,但大家并不认为这些投资与没有外出务工前有什么差别,因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必须的投入对于农业生产来说都有一定的比例。而科技、机械的投入也并没有因为收入提高而增加。另外,从有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和没有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农业投入的比较来看,二者也没有明显的差距,调查得知,以亩为单位,农业投入大致在500元左右。
4.储蓄。732户有外出务工人员问卷中,有520份选择了储蓄这一项,比例更高,达71%。由于家庭财产属敏感的隐私问题,考虑到被调查者不会据实回答这一问题,因而此次调查没有设计这一项。但在访谈问题设计中有关于储蓄的话题,反馈的总体印象是农村家庭普遍存款较少,这也符合当前金融机构对于存款城乡分布的结构。又考虑到农户对于教育投资及盖房子与子女结婚这两项的回答可信度较高,而这两项投资已经基本耗去了几乎全部务工收入,则认为储蓄项被高选择只是农户对于储蓄的欲望及我国传统文化中注重节约的体现,并不成为务工支出的主要部分。
5.发展非农经营。从统计结果来看,732有务工人员的问卷中,虽有201例选择了这一问题,占27.4%。但根据另外一项针对发展其它非农经营的具体问题的回答来看,仅有58例真正的发展了非农经营,则此项实际所占比例应为7.9%。农户之所以较多的选择这一项,可能原因是被调查者将家庭养殖及农闲时的简单家庭手工业也算在了里面。
6.消费。选择消费一项的仅有64例,占8.7%。从统计结果上来看处于未位,但考虑到节约光荣传统思想的影响,此项结果准确性不高,而且通过与无务工人员家庭的消费支出比较,明显发现两类型家庭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别。如表6:
表6 两类型农户消费支出比较 (元)
2003 5500 4500
2002 5000 4000
2001 4000 4000
2.此表数据并非由所选样本统计所得,考虑到农户对于此项支出以大致估计算,则在两组中选择典型家庭考察。
3.支出以家庭计。
(五) 外出务工促农民增收的可持续性分析
我们设计了三项问题以考察外出务工促农民增收的可持续性,一是基于2004年中央决定在五年内全部取消农业税的信息问询农民的务工意向,二是考察务工人员是否基于务工收入而进行其它非农经营,三是考察务工人员在城市居留的情况。结果不容乐观。
1. 农业税的取消对农民外出务工具有抑制效应
对于外出务工意向问题中,原有务工人员多数回答还要继续外出务工,但取消农业税后却有一部分人选择否。而对尚未外出务工的人员而言,几乎都无一例外的选择了在农业税取消后不考虑外出务工。基本情况如表8表示:
表8 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外出务工意向
已经务工人员 889(75.8%) 215(18.3%) 68(5.8%)
尚未务工人员 420(44%) 832(86.3%) 12(1.2%)
2.已经务工人员对于(是 否)外出只能单选;而尚未外出务工人员对于曾考虑外出(是 否)和不再考虑外出(是 否)存在复选拔情况。
方齐云等(2005)实证研究了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基本结论是,由于目前我国农民收入已经接近极限,工资性收入增长才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根本来源,税费改革对农民收入影响非常有限。由此推理,取消农业税不应该成为影响农民选择外出务工的主要因素,但由于税费改革的短期效应及农民难以理性的进行决策,本次调查仍证明了这种巨大的负面影响是存在的。
2.发展非农经营并没有真正进入务工人员的视野
在有务工情况的732份问卷中,仅有58份回答由于外出务工取得了收入从而发展了其它非农经营。这一低比例说明农民务工获取收入并没有基于发展的考虑,而且分析这58例情况发现,大部分人所进行的非农经营仍与农业有关,其中发展家庭养殖业(养鹿、养猪、养鸡等)、蔬菜大棚最多,其次是购买车辆跑运输的,也有开办面粉加工厂和办预制板厂。从投资额来看,最多投资20万元(预制板厂),最少的投资3000元,平均投资规模1.5万元。从资金来源来看,除开办面粉加工厂和预制板厂的两家有向亲友借钱外,其余全部是自己投资。向银行贷款全部回答为无。农民尚没有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发展非农经营并没有真正进入务工人员的视野,开拓市场的勇气与风气远未在一般的农民中形成。
3.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永久性转移仍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所调查的全部1172个外出务工人员中,没有一人在城市购买住房,而在访谈中,对于所设计的在城市购房定居的话题,多数人表达了愿意的美好愿望,但没有人真正进行计划。只有21人拥有城镇户口,而这些城镇户口也多是在一世纪90年代前期户籍管理改革时花钱购买的,并没有真正的在城镇工作和生活,也没有享受过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仍然是地道的农民。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基本结论:目前来看,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中的主体部分,而且是农民增收中增长最快的部分,并成为了促进其它收入增长的源泉。农民通过外出务工解决了子女教育、住房投资等大问题,从而也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区域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但外出务工受政府政策和经济社会环境影响较大,政策的变动及制度环境的改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外出务工的情况。基于此,本文提出促进农民外出务工以实现增收和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第一,中央政府及各级政府应制定系统的促农民外出务工的政策体系。包括用工信息发布制度、农民外出务工教育培训体系、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和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等;第二,加大宣传引导,在农村区域设立咨询部门,增强农民市场意识,以市场机制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第三,政府引导,建立外出务工民间机构或组织,避免分散性的外出务工所带来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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